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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傳奇的成功律師

施哲

廣東眾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會話動機

施哲是壹位傳奇律師。他只讀過小學三年級,辦過很多轟動全國的大案要案,還鼓動海盜賈宏偉寫了壹篇長篇自白《海盜淚》...

施哲是壹位受人尊敬的律師。他相信“人各有誌,天誅地滅”,經常幫人打官司,尤其是行政訴訟,為此他坐了583天的牢...

施蟄語錄

在我看來,錢太多對自己是壹種壓力。

別人越不敢接的案子,我越想接,哪怕不賺錢甚至賠錢,我也要接!我的天性是,為了心中的法律,我可以付出壹切。

我接案子的時候會先告訴當事人妳會輸到什麽程度,而不是先說贏。

我最喜歡的壹句話是,“人各有誌,天誅地滅。”

圖:律師堅信法律會戰勝權力。

他接別人不接的案子。

記者:我冒昧先問壹個問題。聽說14年前,在妳開始做律師之前,妳已經賺了壹百萬。14年很快就過去了,妳現在的財富還是壹百萬左右。是真的嗎?從這個角度來看,妳作為壹名律師是不成功的。妳同意嗎?

史:是真的。可能每個人對錢的理解不壹樣。在我看來,錢太多對自己也是壹種壓力。這些年來,大家給我的評價都是業務好,工作負責,沒有把錢放在第壹位。做律師就是要保護別人的合法權益。有的律師辦案只為錢,沒錢不辦案。而我,只要當事人確實有怨氣,我都會有求必應。別人越不敢接的案子,我越想接,哪怕不賺錢甚至賠錢,我也要接!比如“民告官”的官司低。如果不涉及財產糾紛,也就1,000元左右。所以每年都要接幾個賺大錢的經濟案件,不然怎麽吃得飽?(眾笑)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麽幫人打官司,錢和東西都是免費的,有時候甚至還附帶差旅費?為了法律的公正!我的天性是,為了心中的法律,我可以付出壹切。這不是空話,是發自內心的。

記者:現在老百姓最討厭律師“先拍胸脯再拍屁股”的壹種現象——先贏了,輸了官司再跑路。妳怎麽想呢?

史: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當我接到壹個案子,我會先告訴當事人。妳會輸到什麽程度?妳有耐力嗎?而不是先贏。我不想和我所有的客戶打官司。我會和他認真分析這個案子的輸贏對個人的影響,以及要不要打官司。妳可能不相信,但是我五分之壹的案子都被退回來了。

妳被不公正地監禁,但妳不想要賠償

記者:在您14的職業生涯中,每年都要接錢少的行政訴訟案件,辦理了很多在全國引起反響的“民告官”案件。妳有什麽經驗?

史:我最理解的是,辦理行政訴訟案件壓力大,容易受到社交網絡的幹擾。有的案子還沒立案,各方面的“妳好”都來了。最常見的是,大多數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壹般不會親自出庭,因為他們忘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對我個人來說,打行政訴訟完全是出於壹個律師的職責。

記者:妳絕對想不到,因為卷入壹場普通的行政訴訟——陸豐市碣石鎮桂林村的壹封公開信,妳會經歷壹場長達三年零四個月的漫長訴訟。回頭看是不是有點難?

史:這個要從頭說起。1995 165438+10月22日,陸豐市界石鎮桂林村村民因不滿界石鎮星湖摩托車配件專業市場,引發糾紛。次日,陸豐市委市政府成立聯合工作組進行調查處理。所有村民都無法與工作組溝通,就以村經濟合作社的名義聘請我擔任法律顧問。我多次到村裏走訪,受全體村民委托起草了給市委市政府聯合工作組的公開信,如實揭露了市場上的大規模走私行為。正是這封公開信給我帶來了難以想象的麻煩...

記者:妳在監獄裏開始了妳的職業生涯...是不是太貴了?

石:...(笑著揮手)我付出了無法估量的代價,但我從不後悔。公開信發表後,壹些領導對此事非常憤怒,威脅要逮捕我。有好心的朋友勸我:何必呢?趕緊跟領導說。

(停頓)1996 6月18日,我突然被戴上手銬,被公安局帶走審查,關進了陸豐看守所。1996 65438+2月27日,陸豐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報勞動教養。汕尾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作出決定,實行勞動教養三年。我當然不服,申請復議。汕尾市勞教委於3月4日1997作出復議決定,維持原判。

後來我向陸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最終維持了陸豐市公安局和汕尾市勞教委的三項具體行政行為。我上訴至汕尾中院,二審法院維持壹審判決。1998,不得不依法再次向省高院申訴。19910年6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壹年的審理作出判決:施哲代書行為屬於律師職務行為,未超出《律師法》賦予律師的職權範圍,撤銷壹、二審法院的判決和陸豐市公安局、汕尾市勞教委的三項具體行政行為。

(長時間停頓,眼眶濕潤)謝天謝地,1998年秋,公開信揭露的事實終於水落石出,全國最大的非法拼裝摩托車走私市場星湖市場終於被取締了。

我勝訴了,我深深感謝省市各級部門秉公執法。

記者:但是很多人不理解:妳勝訴了,但是為什麽最後決定放棄國家賠償?

石:583天的鐵窗生涯,對於壹個熱愛自由、崇尚正義的人來說,精神上和肉體上的煎熬可以說是刻骨銘心,也給我的家庭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本人患有乙肝等疾病,兩個兒子荒廢學業。說我對這壹切不屑壹顧是不對的。

但從宏觀上看,國家也是輸家——我因為失去了自由而無法執業,國家缺少執業律師;我的兩個兒子荒廢了學業,國家又增加了兩個荒廢學業的公民。而如果我要求國家賠償,違反法律的不是那些個人,而是國家。由於我國同時遭受了重大損失,我認為我沒有必要要求國家賠償。

鼓勵海盜寫自白書。

記者:1999年底,妳在江湖上執業的第壹個案子是為轟動壹時的“9901”國際盜版案第三被告賈宏偉辯護。妳印象最深的是什麽?

史:壹個非常偶然的機會,我接受了司法局的任命,成為的指定辯護律師。但連我都不知道我和賈宏偉這個死刑犯有著不尋常的關系。

這是壹起非常令人震驚的國際盜版案件。以索尼韋為首的國際海盜團夥多次冒充軍警搶劫海域。1998年6月,165438+10月,他們以走私為名強行登上萬噸船“昌盛”號,將23名船員全部殺害並沈入海中,然後將船賣掉,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國際影響。

當時,賈宏偉拒絕了律師的辯護,所以我決定在陸豐看守所會見賈宏偉。這是壹個我不再熟悉的地方。我在這裏被非法拘禁了583天,和8個死囚同吃同睡,我非常了解死囚的心理。我知道對賈宏偉來說,接受並配合我的工作最重要的是給他希望。有意思的是,他壹看到我就問:“妳是施哲律師嗎?我壹直在倉庫21。倉庫裏還在講妳的故事。”

讓我很意外的是,自從他被轉到陸豐看守所後,在副所長的鼓勵下,他開始寫他的供詞,已經寫了223頁,近10萬字。

記者:妳為什麽鼓勵賈宏偉繼續如實地寫作?

石:我從他的文章裏看到他是真的悔悟了。正如賈宏偉本人在給我的信中所寫的:為了彌補我的良心,我用“海盜的眼淚——我的懺悔”這幾個字寫下了我的過去。目的是用這種簡單的方式為23名無辜的船員贖罪,以告慰他們在天之靈,祈求他們的原諒。同時也想警示後人,以我為戒!

於是,我決定支持他寫下《海盜淚,我的告白》。我經常在生活和感情上關心他,經常給他送書,送生活用品,還有很多記錄紙和圓珠筆給他建議。最後,我試著給他的家人和他的女朋友打電話,讓他們見父親最後壹面。

後來受委托整理了《海盜的眼淚——我的自白》這篇十幾萬字的文章,改編成《壹個海盜的自白》。當時很多媒體都想發表,但由於種種原因,計劃未能實現。

讓死囚死得明明白白

記者:當時幾乎所有人都知道,賈宏偉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責難逃。妳覺得為這樣的人辯護很難還是不容易?

史:難!無論從事實上還是從定性量刑上都很難論證。但如果律師只是就事論事,走過場,那就相當於演戲,肯定不難。但我不會這樣問自己。在與賈宏偉多次會面後,我的辯護思路變得清晰了。我想幫助法庭核實和區分賈宏偉的犯罪事實和作用,幫助賈宏偉建立認罪態度。

整個庭審持續了三天,後來的判決證明,在辯護律師中,我的辯護意見被法庭采納的最多,所以應該說我的辯護是成功的。有人可能會說,既然被告都被判了死刑,妳的辯護就失敗了,至少是徒勞的。這種簡單的理解完全是對律師辯護工作的誤解。作為律師,我們工作的全部意義不能簡單理解為打贏官司,而是幫助法院了解案件的全部真相,從而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如果壹個被告人的辯護權不能得到充分的落實,或者他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適當的保護,那麽這也將是法律的悲哀。

十位書法家為他題寫了筆記。

記者:我們特別關註妳的經歷,很復雜。初中三年級,妳因為家裏交不起學費,輟學了。開始打擊童工,成為小販。後來響應國家號召,他下鄉當了農民。20世紀70年代末,他成為壹名工人和供應商。壹直做生意怎麽可能對法律產生濃厚的興趣?

史:在這期間,我從未放棄過自學。改變我人生的故事也很簡單。1979,我去上海出差。壹個偶然的機會,我在靜安區的壹個小郵亭買了兩本《民主與法制》的試刊。從此,我與法律結下了不解之緣。1988,第壹次參加國家律師資格考試,壹舉通過。1989,我終於成為了壹名專職律師。我將永遠熱愛在法庭上精彩辯護所產生的職業成就感。

我最喜歡的壹句話是“人各有誌,天誅地滅”。我請了十個書法家寫了十副“人各有誌,天誅地滅”讓我掛在家裏和辦公室。如果我這輩子不選擇法律職業,如何實現為他人和社會做點事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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