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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有車補嗎?

事業單位汽車補貼政策

中央機關公務員開始領取每月1300元的局級“車補”。

根據安排,中央和國家接管的公車改革要在去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近日,記者通過采訪多個中央部委證實,中央層面的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已基本完成,公務交通補貼已於上月開始發放。根據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補”標準為:處級每人每月1.300元,科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500元。

& gt& gt中心

公交車封了車,補了。

去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車改終於有了頂層設計,也被外界評為“史上最嚴車改”。其中壹項苛刻之處在於,為公車改革設定了時間表——2065 438+05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要力爭基本完成公車改革;地方黨政機關2015年底前完成。

近日,記者聯系了多個部委,其工作人員均表示,11結尾的單位公車已全部封存。接受采訪的工作人員說:“對我們來說,改革意味著統壹用車沒了,壹般公務用車取消了,只好自己想辦法解決交通問題。”

根據上述意見和方案,取消壹般公務用車,適當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機關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機關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015最後壹次發工資,“車補”終於出現了。受訪公務員透露:“上個月發的工資條顯示,他們拿到了‘車補’,800元。現在自己開車去上班。”

知情人士證實,目前中央層面的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工作已基本完成,“車補”肯定會發放,但後期不會完成車輛處置,還得分階段進行。

& gt& gt地方

部分省份削減公交經費。

中央層面的公車改革可謂“按期交卷”,接下來就是地方車改。不出所料,地方車改難度遠高於中央。為此,去年年底,江蘇、湖北等地相繼召開會議,部署新壹年的車改方案。

65438+2月19,江蘇省出臺《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首批改革單位確定為1.6萬。江蘇省有關部門負責人透露:“省級機關上半年要落實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級黨政機關要落實到位。這次改革第壹步是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下壹步還有其他事業單位和國企,要按照時間節點推進。”

目前各省2015的預算編制工作已經啟動。中部某省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三公”經費中,公車購置及運行費將不再出現。該負責人表示:“具體政策還沒出來,機關事務管理局還要拿出具體方案,但在今年的預算安排中,公車購置、運行和維護費用已經拿下來了。”

東南某省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該省公車改革的具體實施方案尚未確定,年初拿出的預算書公車資金仍將存在,但隨著改革的推進,這部分資金將用於“車補”和人員安置。

& gt& gt困難

修車能馬上達到“省錢”的目的嗎

車改方案明確,車改後用於車補的資金少於之前的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用。有的地方說,車改第壹年,車停了,補貼發了,但處置車和安置人員很難壹步到位,還需要成本支撐。因此,很難突破這條成本控制的紅線。

另外,此輪車改要統壹各省的“土辦法”,其中最重要的是補貼標準的統壹。此前,壹些地方的試點工作早已鋪開,但各地車改步伐較大,部分標準超過了國家規定。現在為了減少補貼金額,需要做動員工作。

南京市委黨校政策教研部副教授田慧表示,試點過程中,壹些地方的補貼標準明顯高於國家標準,因為有些地區即使超標,也不算違法。但是現在有了國標,以後壹定要做好兩件事:第壹是明確國家規定的剛性,第二是要有壹些懲戒措施。

2016全國事業單位車補方案

《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中央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於07年2月17日發布。記者就企事業單位改革正式啟動的相關事宜采訪了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

央企事業單位車改是什麽思路?

分級分類定方案,不搞“壹模印到底”;嚴格界定參加改革的人員範圍,不是“事業單位人員補貼”

據中央車改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央事業單位車改的關鍵政策是明確參與改革的人員範圍,即不是所有的事業單位人員都參與改革,而只是原本符合公務用車條件的崗位和人員。改革後,公務出行保障不是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方式,而是通過報銷公務交通費用、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或其他符合規定的社會化方式,嚴格配備定向公務用車,保障公務出行。其中,現在通過報銷、銷售等社會化方式保障公務出行的,將維持現有方式。所以並不是社會上壹些人誤解的“事業單位壹般性補貼”。

按照要求,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於2016年上半年完成。在京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底前完成;按照屬地化原則,京外中央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與地方同步完成。

根據中央企業車改實施意見要求,力爭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業集團總部車改,65438+今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車改。

與中央和國家機關相比,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情況更為復雜,行業類別多,單位性質、資金來源、車輛情況、人員情況都有很大差異。所以要分類、分類制定具體方案,而不是“壹刀切”、“壹款印到底”。中央事業單位車改,中央車改辦審批中央直屬事業單位實施方案,各部門審批所屬事業單位實施方案。在央企車改中,央企主管部門要審核所屬央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央企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逐級落實其子公司責任。

中央機構應該怎麽做?

取消壹般公務用車,在保證節約的前提下,中央直屬單位適度給予補貼,部門所屬單位大多采取報銷方式。

據介紹,中央事業單位車改將取消壹般公務用車,通過報銷公務交通費用、適當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或其他符合規定的社會化方式保障公務出行,嚴格配備定向保障的公務用車,實現公務交通。保障高效、節約成本、降低成本、管理規範。按照要求,不允許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和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對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按照《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取消壹般公務用車。在保證節約的前提下,將公務交通補貼適當發放給參會人員,通過社會化保障其公務活動。

對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在改革中承擔主體責任,根據行業業務特點制定本行業事業單位公車改革辦法。單位和人員較多的教育、文化、衛生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車改措施,須報中央車改領導小組批準。這些單位按照《意見》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車改措施,自行制定實施方案,經主管部門批準後方可實施,並按程序報中央車改辦備案。

其中,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執行公務交通費用按規定報銷的辦法。確需發放個別特定崗位公務交通補貼的,應當嚴格審批,並報主管部門批準。報銷額度和補貼標準由主管部門根據取消的車輛數量、運行成本和改革前的交通費用,在節約開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於同地區、同級別相應級別公務員交通補貼標準的原則,嚴格確定。無論補貼發放還是報銷,都要嚴格節流,確保改革後公務交通費用低於改革前。

據介紹,改革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原則上不再配備工作用車。原配備符合規定標準的工作用車,因工作確需保留的,應當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黨委同意,並報主管部門批準;他/她可能不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央企單位怎麽改?

央企主要負責人可以配壹輛公車,副職負責人可以在公車和補貼之間選擇;其他人員,如總經理助理、總法律顧問、總工程師等。,全部取消配車。

按照保障崗位履職和公務活動、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行為、節約公務交通成本、樹立中央企業良好社會形象的需要,推進中央企業車改。

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原則上可以配備公務用車。對於央企副職負責人,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為其配備公車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根據實施意見,公務交通補貼可按標準按月發放,也可按年度補貼標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補貼標準上限由中央企業主管部門綜合考慮履職需要、地方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公車改革降本增效和薪酬制度改革等因素合理確定。,並報中央車改領導小組備案後實施。

對於其他符合客車設備要求的人員(如總經理助理、總法律顧問、總工程師等。),所有公車取消,實行社會化保障。中央企業要根據崗位特點和生產經營實際,在主管部門核定的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上限內,分檔次確定補貼標準,每月按標準發放或據實報銷。

如何保證車到位?

讓每輛公車的公務出行信息都有據可查,防止改革倒退。

據介紹,此次公車改革充分考慮了事業單位的工作需要,界定了醫療救援、新聞聯播、科學考察、技術調查、檢疫檢驗、衛生保潔、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等具有特定功能的專用專業技術車。必要的車輛可以保留。但保留的車輛要有預算,其中特殊專業技術車輛必須長期配備固定設備,實行標識化管理,公車改革過程中不得新增車輛。批準保留的車輛應嚴格用於指定目的。

為堅決避免違規使用公務用車,文件規定,事業單位不得變相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調換、借用或者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車輛,不得以各種名義占用專用專業技術車等定向保障車輛或者長期租賃車輛作為變相個人固定用車。中央企業不得擅自增加公車數量,不得向子企業調換或借用公車,轉嫁公車購置、租賃和運行成本。通過租用公車保障履行職責和跑業務需要的,視為配備公車進行管理。

對於車改後保留的公車,企事業單位意見要求集中管理、統壹調配,完善車輛日常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確保每輛公車公務出行詳細信息有據可查。中央車改辦負責人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依紀查處違反公車改革政策和公車管理規定的行為,審計部門要將公車改革管理納入日常監督審計範圍。對違反《意見》要求和《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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