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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宋江為什麽要和哥哥宋慶壹起出逃?

另壹件奇怪的事是宋江帶著弟弟逃走了。就案件本身而言,宋江已經做了詳細的安排。憑他的本事,這件事完全可以解決。他有必要和他的兄弟宋慶壹起逃跑嗎?可以肯定的是,宋清河的案子不涉及,官家連宋江都抓不到。這對宋慶來說會很難嗎?宋江有很多外號,其中壹個就是孝義黑三郎。古代有句話叫“父母在,不要遠行”,意思是對父母的孝順。

例如,《史記》中的刺客聶政,有人給了他很多金子讓他做某事,但他不同意。為什麽?那就是黃金就算能找到十個人照顧他的母親,也代替不了他,因為孝順是他的事,別人代替不了。當他的母親去世時,聶政馬上做了這件事。在他看來,孝道已經盡了,是時候盡我所能了。

宋太公只有兩個兄弟,宋江。壹起逃亡,誰會孝順父親?如果不努力把弟弟留給父親,宋江還是個孝順的黑三郎嗎?臨行前,宋江向父親明確表示今後如何處理官司,可見他的思路非常清晰,壹刻也沒有把宋慶帶走。那麽,宋江為什麽要帶走宋慶呢?

這是避免訴訟的需要。

宋江兄弟只有兩個,也就是說,宋太公只有兩個兒子。宋江不是三郎嗎?誰是老大和老二?有兩種可能:壹種是長子次子未到婚齡就去世了,三子宋江其實是長子;另壹個是宋太公有兄弟和弟弟。他們的兒子比宋江大,宋江在這些兄弟中排行第三。事實上,他是他的長子。

比如宋江和宋慶兄弟各有壹子,宋太公還健在,所以這兩個孩子在這個大家庭裏分別是老大和老二,實際上也是各自父親名下的老大。這種情況在阮氏三兄弟身上也有體現,他們分別排在第二、第五、第七,但都承認是壹個母親所生。直到今天,這種安排仍然存在。這恰恰說明宋太公面前只有兩個兒子。

宋江和宋慶逃脫了。表面上看,宋江在官司中被調查。宋慶可以問路,出現在酒店聯系,但事實上宋慶沒有工作。壹路上,宋楚瑜只說了壹句話,就是建議哥哥先去找柴進。就是這樣壹個建議,宋江和朱童事先說了,宋江說了,他也是這麽想的。

因為當初政府追案子追得很狠,兩兄弟不敢走大路,住在大鋪子裏。換句話說,宋江是不會離開張貼他們被捕通告的地方的,所以書上說他們是“吃壹個碗,睡壹個死人床”。這樣,宋慶沒有影響,但確實增加了旅行費用。

那麽,宋為什麽要帶走呢?其實這是訴訟的需要。按照古代的辦案程序,宋江不得不這麽做。宋慶和宋江壹起出逃,有利於避免官司。因為我們不知道真兇逃到哪裏去了,和兇手有直接關系的人也沒有消失,這有利於案件迅速成為懸案。

姜殺人案是重大刑事案件,在任何朝代都是“限期破案”的案件。如果這類案件積壓太多,必然會影響壹個官員的政績考核。對於這類案件,破案的標準是抓住罪犯,“繩之以法”。既然抓到罪犯是破案的標準,負責案件的官員就必須抓到他。

如果他壹時抓不住,他會盡力去抓。比如晁蓋事件,無論是朱仝、雷橫釋放晁蓋,還是晁蓋自行脫逃,都有很多人看到晁蓋脫逃。跟鄰居有什麽關系?不要搶生日班。晁蓋會讓鄰居知道嗎?

但是,這已經成為封建社會的壹種辦案方式。於是朱仝和雷橫抓不住晁蓋,就抓了鄰居回去幹活。結果這個鄰居真的很有用。他提供了壹個線索,古典村有壹些客戶!於是,知縣又派了壹個人去抓客人,但是他也沒說什麽。如果妳殺了他,妳必須坦白。有三個阮。

到此時,案情已經明朗,鄆城縣的職責已經全部履行完畢,剩下的就是抓捕晁蓋等人了。因為抓捕任務在州內,不知情的“鄰居”帶著宋江的考慮回家,學客交給何建,帶到州內。

按照同樣的邏輯和處理習慣,如果宋江不能被俘,宋慶應該被俘。宋江不是和尚嗎?確實如此。但是,如果鄰居能抓到他,兄弟們不應該抓到他嗎?無論妳在文彬做縣令時如何為宋江辯護,總有壹個懂法律的張文遠。如果宋慶能在調查人員面前大搖大擺,他壹定要去縣政府。在張文遠的監督下,當妳是文彬的時候,妳也必須進行第壹次審判。如果繼續下去,這種刑具或多或少會被使用。

對於這種事情,宋江當然是“清楚”的。不僅他的父親宋江,而且也很清楚,所以他說宋慶去了鄰村而不在家。等朱仝和雷橫回到縣裏,就變成了“宋慶從上個月就沒出過門”,也就是說,這個人和殺人沒關系,也不可能帶過來。由此我們知道,當案件真正進入舊積壓,沒有人認真調查時,宋慶無事可做,宋江讓他早點回家。

封建社會的法律是“有罪推定”。不管妳用什麽方法,只要找到罪犯就行。如果妳不確定壹個案件中的罪犯是誰,可以把很多嫌疑人壹個壹個帶走,壹個壹個拷問。只要妳認罪,這個案子就結了。姜的案子,本來想做在唐身上,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可這唐至死都不肯認他,他也沒辦法。如果宋慶齡不逃,壹旦進了衙門,她就要壹直受罪。所以,宋江會帶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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