從實踐的角度來看,國內避稅是指企業通過各種方法、途徑和手段逃避國內納稅義務。從更現實的條件出發,企業的老板和財務經理需要解決不同的問題。
合理避稅:老板能做什麽?
避稅已經不是適合私下交流的話題了。現在很多企業主都在交流如何避稅,成功的經驗被別人效仿。十屆全國人大剛剛結束,稅收政策、稅收監管、稅率水平等問題被代表們反復提及。
從商業運作的角度來看。如果妳能做管理決策層,從企業發展戰略的角度,這樣的操作更適合妳。
變更為“外國”企業
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所以從內資企業過渡到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是享受更多減稅、免稅或延期納稅的好辦法。
註冊“避稅天堂綠洲”
凡在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以及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區、保稅區設立的生產、經營、服務型企業和從事高新技術開發的企業,均可享受較大程度的稅收優惠。中小企業在選擇投資地點時可以選擇上述特定區域從事投資、生產和經營,從而享受更多的稅收優惠(本節內容參見《推開離岸綠洲的大門》壹文)。
進入特殊行業
比如服務業免稅: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兒服務,免征營業稅。
婚姻介紹和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
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
“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的民間福利企業,其在營業稅“服務業”範圍內的業務(廣告除外),免征營業稅。
殘疾人提供的個人服務免征營業稅。
做壹篇關於“管理開支”的文章
企業可以提高壞賬準備提取比例,壞賬準備計入管理費用,從而減少當年利潤,少交所得稅。
企業可以盡量縮短折舊年限,這樣折舊額會增加,利潤會減少,所得稅會少交。另外,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提的折舊金額差異很大,最終會影響所得稅。
無“費用”使用
中小企業的私營業主要考慮經營中的水、電、燃料成本如何分攤,產品成本中是否包含家庭生活費、交通費和各種雜費。
在今天的商業世界中,這個項目經常被使用。他們把自己買房買車的費用,甚至孩子上幼兒園的費用都記到公司的經營項目上。這個待遇是國家政策不允許的。雖然這種方法在現在的商界並不少見,但我們這裏並不提倡。
合理提高員工福利
中小企業私營業主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以考慮在計稅工資範圍內適當提高職工工資,為職工辦理醫療保險,建立職工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職工教育基金等統籌基金,開展企業財產保險、運輸保險等。這些費用可以計入成本,同時可以幫助私營業主調動員工積極性,降低稅負,降低經營風險和福利負擔。企業可以以較低的成本贏得良好的綜合效益。
做壹篇“銷售結算”的文章
選擇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推遲確認收入的時間。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盡可能推遲收入確認的時間。例如,某電器銷售公司當月銷售空調10000臺,總收入約2500萬。按照銷項稅17%計算,需繳納425萬余元稅款,但公司會立即抵扣下個月的稅單。由於貨幣的時間價值,延遲納稅會給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效果。
合理避稅:財務總監能做什麽?
常用的避稅方法有很多,但壹般不外乎: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轉讓定價法、成本計算法、融資法、租賃法。
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新個稅法的頒布實施,將減免稅的權力收歸國務院,避免了過度減免稅的現象。同時,稅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如: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從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2年;以“三廢”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五年內可以減免所得稅;從事技術轉讓及相關咨詢、服務、培訓等的企事業單位年凈收入低於30萬元的,暫免征收所得稅,等等。企業要加強對這方面優惠政策的研究,努力通過收入調節使企業享受各種稅收優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稅,壯大實力。
與此同時,現在全國各地的經濟開發區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它們為招商引資提供的條件非常誘人。大多是通過減免幾年的企業所得稅和各種費用來吸引資金、技術和人才。如果妳的企業是高科技行業或者鼓勵類行業,這樣的優惠條件當然會成為企業避稅的優先因素之壹。
定價轉移
轉讓定價法是企業避稅的基本方法之壹。是指為了分享利潤或轉移利潤,按照企業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按照公平的市場價格對產品進行定價的方法。采用這種定價方式的產品轉讓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公平市場價格,從而達到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目的。
轉讓定價的避稅原則壹般適用於不同稅率的關聯企業。通過轉讓定價,將高稅率企業的部分利潤轉移給低稅率企業,最終降低兩家企業的納稅總額。
由於不能公開的原因,我們接觸到的壹些企業、公司,為了逃稅都是匿名的。A公司總部設在沿海經濟特區,享受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他們產品的生產由A公司位於中國的B公司完成,B公司適用33%的比例稅率。A公司每年從B公司購買654.38+0萬件產品並銷往國外。進價每片6.8元,售價每片8.3元。很明顯,這個產品的生產成本是5.2元/件,所以這兩家公司的利潤和應納稅額已經非常明顯了:
A公司年利潤= (8.3-6.8) × 100 = 150(萬元)。
A公司應納所得稅= 150× 15% = 22.5(萬元)
B公司年利潤= (6.8-5.2) × 100 = 160(萬元)。
B公司應納所得稅= 160× 33% = 52.8(萬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繳納的所得稅合計= 22.5+52.8 = 75.3(萬元)。
出於避稅的目的,高稅率的B公司的部分利潤可以轉移到A公司..我們已經知道,A公司從B公司購買的產品單價是6元,但仍以8.3元出售,所以:
甲公司年利潤= (8.3-6.0) × 100 = 230(萬元)
A公司應納所得稅= 230× 15% = 34.5(萬元)
乙公司年利潤= (6.0-5.2) × 100 = 80(萬元)。
B公司應納所得稅= 80× 33% = 26.4(萬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繳納的所得稅* * * = 34.5+26.4 = 60.9(萬元)
A、B兩家公司利潤轉增前後,兩家公司年利潤總額為:150+160 = 365438+萬元;利潤轉增後的利潤總額為:230+80 = 310(萬元)。利潤轉讓前後,兩家公司利潤總額仍相等,但采用轉讓定價後,兩家公司應繳納的所得稅減少75.3-60.9 = 65,438+0.44萬元。企業只要能找到兩個稅率較大的地區,進行兩個企業之間的貿易合作,貿易額越大,能省的稅就越多。
各自付帳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當按照壹定的方法攤入成本。成本分攤是指企業在保證必要費用的前提下,盡量從賬目中尋找平衡,使費用盡可能地攤入成本,從而實現最大限度的避稅。
常用的成本分攤原則壹般包括實際成本分攤、平均攤銷和不定期攤銷。只要仔細分析折舊計算方法,就可以總結出壹般規律:無論采用哪種分攤方式,只要盡快將成本攤入成本,前期攤入的成本越大,就越能最大限度地實現避稅。至於哪種分配方式最能幫助企業最大限度地達到避稅的目的,需要根據預計的費用發生時間和金額進行計算、分析和比較,最終確定。
通過名義融資避稅
這個原理就是利用壹定的籌資技術,使企業達到最高的利潤水平和最輕最低的稅負水平。壹般來說,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資金的渠道主要有三種:1、自我積累:2、借款(向金融機構貸款或發行債券);3.發行股票。自積累紅利是企業稅後分配的利潤,股票發行應付股利也是稅後利潤分配的壹種方式。二者都不能抵扣當期應納所得稅,從而達不到避稅的目的。
借款的利息費用從稅前利潤中扣除,可以抵消利潤,最終避稅。
資產租賃
租賃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在合同或契約規定的期限內,將資產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壹種經濟行為。從承租人的角度來看,租賃可以避免購買機器設備的負擔和設備過時的風險。由於租金是從稅前利潤中扣除的,可以抵消利潤,實現避稅。
以上方法只是我們在與企業財務人員的接觸中學到的壹些方法和技巧。我們相信,在商業世界裏,壹定有更聰明的方法來避稅。但無論如何,必須提醒大家,避稅壹定要合法合理,否則就背離了本文的初衷和意圖!
自始至終,我們壹直在強調逃稅的“正當性”。黨的十六大和十屆全國人大勝利召開後,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號角已經吹響。目前,許多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並不容易。中小企業如何實現其強大的創新能力和經濟活力,合法避稅可能是壹種可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