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工人。
統計這些員工的人數和年齡,為計算和提取剩余的醫療費用奠定基礎。
2.註冊員工。
(1)統計提前退休人員的人數、性別、年齡,為以後計算提取養老保險費和剩余醫療費用打下基礎。提前退休(職)人員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特殊工種(含有毒有害工種)連續工作滿十年,達到規定的特殊工種退休年齡(有毒有害工種8年,特別繁重和高空作業10年,井下和高溫作業9年),連續工作滿30年以上,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動者。
(2)排除上述員工後剩余的員工以1986 10 10月1為界分為兩類。壹種是1996 10 10月1之前參加工作的固定工。包括10月1986 10後至10月1995 10前國家安排的高校畢業生、轉業幹部、退伍軍人;1987年底前入學的技校生。第二類是1986 65438+10月1後招的合同工。包括1988年及以後入學的技校生、1995+1年以後畢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國家安置的轉業幹部、退伍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需要分別核定和統計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虛年計算)。
二、破產安置對象
破產安置的對象是指破產申報之日企業正式登記在冊的職工(包括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破產申請前已辦理移交手續並進入“中心”的,不屬於在冊職工,不予安置。
三、職工安置辦法和補償標準
1,固定員工的安置。
。。。反正妳不是。。。
2、合同工的安置。
對破產申報時合同尚未到期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部[1994]481號《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根據職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 以員工破產當月實際支付的平均工資計算壹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同時,勞動者應當依法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到當地就業管理部門登記,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合同制工人生活補貼的計算方法如下:
總薪酬成本= ∑(員工月薪×工作年限)
問題二:國企破產職工養老保險怎麽辦?1.破產企業養老保險的正確處理方式是由社保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計算退休費,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采取壹次性結算退休待遇的辦法,影響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穩定。詳情請閱讀以下內容。
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企業破產時,破產財產應當優先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未及時再就業的職工,在壹定期限內領取失業保險金。不能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應該可以停保。如果妳被重新錄用,當然新單位會繼續發工資。
2.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在若幹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關於在若幹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對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的安置作出了明確規定:“破產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不參加的企業,或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中支付;處置土地使用權收入不足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置無抵押財產和抵押財產的收入中依次支付。
問題三:公司倒閉,現有員工如何安排?網友:妳好!
妳這個問題還挺專業的!
1.當公司被宣告破產關閉時,法院和* * *有關部門將凍結公司的銀行存款、賬戶和財產。
2.法院和* * *有關部門清理公司財產後,首先要保證公司的工資、福利待遇(應付職工保險福利)和賠償款(如對違反勞動法職工的賠償)的支付;第二,償付其他債務人。
3.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違反勞動法。妳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賠償妳的經濟損失。
4.如果公司變更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說明公司沒有破產,公司性質沒有改變,只是資產發生了變化,企業進行了重組。但是公司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妳還是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希望我的回復對妳有幫助!
問題四:國企破產如何補償職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終止: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法律規定,國有企業破產,應當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問題五:國企關閉應該如何補償員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終止: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法律規定,國有企業破產,應當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問題6:國企面臨破產,員工幾年沒發工資。我該怎麽辦?向仲裁部門舉報,工齡10年及以上的員工不能辭退。
問題7:破產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如何規定?破產單位職工也在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沒有特別的優惠政策。只有在國家政策性破產的情況下,才可以提前退休(破產時退休不滿五年的,可以提前五年辦理退休手續),但這項工作已經結束,這項政策也沒有落實。
問題八:國企破產職工的賠償問題企業破產時,除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等文件外,還應提交職工資料和安置方案,以及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
新頒布的《企業破產法》第八條規定,債務人申請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書、債務清單、債權清單、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方案、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此外,《企業破產法》第十壹條規定,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書、債務清單、債權清單、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問題9:國有破產企業後職工享受什麽補償?1.國有破產企業職工領取壹次性安置費和經濟補償金的政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1986+00+1之前參加工作並選擇自謀職業的國有破產企業職工,可按規定領取壹次性安置費;1986 65438+10月1之後上班的員工,不能領取壹次性安置費,只能領取經濟補償金。
2.按照自治區黨委和* * * *的規定,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無論是否在1986 10左右工作,只有離開中心才能領取經濟補償金。
二、關於破產企業職工安置費和經濟補償辦法。
1,壹次性安置費計算方法。
根據* * *《關於做好國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新政辦13號),符合領取壹次性安置費條件的國有破產企業職工,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破產企業所在地(市)、縣(市)上年度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計算標準根據企業所在地、狀態而定。
2.經濟補償金的計發辦法。
1986 10 6月1日以後未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參加工作的職工,按企業破產前1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發給經濟補償金;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按進中心前12個月平均工資發給經濟補償金。領取經濟補償金的人員月平均工資低於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的,按照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標準計算支付。
三。論失業保險待遇的享受。
國有企業破產後,按規定領取壹次性安置費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領取經濟補償金的人員,其原企業和本人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問題10:如果國企破產,該國企的正式員工將如何安排?按照政策,破產後要進行清算,其他欠款要在支付員工欠款後再支付。在員工安置方面,壹方面是買斷工齡;另壹方面,如果有重組,壹般會優先考慮原員工。
國有企業破產職工安置,國家政策和地方法規很多。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單位會有破產重整計劃,在此之前需要經過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和職工代表大會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