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當公司經營狀況不好,幹不下去了,就註銷。今天相關單位就來說說公司註銷後公章如何處理。
1.根據國務院《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因撤銷、更名或者更換新印章而停止使用的,應當及時送交印章簽發機關封存或者銷毀,或者按照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2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公司註銷後,印章不收回,由股東自行處理。屬於非法人企業法人的,註銷時應將印章交回工商部門。3.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時,應當提交有關文件。4.公司註銷前,首先要進行清算。清算是壹個法律程序。公司註銷,必須清算。未經清算自行終止的行為沒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將起草並提交清算方案,經股東會討論通過或主管機關確認。6.作為非公司企業法人的,註銷時應將印章交回工商部門。單位撤銷、更名或更換新印章時,應及時送印章簽發機關保管或銷毀,或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辦理。7.以壹家註冊在深圳的公司為例。根據公司法,在深圳註冊的公司公章不需要回收,公司股東可以自由處理。8.總之公司註冊了,印章可以自己處理。如果註冊的企業不是公司類型,需要把印章交到深圳工商局。9.公司公章可以自由處理,但最好盡快銷毀公章或妥善保管,以免不必要的麻煩。10.非公司制企業需要註銷印章的,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印章,申請刻制印章登記卡,以及工商、稅務的註銷通知書,到相應的工商部門進行印章回收。
如何認定公司倒閉:1。公司法中有哪些可以認定為封閉的情形?(1)企業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開業後六個月內未從事經營活動;(二)企業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停止經營活動壹年,直至法院先行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全部或者主要財產的措施;(三)法院首次對全部或者主要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或者強制執行措施之日,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日。2.企業法人如何知道關門時間?(1)企業法人“歇業”的時間,應在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或執行過程中先行采取保全或執行措施時把握。(2)明確企業法人停業時間的必要性。鑒於法院先行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全部或者主要財產的保全或者執行措施後,至執行完畢可能需要較長時間,且在此期間可能有新的申請人按比例分配,因此有必要明確界定“停業”的基準時間。(三)結案時間以法院首次采取保全或者執行措施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全部或者主要財產的時間為準。也就是說,在此基準時間之前符合上述“停業”標準的可以按比例分配,在此基準時間之後符合“停業”標準的不能按比例分配。3.公司歇業不註銷有什麽法律後果?(1)不能免除債務清算主體的相關法律責任。公司關閉後未辦理註銷登記,且沒有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公司與清算主體為同壹訴訟當事人;公司歇業後,雖然註銷了登記,但沒有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清算組織,負責清算的主體是訴訟主體。因此,只有通過合法的清算和註銷程序,公司才能在法律意義上消滅,負有清算責任的公司和清算主體才能免除相關法律責任。(2)妳可能會被罰款,稅款會被列入黑名單。公司非正常註銷,未按規定參加工商年檢的,其營業執照將被工商局吊銷,其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將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再次註冊。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七年不良,將被罰款;稅務永久列入黑名單,如果公司重新註冊,會被稅務機關追繳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