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前提。環境為我們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必要的資源和條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環境問題已經作為壹個不可回避的重要問題提上了各國政府的議事日程。保護環境,減少環境汙染,遏制生態惡化趨勢,已成為政府社會管理的重要任務。對我們國家來說,保護環境是壹項基本國策。解決我國突出的環境問題,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政府的壹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壹、中國現行環保政策的政策背景。環境問題不是單壹的社會問題,它與人類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發展密切相關。在很大程度上,環境問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尤其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西方國家已經進入工業化社會,從工業化初期開始就壹直在償還對環境的債務。我國正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正在經歷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我們不能走西方國家“先汙染,後治理”的老路,而應該提前把環境保護放在重要位置。這既是歷史的教訓,也是我們面臨的必然選擇,是在環境危機日益加深的情況下的被動選擇。因為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危害人民健康、制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1、環境汙染嚴重汙染是人類社會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也是人類社會活動的必然產物。雖然經過多年的治理,我國環境汙染加劇的趨勢已基本得到控制,但環境汙染問題仍然相當嚴重。據統計,2004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為2254.9萬噸,比2000年增長65.438+05%。全國七大水系中,根據413個水質監測斷面的記錄,僅有41.6%的斷面符合國家地表水三類標準,比2000年下降了16.1%。長江、珠江水質良好,海河、黃河、淮河、遼河、松花江水質較差。2004年,41.4%的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比2000年的63.5%下降了22.1%。*酸雨汙染是壹個嚴重的問題。城市噪聲是壹種常見的公害,7.3%的城市處於嚴重或中度汙染水平。重大汙染事故時有發生,我國已進入環境汙染事故高發期。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成為中國可持續發展的障礙。2.生態惡化的趨勢正在加劇。生態環境是與人類生產生活相關的自然因素的總和,人類活動必然會或多或少地影響這些因素。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破壞的範圍、程度和危害正在擴大。土地退化嚴重。中國水土流失面積367萬平方公裏,約占國土面積的38%。水土流失面積年均增加1萬平方公裏,沙化土地面積已達262萬平方公裏,並以每年2460平方公裏的速度擴大。全國森林面積174910000公頃,森林覆蓋率18.21%,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積居世界第134位,占西北省(自治區)的32.19%。草地退化、沙化和堿化面積為654.38+0.35億公頃,約占草地總面積的三分之壹,並以每年200萬公頃的速度遞增。水生態系統不平衡。2004年,全國有79個城市缺水,2340萬人口和13萬頭大牲畜出現臨時飲水困難。*生物多樣性銳減,野生動物富集區面積不斷減少,亂捕濫獵屢禁不止。生態環境的惡化嚴重影響了中國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國家生態環境安全。3.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給中國的環境保護帶來了新的挑戰。中國於2001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入世。入世後,我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發達國家將要求我們執行同樣高的環境標準。[1]因此,WTO的壹些綠色條款可能會對我國的商品出口產生影響,限制那些不符合環境標準的商品的出口貿易。這就要求國內企業提高環保意識,加大環保投入,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不斷改善環境行為,以增強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然而,高環境標準會增加產品的成本,降低其競爭力,阻礙其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因此,如何協調高質量的環保標準與產品成本之間的關系,已成為入世後中國環保政策面臨的新挑戰。4.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2。我國現行環境保護政策的主要內容及分析建國後相當壹段時期,我們沒有認識到環境問題的重要性,但環境問題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忽視環境保護,人類社會將為自身發展付出代價。隨著環境問題的出現,國務院在1973成立了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並在全國開展了“三廢”治理和環保教育,這是中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端。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中國的環境保護政策已經形成了壹個完整的體系,具體包括三大政策和八大制度,[2]即“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汙染,誰治理”,“加強環境管理”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排汙費”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政策環境保護政策是通過各種手段將環境汙染控制在壹定範圍內,達到壹個高效的汙染水平。[3]因此,預先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對環境的汙染和損害,是解決環境問題最有效的方法。中國環境保護的主要目標是防止經濟發展過程中環境汙染的產生和擴散。主要措施有:將環境保護納入國家和地方中長期和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執行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2、誰汙染,誰治理政策從環境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環境是壹種稀缺資源,也是壹種* * *資源。為了避免* * *悲劇,環境破壞者必須承擔治理成本。這也是國際通用的汙染者付費原則的體現,即汙染者承擔其汙染的責任和費用。主要措施是:對向大氣、水體排放汙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征收超標排汙費,專項用於汙染防治;對汙染嚴重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限期治理;結合企業技術改造防治工業汙染。3.加強環境管理政策由於交易成本的存在,外部性無法通過私人市場的協調來解決。[4]解決外部問題取決於政府的作用。汙染是典型的外部行為,因此,政府必須介入環境保護,扮演監管者和監督者的角色,與企業壹起進行環境治理。強化環境管理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強化政府和企業的環境治理責任,控制和減少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環境汙染和損害。其主要措施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法律和標準體系,建立和完善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機構和國家及地方監測網絡;落實地方各級政府的環境目標責任制;重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評估。三。政策科學視角下的中國環境保護政策分析。中國的環境保護政策不是壹個具體的政策,而是壹個完善的政策體系。下面,筆者將從政策科學的角度對現階段中國的環境保護政策進行具體分析。1.在政策目標取向上註重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政策目標是政策希望達到的結果或任務。政策的目標取向決定了政策方案制定過程中的價值選擇。環境保護是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具體要求,是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中國的環境保護政策既考慮環境保護目標的需要,又關註環境對經濟系統可能造成的負擔。總的來說,中國環境政策的總體戰略是“環境與經濟協調”,而不是“環境優先”。這壹特征與中國環境政策的政策背景是壹致的。我國正處於“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低生活水平的國情下,追求“環境優先”的政策導向是不現實的。2.在政策主體上,政府是政策制定和執行的主體。政策主體是指直接或間接參與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的個人或組織。由於各國社會政治制度、經濟發展和文化傳統的差異,各國的決策主體也各不相同。在中國,在政府主導的現實下,政府是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主體。我國政府肩負著環境治理的重任。雖然壹些社會團體和企業也參與環保,但由於環保政策基本上把權力授予了政府,他們的作用是有限的。缺乏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是我國環境保護政策實施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因為政府的理性是有限的,政府在制定和執行環保政策時有局限性,會面臨決策失誤和執行不力的困境。正是這些限制為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環境保護提供了空間。3.在政策行動上,我們既要註意從根源上預防,也要註意從後果上治理。中國的“預防與控制相結合,預防為主”的政策表明,環境保護政策不僅要處理已經發生的後果,而且要采取措施防止新的環境問題。防止新汙染源的出現,可以把環境汙染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治理環境汙染是壹種補救措施。因此,在具體的環保工作中,要堅持防治結合,充分發揮環保政策的作用,追求理想的政策效果。4.在政策的實施機制上,監管手段和誘導手段相結合。調控手段是政府直接用政策幹預環保,誘導手段是政府用市場機制誘導企業出於自身利益保護環境。目前我國仍以調控手段為主,價格、稅收等壹些經濟手段很少使用。但監管手段會因為政府部門和官員的自利行為而被“軟化”,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從長遠來看,運用經濟手段推進汙染治理市場化是必然趨勢。四。中國環境保護政策執行中的問題及政策建議。中國的各項環保政策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了落實,並取得了巨大成就。目前,中國的環境汙染已得到基本控制,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也得到壹定程度的遏制。這離不開各種政策的作用,這些政策已經成為國家環保部門監督管理的有效工具。以2004年為例。據國家環保總局統計,全年環境行政處罰案件80079件,確定單位繳納排汙費73.3萬件,收繳94.2億元。全年環保項目323264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執行率99.3%,實際執行“三同時”78907個,合格766個。* 2005年以來,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河南冶金研究院焦作東方金鋁公司電解鋁技改工程等壹批項目因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法》被叫停並責令限期整改。近日,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謝振華因松花江汙染事故引咎辭職,掀起新壹輪“環保風暴”。從上面可以看出,我國環保政策的執行力度是比較強的。其中,這與黨和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高度重視以及社會各界環保意識的提高密切相關。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現行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了壹些困難。如何認識這些問題並對政策做出相應的調整,是發揮環保政策作用的關鍵。首先,有些政策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任何公共政策都是在壹定的社會環境中產生和生效的。政策環境變了,政策也會變。中國正在經歷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這種轉變是中國公共政策的客觀政策環境。所有的公共政策都應該適應這種轉變,環境保護也應該如此。中國實施環境保護以來,制定了大量相關法律法規,為中國環境保護提供了客觀的法律依據,對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社會經濟運行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原有的環境保護政策已不能適應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比如“三同時”制度,本來就是從源頭上解決汙染問題的重要措施。但是,這些調控措施明顯是計劃經濟。隨著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硬預算約束機制使得企業缺乏投資汙染治理設施的動力。再加上政府企業信息不對稱的影響,企業會采取機會主義行為,註重短期利益最大化,環境投入最小化,從而逐漸失去“三同時”制度應有的效力。其次,壹些政策未能充分體現價值規律的要求,在執行過程中偏離了初衷。比如,排汙費標準要根據治汙成本和社會損失成本來確定,至少不能低於治汙成本。然而,目前的排汙費標準較低,僅為處理設施運行成本的50%左右,有些項目甚至不到汙染治理成本的10%,這使得許多企業寧願繳納排汙費也不願治理。最後,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角色不合理,削弱了其他治理主體的責任。在中國目前的環境保護工作中,政府仍然扮演著主要管理者的角色。據統計,70%以上的環保投資是由政府或公眾投入的,而壹些西方市場經濟國家近60%的汙染物削減和控制投資是由私人部門直接支付的。單壹投資者造成我國環境治理資金和環保政策資源嚴重不足,影響了環保政策的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已被國際社會廣泛接受和認可。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1987出版了《我們的未來》,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在滿足當代人需求的同時,不危及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從社會視角看,可持續發展主張公平分配,包括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資源公平分配,以及當代人和後代人之間的資源公平分配;從經濟角度看,可持續發展主張在保護地球自然系統的基礎上實現持續的經濟增長;從自然觀來看,可持續發展倡導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它們是相互影響的綜合體。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壹項系統工程,是對傳統發展模式的挑戰。它尋求建立壹種新的發展模式和消費模式,這意味著壹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進程要從傳統模式向新模式轉變,這涉及到方方面面,各行各業,關系復雜。可持續發展是中國擺脫貧困、人口、資源和環境困境的必由之路。1992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後,國務院組織編寫了《中國21世紀議程——21世紀中國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提出了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對策和行動計劃,並已開始具體行動,表明中國實施了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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