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關於收取賭資的法律規定

關於收取賭資的法律規定

有關收取賭資的法律規定僅供參考:

如果按照刑法的規定對賭博者進行處罰,這些財產可以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予以沒收。

扣押的賭資和非法賭博收入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並按規定出具合法手續。對查獲的賭博工具和銷售的具有賭博功能的遊戲機,依法予以銷毀。嚴禁截留、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挪用違規者的賭資、賭具、非法賭博收入及其他財產。違者,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條

最高法院關於設置圈套誘騙他人賭博,並對被騙者進行暴力威脅要求退錢的行為如何定罪的批復。

(法復[1995]8號、1995、165438+10月6日發布實施)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妳局《關於如何界定設置圈套誘騙他人賭博,在賭客要求返還輸錢時,賭客以暴力相威脅,甚至打傷、打死賭客並將錢搶走的行為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行為人設置圈套誘騙他人參與賭博以獲取錢財的,屬於賭博行為,構成犯罪的,以賭博罪定罪處罰。如果賭客識破騙局,要求返還輸掉的錢,賭客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拒不返還的,應當以賭博罪從重處罰;造成參賭人員受傷或者死亡的,應當依法以賭博罪、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打擊賭博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

(工統字[2005]2號2005年6月65438+10月10日頒布實施)

二、突出重點,嚴格依法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

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的特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打擊從事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要通過專項行動摧毀壹批賭博團夥和窩點,鏟除和封堵壹批賭博場所,破獲壹批重大賭博案件,嚴懲壹批賭博違法犯罪分子。其中,主要懲處賭博犯罪集團和網絡賭博的組織者,六合彩、賭馬等賭博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賭博犯罪活動的黨政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專項行動中,要按照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嚴格依法辦案,準確認定賭博犯罪,確保辦案質量。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牟利的,不論是否參與賭博,都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以營利為目的賭博的,無論實際是否獲利,也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代表機構或者散發廣告,招徠、組織中國公民到境外賭博,構成犯罪的,以賭博罪定罪處罰。對教唆他人賭博、組織未成年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國家工作人員實施賭博犯罪的,要依法從重處理。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挪用單位資金、挪用特定款物、行賄受賄等犯罪的。,並將犯罪所得的款物用於賭博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分別從重處罰;同時構成賭博罪的,依照刑法規定實行數罪並罰。要充分運用沒收財產、罰金等財產刑,以及追繳非法所得、沒收個人財產和用於賭博的犯罪工具等措施,從經濟上制裁犯罪分子,鏟除賭博犯罪的經濟基礎。必須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區別對待,寬嚴相濟,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主動投案或者有檢舉、揭發非法賭博活動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要嚴格區分違法犯罪賭博活動和群眾正常娛樂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以少量財物輸贏進行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場所和服務固定費用的經營活動等。,不得以賭博論處。參與賭博且賭資數額較大的,可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依法予以勞動教養;違反黨紀政紀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處分。要嚴格依法辦案,對構成犯罪的絕不姑息。嚴禁以罰代刑,貶低。對不構成犯罪或不應給予行政處理的,不得打擊或處理,不得以禁賭為名幹擾群眾正常的娛樂活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發市[2005]3號於2005年5月11日發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

第壹條以營利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壹)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總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10余名中國公民出境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開設賭博網站,或者代理賭博網站接受投註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第三條中國人民* *和中國公民聚眾賭博,在中國境外周邊地區開設賭場,以招徠中國人民* *和中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條明知是賭博罪而為他人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信、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論處。

第五條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壹)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出國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第六條未經國家批準發行、銷售彩票,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賭博賄賂或者為國家工作人員賭博提供資金,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於賄賂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八條賭博犯罪中用作賭註的款物、換成籌碼的款物和賭博所得的款物,屬於賭博資金。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註或者贏得的點數乘以每個點數所代表的實際數額,確定賭資數額。

賭資應當依法追繳;賭博工具、非法賭博所得和賭博犯罪分子專用的全部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依法予以沒收。

第九條不以營利為目的,以少量財物輸贏從事娛樂活動,提供棋牌室等正常收取場所和服務費用的娛樂場所等。,不得視為賭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壹)

(工統字[2008]36號發布,2008年6月25日實施)

第四十三條【賭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壹款)】聚眾賭博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總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總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在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十名以上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因賭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應予立案追訴。

在賭博犯罪中用作賭註的錢物、換成籌碼的錢物和通過賭博贏來的錢物,都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註或者贏得的點數乘以每個點數所代表的實際數額,確定賭資數額。

第四十四條【開設賭場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

在計算機網絡上設立賭博網站,或者代理賭博網站接受投註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

(工統字[2010]40號,2065438年8月31日頒布實施)

壹、網絡開設賭場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使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等。傳播賭博視頻、資料,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的行為:

(壹)設立賭博場所並接受投註;

(二)設立賭博場所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

(三)代理賭博場所,接受投註;

(四)參與賭博場所的利潤分成。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龍頭利潤總額達到3萬元以上;

(二)賭博資金數額達到30萬元以上的;

(3)累計參賭人數達到120以上;

(四)賭博場所設立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五)在賭博場所參與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下級代理接受投註的;

(七)引誘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

二、關於網上開設賭場罪的認定與處罰。

明知是賭博場所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或者幫助的,是開設賭場罪的共犯,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壹)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信傳輸渠道、廣告發布、會員發展、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服務費在2萬元以上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654.38+0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三)為10以上的賭博網站投放網站、賠率等信息相關廣告或者為100以上的賭博網站投放廣告。

前款規定的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五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實施本條第壹款規定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但有證據證明其不知情的除外:

(壹)接到行政機關書面通知後,仍實施上述行為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信傳輸渠道、廣告宣傳、軟件開發、技術支持、資金支付結算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明顯不正常的;

(三)執法人員在調查時,故意通過銷毀或者修改材料、賬冊等方式逃避調查或者向嫌疑人通風報信的;

(四)行為人知道的其他證據。

經營賭場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不影響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認定的,可以對已到案的人依法定罪處罰。

三。網絡賭博犯罪參賭人數、賭資數額、網站代理的認定。

賭博網站的會員賬號數量可以看作是參賭人數。經查證壹個賬號多人使用或者壹人使用多個賬號的,按照實際使用人數計算參賭人數。

賭資的數額可以根據在網上下註或贏的點數乘以每個點數所代表的實際數額來確定。

將資金直接或者間接轉換為虛擬貨幣、遊戲道具等虛擬物品,作為籌碼進行投註的,賭資數額按照購買虛擬物品所需資金數額或者實際支付的資金數額確定。

對於開設賭場罪中用於接收、循環賭資的銀行賬戶內的資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可以認定為賭資。將資金轉入和轉出該銀行賬戶的銀行賬戶數可以認定為參賭人數。經查實壹個賬戶多人使用或者壹人使用多個賬戶的,按照實際使用人數計算參賭人數。

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在賭博網站的賬戶有下級賬戶的,應當認定為賭博網站的代理人。

《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壹切財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用於犯罪的違禁品和個人財產應予以沒收……”

《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用於犯罪的違禁品和個人財產應予以沒收……”司法實踐中,偵查機關往往在偵查階段就沒收犯罪嫌疑人用作犯罪工具的器具,我認為這是不正確的。

我想查壹個有相關規定的法律條文。

法律規定的* * *罪本罪是針對同性行為的。目前國內沒有這個收費。在我國,* *罪的客體只能是婦女。對象為男性,不視為犯罪。如果壹個男人被另壹個男人性侵,如果造成傷害,可以定為故意傷害。如果是性侵未成年男性,可以歸為侮辱婦女兒童。強迫男性發生性關系是我國刑法立法的新課題。目前有很多這方面的討論,但是沒有進入人大的程序。

求離婚法律規定第三十壹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當婚姻登記處查明雙方確有意願,並已妥善處理了子女和財產問題後,就會出具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必須征得現役軍人的同意,但現役軍人壹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養母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對壹方撫養的子女,另壹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壹部分或全部,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探視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如果壹方為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等付出更多的義務。,其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對方賠償,對方應予賠償。

第四十壹條離婚時,共同生活的夫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同壹財產未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懲治販賣毒品的法律規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專門規定了懲治販賣毒品的規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雞片壹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或者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

販賣雞片二百克以上不滿壹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販賣雞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福利待遇的法律規定是指用人單位在法定義務之外,為職工生活提供的便利和優惠待遇。

工人的福利包括:

1,差旅補助

出國旅遊的人可以按照相應的級別拿到這個津貼。

2、通訊費用補助

公司根據妳被錄用的職位為妳提供相應的通訊費用津貼。

3.節日慰問金

員工每年元旦、春節、五壹、中秋、國慶都會領取這項津貼,女員工在3月8日也會領取特殊津貼。

4.恭喜慰問金。

在員工結婚、生日、孩子出生或直系親屬去世時,將向員工發送祝賀和慰問金。社會保險等保險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每年還為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綜合醫療保險。

中國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壹般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下是加班工資規定: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教育法中適合兒童的法律條款

未成年人保護法。

關於不動產轉讓的法律條文太多了,推薦這本書:《辦理不動產轉讓案件的法律依據(辦案依據系列)》中國法制出版社。

我給妳壹些法律的名字,妳就知道有多少了。

第壹,產權取得的範疇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

(1986四月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選)

(1999三月15)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

(2001八月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997 65438+2月29日)

2.購買商品房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2006年4月4日5438+0)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2001八月15)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銷售管理暫行辦法

(1999年4月22日)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

(2002年165438+10月17)

關於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程序的通知

(試用)

(2001年4月23日)

商品房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1992年7月20日)

好的)

(1995年9月8日)

商品房住房超標準定價實施辦法

(1998 65438+10月12)

商品房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度數調節

(1998 5月12日)

北京市商品房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

(2001 4月11)

3.轉讓已獲得的財產權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2001八月15)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城市國有房地產轉讓征收辦法

關於土地增值稅中房地產價格評估的通知

(1995年6月23日)

公證程序規則

(2002年6月18日)

4.獲得產權的捐贈

公證程序規則

(2002年6月18)贈與公證細則

二、所有權登記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2001八月15)

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

(2001 8月29日)

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和房屋權屬登記的有關問題

通知

(2002年3月27日)

建設部關於發布全國統壹房屋所有權證的公告

(1997 165438+10月12)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規範房屋權屬登記收費的通知

方法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1四月12)

第三,稅收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稅暫行條例

(1951 8月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999年8月30日第二次修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個人銷售和居住

關於住房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9 65438+2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的若幹具體問題

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1986年9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1986九月15)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1993 65438+2月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1997年7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997 65438+10月28日)

關於契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8年3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抵押貸款購買商品房征收契稅的通知

贊同

(1999九月16)

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部分稅收政策的通知

(1999年7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房

關於購房免征契稅的通知

(165438+2000年10月29日)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範房屋交易收費的問題

主題通知

(65438+2002年10月31)

四。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借款和住房的房產糾紛已在合同中寫明。

確認房屋出售的審批是不合適的。

(1987年4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訴鄧崇訓房屋買賣糾紛案。

對案件的答復

(1988 3月2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任桂香、鄧購買房屋壹案。

關於如何處理銷售糾紛問題的函

(1989 65438+2月31)

最高人民法院範淮與郭明華的房屋買賣是否有效?

回答問題

(1992年7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李玉斌訴鐘毅萬縣皮鞋廠房屋

關於如何處理銷售糾紛案件的復函

(1992八月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房地產案件的通知

(1992 165438+10月25日)

動詞 (verb的縮寫)標準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

(2000年9月13日)

  • 上一篇:土地招拍掛的方式是什麽,具體要求是什麽?
  • 下一篇:安全工程師法律知識專項試題(含答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