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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承擔責任的法律依據

法律主觀性:

第壹,損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行為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損害是由受害者故意造成的,肇事者沒有責任."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被害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自己造成傷害,卻希望或者放任這樣的後果發生。這種行為是不正確的,不正常的。

被害人故意造成損害,是指被害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自己造成損害,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樣的後果發生。如果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損害,讓無辜的行為人承擔責任,那就是法律的悲哀。所以我國法律規定,損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二、什麽時候需要承擔侵權的連帶責任?

1.侵權責任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如果存在侵權,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就必須有侵權行為。

2.侵權的程度決定了侵權責任的大小。多人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壹損害時,應當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賠償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壹損害的,各人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負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相同損害,責任大小能夠確定的,各負相應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應當承擔同等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由造成險情的人承擔。因自然原因造成危險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因緊急避險所采取的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什麽是錯的,錯在哪裏

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形式分為單方責任和雙方責任。單方責任是由加害人或受害人自己承擔責任的壹種責任形式。雙方責任是指人身損害賠償法律關系中的雙方對損害的發生負有責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由雙方分擔。這種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形式主要是過失相抵,過失相抵的基礎是過失。因此,過失是侵權行為的壹種重要形式,其法律後果是過失相抵。

有證據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但也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在損害的發生中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應當適用過失相抵的規定。

損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行為人應不應該承擔責任?如果是被害人明知故犯,故意造成加害人的,我國的法律規定肯定會讓這個無理取鬧的人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妳身邊有這樣的情況,壹定不能沈默,壹定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以上是Zhaofa.com小編的回答。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到Zhaofa.com咨詢相關專業的律師。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壹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4條* * *損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7條受到侵害,情況緊急,得不到國家機關及時保護的。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其合法權益將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受害人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如在必要的範圍內扣押侵權人的財產,以保護其合法權益;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受害人采取不當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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