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是什麽?
水務局前身為水利局,是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等工作。,並在其責任範圍內負責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管理,防治水害。
綜上,水利局執法大隊承擔水資源、河道、水土保持、供水、水利工程管理等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執法職責;承辦水利行政復議、應訴和理賠等具體事務;承擔縣級水行政執法統計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壹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汙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河流、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的汙染防治。海洋汙染防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文章
水汙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汙染和城市生活汙染,防治農業面源汙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及時采取措施防治水汙染。
第五條
省、市、縣、鄉應當建立河長制,分級分段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江河湖泊的水資源保護、水岸線管理、水汙染防治、水環境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重要江河湖泊水環境保護聯合協調機制,實行統壹規劃、統壹標準、統壹監測、統壹防治措施。
第二十九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明確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組織開展流域環境資源承載力監測和評價,實施流域環境資源承載力預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流域生態環境功能的需要,組織開展河流、湖泊和濕地的保護和修復,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源涵養林、植被緩沖區和沿河湖隔離帶,整治黑臭水體,提高流域環境資源承載能力。從事開發建設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維護流域生態環境功能,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第三十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其他部門有權對管轄範圍內的排汙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機關有義務為被檢查單位保守檢查中獲得的商業秘密。
第八十壹條
拖延、牽制、扣押執法人員,拒絕、阻礙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