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死刑制度包含了壹種獨特的形式: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規定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沒有故意犯罪的,可以減為無期徒刑,減刑按照無期徒刑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果確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兩年期滿後,減為25年有期徒刑。
犯罪人是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孕婦的,不適用死刑(包括死緩)。舊刑法規定,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重刑犯,可以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但新刑法刪除了這壹條,即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不適用死刑,包括緩期2年執行的死刑。
在司法過程中,有很多冤假錯案,特別是在所謂的“嚴打”時期。有法律學者認為,“嚴打”違背法治理念,嚴打中被判死刑的人通常被剝奪上訴權,因為作案時間在嚴打期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期以槍決的方式執行死刑。通常由武裝警察執行。1997 65438+10月,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首次規定了“執行死刑應當采用槍決或者註射方法”。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執行註射死刑。但由於囚犯身份和成本的影響,註射的比例仍然不是很高。
執行死刑的機關是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後,應當在七日以內執行。
值得註意的是,2006年6月5438+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2007年6月65438+10月1日之後將死刑核準權交回最高人民法院審查[7]。據最高人民法院消息,2007年,因證據不足、程序不當或量刑過重,最高人民法院撤銷了15%的地方法院死刑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1966之前,香港實行英國普通法和英國議會在1861通過的立法,以下罪行可判死刑:
謀殺;叛國罪;皇家碼頭縱火案;暴力盜版。
像英國,法官判犯人死刑的時候,法官會馬上在犯人頭上套壹條薄薄的黑毛巾,然後判犯人死刑。
英國從65438年到0965年廢除了死刑。香港作為當時的英國殖民地,跟隨宗主國從1966開始停止執行死刑。那年處決的最後壹名犯人是越南人黃啟吉。黃其基在深水埗永隆街刺死壹名中國籍男子,照例被判死刑。黃向英國最高法院上訴庭及樞密院上訴,仍維持原判。最後判了1966 11 65438。不過,香港的法律仍然保留死刑,法庭也會依法判處犯人絞刑。但所有當時被判刑的死囚都會被女王或總督自動赦免,被判終身監禁。
1993年4月,香港修改立法,將無期徒刑定為最高刑,正式廢除死刑。1997年7月香港轉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後,沒有恢復死刑。
(中國)香港的懲罰
現有處罰:無期徒刑-監禁-罰金-沒收-社會服務令-簽署保守行為
廢除的懲罰:死刑-鞭打。因為澳門《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不得有死刑、永久、無限期或無限期剝奪自由或保安處分,所以澳門沒有無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澳門的最高刑期是30年。
(中國)澳門的處罰
主刑及有期徒刑-罰金
從犯處罰:禁止執行公務-暫停執行公務
禁止的處罰:死刑----永久、無限期或無限期剝奪自由。
依據:(中國)澳門刑法典第壹卷第三部分(中國)臺灣省槍決。大赦國際認為,臺灣省(中國)是壹個對普通罪行處以死刑和處決的地方。根據臺灣省刑法第33條,死刑是壹種主刑。(中國)臺灣省刑法對死刑的重要規定是:
第三十七條(剝奪公權的宣告):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人,被宣告剝奪公權終身,從判決確定之時起生效。第51條(數罪並罰方法):多數人被判處死刑的,執行其中壹人。宣布最重刑罰為死刑的,不予執行。但此限制不適用於從刑,也不適用於2006年7月1日臺灣省刑法最新版本實施時的罰金。第六十三條(老少配刑限制):不滿18周歲,超過80周歲的犯罪分子,不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果是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應當減輕處罰。第六十四條(死刑加重的限制和減輕):不得加重死刑。死刑減判的是無期徒刑,或者12到15不等的有期徒刑。但是從2006年7月65日438+0日起被減判死刑的是無期徒刑,不會減判為有期徒刑。第八十條(追訴權時效期限):死罪追訴權20年內不行使的,追訴權消滅,但自2006年7月1日起延長至30年。第八十四條(死刑執行權的時效期間):死刑執行權在三十年內不行使的,死刑執行權消滅,但自2006年7月1日起延長至四十年。《關於懲治妨害國家貨幣罪(偽造、變造貨幣券罪)的規定》第三條:偽造、變造貨幣券,意圖行使貨幣券,擾亂金融,情節嚴重的,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陸海空三軍刑法第二十七條(違抗作戰命令罪):在敵人面前違抗作戰命令的,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死刑或者絕對死刑的唯壹罪名,因為2010年的法律修訂,已經消失了。
(中國)臺灣省的法律中仍有許多與死刑有關的罪行,但法官壹般會在考慮所有情況後決定是否判處死刑。((中國)臺灣省沒有陪審團制度,所以由法官宣判。)根據不同的罪名,相對於死刑的罪名如下:
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中國)臺灣省刑法:第101條(起義內亂罪),第103條(陰謀發動戰爭罪),第104條(陰謀喪失領土罪),第105條(直接抵抗敵國共和國罪),第2666條。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罪)第332條(搶劫犯故意殺人罪)第334條(海盜故意殺人罪)第348條第1項(綁架他人索要贖金故意殺人罪)第4條第1項(制造、運輸、販賣壹類毒品罪)第6條(使用暴力、脅迫手段)誘騙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使他人吸食壹類毒品罪)第15條(公務員犯第4條第2款或者 第壹款借口自己的職務權力、機會或者方法)毀損國家貨幣處罰條例第三條(偽造、變造貨幣擾亂金融,情節嚴重)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2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國)。 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項(海盜結合放火、強迫性交、綁架勒索或者致人重傷),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項(綁架勒索致死罪),第三百四十八條第二項(綁架勒索罪結合強迫性交或者致人重傷),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國),臺灣省刑法第10條。第185-1條第2項(劫持航空器致死罪)、第185-2條第3項(危害航空器安全和設備致死罪)、第271條第3項(殺人罪)、第332條第2項(搶劫致死罪)死刑、無期徒刑或者7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國)第101條(暴動罪雖然條文中提到死刑是通過註射毒品或槍決執行的(過去甚至提到死刑是通過槍決、電刑、絞刑和毒氣執行),但幾十年來,它只是作為執行死刑的方法使用。(中國)臺灣省戒嚴時期,從1949年在馬場町處決政治犯,壹直到1950年代中期,在臺北縣新店市安坑刑場處決政治犯。1987臺灣省解嚴後,所有被判死刑的犯人都在看守所執行。
(中國)臺灣省有壹定聲音支持廢除死刑。民進黨執政以來,處決人數逐年減少。從2006年到2007年,沒有壹個死囚被繩之以法,而根據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AI)總部2009年3月24日公布的“2008年死刑判決和執行情況”,(中國)新任司法部長王慶豐也傾向於廢除死刑。(中國)臺灣省其實有廢除死刑的趨勢,但壹般民眾還是普遍反對廢除死刑。其論據主要是死刑有威懾作用,節省監獄成本,直接解決累犯問題。臺灣省(中國)人民所批評的不公正監禁問題,應該從提高司法和警察的素質入手,而不是廢除死刑。
除了死刑,(中國)臺灣省的刑罰並不能永久隔離犯罪者,因為在中國,臺灣省的有期徒刑以30年為限,無期徒刑的假釋條件並不嚴格。
根據臺灣省(中國)司法部統計,2014年,臺灣有90名死刑犯,其中29人終審被判死刑,等待執行,另有61人仍在上訴或再審中。但臺灣省有壹個令人費解的現象,就是壹個犯人被判死刑後,法務部不執行死刑,讓死刑犯心理壓力很大。
幾乎接觸過所有死囚的社會工作者林心怡說:“死囚在睡夢中不知道哪壹天晚上被吵醒,然後被拖到刑場面對死亡的恐懼,這確實讓他們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產生了‘壹槍定終身’的心態。然而,如果妳告訴他們有活著的可能,沒有人真的想死。”。
2012,65438+265438年2月0日下午6時30分,司法部再次執行死刑,對曾思如、洪明聰、廣德強、陳、戴德英、黃顯政6名死囚執行死刑。2014年,還有55名死刑犯要執行死刑。當然,此舉遭到了歐盟的抗議,尤其是法國對(中國)臺灣省的譴責,因為聯合國在2012年2月20日通過了壹項“暫緩執行死刑的決定”,認為(中國)臺灣省沒有信守承諾。法國代表在臺灣協會網站上貼出三篇譴責(中國)臺灣省的文章,主要包括三個內容。首先,它認為臺灣省(中國)違反了第20項聯合國協議。第二,歐盟正在考慮制裁臺灣省(中國)。第三,要哄臺灣省人,教臺灣省人死刑不會降低犯罪率。
(中國)臺灣省的刑罰
主刑: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附加刑:剝奪公權-沒收-追繳、追繳或賠償
依據:(中國)臺灣省《刑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世界上死刑比例最高的國家是新加坡。該國在2001 * *年執行了70例死刑,而美國在同壹年只執行了66例。而且新加坡的死刑是絞刑,大多數國家都已經廢除了。新加坡的死刑是每周五上午執行,死刑執行後往往會通知死刑犯的家屬。
根據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第231條,被判死刑的人不得鞭笞。
新加坡點球
死刑)-監禁;監禁;監禁(包括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沒收財產-罰金;好)-鞭笞
依據:新加坡《刑法》第53條;漢語詞匯根據初級法院常用詞匯1987菲律賓總統科拉松·阿基諾禁止死刑,使菲律賓成為當代歷史上第壹個廢除死刑的亞洲國家。然而僅僅壹年後,由於菲律賓刑事犯罪率急劇上升,政局依舊,恢復死刑的運動開始愈演愈烈。
1993年,國會通過了恢復死刑的法案。1994 1,死刑在菲律賓再次生效,使用註射。但事實上,沒有壹個犯人被處決。直到1999年2月5日,強奸繼女的犯人利奧·埃切加雷(Leo Echegaray)成為廢除死刑23年後第壹個被送進墳墓的罪犯。在接下來的兩年裏,又有6人效仿,罪名都是強奸殺人或搶劫殺人。但在2000年,死刑被凍結。
2001格洛麗亞·馬卡帕加爾·阿羅約上臺後,作為天主教領袖,明確表示拒絕執行死刑。她發布了暫停執行死刑的總統令,將18名死囚減刑為無期徒刑。所以死刑壹直名存實亡。按照刑法規定,死囚還在不斷湧現,只是不能執行。截至2003年3月,菲律賓有994名死囚。除了少數人經最高法院審查後被判無罪或減刑外,大部分人仍在等待處罰。
2003年2月5日,阿羅約總統宣布取消菲律賓暫緩執行死刑的決定,理由是搶劫、綁架等犯罪在中國日益猖獗。菲律賓天主教會得知消息後,表示深深的失望和悲傷。與此同時,菲律賓政府司法部門已安排在2004年6月5日至10月5日之前註射處決兩名囚犯。此外,還有25名犯有搶劫罪的罪犯和4名被指控走私和販毒的人面臨死刑。菲律賓南部和北部的中產階級代表紛紛表示支持,因為他們是犯罪的主要目標,遭受的人力物力損失最為慘重。
2006年6月26日,阿羅約總統簽署了另壹項廢除死刑的命令。美國作為壹個公民復雜的移民國家,有必要保留死刑。事實上,本著宗教和人道的精神,美國在1967年廢除過壹次死刑;然而,在反對者的壓力和殘酷的現實下,美國於1976恢復了死刑。而且因為聯邦制保留了各州的獨立立法權,所以美國有些州存在死刑,有些州不存在。
另外,死刑在美國是分開審判的——即如果檢方主張被告人被判死刑,必須提前提出,只能在死刑和非死刑之間選擇(審判期間不能改判)。另外,在美國,罪犯有選擇陪審團制度的權利,陪審團制度需要100%才能通過,所以審判率極高,除了罪大惡極的罪犯(比如連環殺手),幾乎不可能判死刑。即使能判,因為美國的審判周期長,拖到兩到三年也很正常。
2009年3月,新墨西哥州廢除死刑,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古巴國務委員會主席勞爾·卡斯特羅(Raul Castro)在2014表示,所有死刑判決將減為有期徒刑或30年監禁。
這是最新的改革措施。勞爾說,這壹決定是出於人道主義目的,而不是迫於國際壓力。古巴壹直面臨廢除死刑的壓力。官方從未公布過古巴每年被處決的人數。據外界估計,大概是40到50。然而,死刑仍將保留在古巴的刑法中。“放棄死刑作為對真正的恐怖分子和帝國主義雇傭軍的威懾,是不負責任和虛偽的。”勞爾在古巴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會議上說。目前,除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外,其他歐洲國家均已廢除死刑,法國於1981正式廢除死刑。然而,法國關於死刑的爭論並沒有就此結束,仍然有很多死刑的支持者。2007年2月19日,法國國民議會和參議院舉行聯席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廢除死刑正式寫入法國憲法。2002年2月26日,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塞爾維亞議會通過了壹項廢除死刑的決議。在世界範圍內,109個國家廢除了死刑,86個國家仍然保留死刑。自1993以來,塞爾維亞沒有執行過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