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守所的兩年裏,接觸過無數的犯人,看過無數的判決書。可以說,只要被判10年以上,妳的人生就虛度了,沒有榮耀就沒有意義。
比如妳現在25歲,判10年。等妳出來,就35歲了。我最好的時光過去了,也浪費了壹半。還有什麽希望?理想是什麽?除非妳家很有錢,否則妳的人生很慘淡。
某犯拐賣兒童罪被判11年。他被判刑時,已經55歲了。出獄時,他已經60多歲了。他還想要什麽?如果妳出來,妳會死的。還不如直接判死刑。
我見過很多被判了10多年的犯人,沒有生命,死緩。他們中的很多人認為,還不如判他死刑,這樣即使他以後出來也沒用。當死刑結束時,他不必去監獄受罪。
所以很多人說壹定要判死刑。其實有時候他們寧願被判死刑,因為坐牢是煎熬,更多的是對生活沒有希望。如果這輩子毀了,還不如死了。
所以在我看來,死刑和無期是等價的,壹個是立即死亡,壹個是必死無疑。
如果妳殺了人,妳願意被判無期徒刑還是死刑?
可能在妳心裏,還是死刑。畢竟坐牢很難,就算熬過來了,出獄了。這個世界還和妳有關系嗎?
中國的主要刑罰包括: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和拘役。
死刑又稱極刑、行刑和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的生命,而不是剝奪其人身自由。是中國主刑中最重的刑罰,所以也成了極刑。
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人身自由的刑罰,比死刑輕。
所以在法律意義上,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嚴重。至於誰更痛苦,不同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我覺得死刑可能更痛苦,因為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減刑假釋條件,重獲自由的機會更大。
另壹方面,死刑是不同的。被判處立即執行的罪犯,沒有機會享受減刑待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後,立即執行;故意犯罪不立即執行死刑的,緩期執行期限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死緩期滿後,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可以減刑、假釋。
綜上所述,我認為從嚴重程度和痛苦程度來說,死刑比無期徒刑更重。
在這個問題上,不同國家的人有不同的經歷。筆者認為,由於各國法律制度不同,案件的最終判決也有很大差異。
在我國,刑事案件壹般分為死刑、死緩、無期、有期、拘役、管制等。其中死刑和死緩是最接近提問者所說的。但通常的情況是,除了死刑,普通犯人不可能真的“無期徒刑”;每個人都有活著出來的壹天,或長或短。據我所知,被判“死緩”的犯人,如果在判決後兩年內沒有再犯重大刑事案件,壹般會在兩年後改判為無期;現在監獄都有所謂的獎勵積分減刑制度。所以不管是初判無期還是死刑減為無期,最後都有可能變成有期。說的是我國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減刑後最終刑期不得少於14年,最高刑期不得超過20年。也就是說,無論死刑是否緩期執行,最後的結果最多是20年有期徒刑,最低是14年死刑,但具體低到什麽程度不得而知。聽說現在還有人假釋。這意味著妳不在監獄裏。
所以,在司法實踐中,很多十惡不赦的罪犯都想盡辦法爭取緩刑,以求最終有壹天能走出來。大家都知道活著是壹種幸福,做壹個自由的人是壹種幸福。
國外特別是西方國家已經廢除了死刑,取而代之的是無期徒刑。他們的無期徒刑和我們的完全不壹樣。那是名副其實的無期徒刑,沒有假釋,也沒有減刑。我會在監獄裏呆壹輩子,壹輩子。這太可怕了。想想吧。壹輩子住在又小又黑的房子裏是什麽感覺?這不是生不如死嗎。這是什麽?所以西方很多國家雖然沒有死刑,但是他們的無期徒刑比死刑更可怕,這也是為什麽西方很多惡性案件的嫌疑人寧願自殺也不願意被抓。因為壹旦被抓,就要“坐過牢底”。
從這個角度來說,死刑和無期徒刑哪個更痛苦就很明顯了。在中國,死刑壹定更嚴厲,更痛苦;在國外,尤其是壹些西方國家,無期徒刑無疑更痛苦。
從國外的立法實踐來看,對死刑的認識是不斷變化的。許多國家廢除了死刑,代之以終身監禁。從這個意義上說,普遍的觀點是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嚴厲。
生不如死。只要活著,就有希望。因此,壹些死刑犯想盡辦法保命,無論是遠在江湖的四川黑社會組織頭目劉,還是曾經住在廟裏的程某某。得知死刑判決後,他們都失去了對自己情緒的控制。
死亡對於活著的人來說是壹種未知的恐懼,所以在目前,保留死刑是非常有必要的,至少對於壹部分人來說是如此。
但為了順應世界減少死刑的趨勢,糾正我國刑法的結構性缺陷,刑法修正案(八)於2011年5月廢止了部分死刑罪名,將死刑罪名由68個減少到55個,並對部分暴力犯罪實行了視情限制減刑制度。2065438+200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也對職務犯罪中的貪汙賄賂罪規定了死緩。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節,依法將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同時規定判處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
《刑法修正案(九)》頒布後,2016年10月9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白進行了宣判。“被告人白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死刑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不得減刑、假釋。”因此,白屬於司法實踐中判處無期徒刑的第壹人。
個人覺得死刑更痛苦。畢竟螞蟻貪生,人逃避死亡是壹種本能。如果妳見過死囚前的那種痛苦,妳就會明白這個道理。
在這裏,首先給大家介紹壹下無期徒刑制度。終身監禁制度是針對腐敗罪犯的。構成貪汙罪的犯罪分子,貪汙數額特別巨大,使國家人民利益遭受巨大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無期徒刑。即貪汙犯被判處死緩,死緩緩刑期滿後,被判處無期徒刑,但終身不得減刑或假釋。換句話說,妳真的要坐到監獄的最底層。
雖然無期徒刑聽起來很殘酷,但如果想壹輩子活在失去自由的狀態中,真的不如死了好。但相對於死刑,無期徒刑還是要“溫和”得多。畢竟死刑執行之後,真的什麽都沒有了,妳再也無法體會到生命的快樂。不要相信“18年後妳會再次成為英雄”的迷信。
如果妳親眼看到壹個死刑犯被處決的場景,妳就會明白這壹點。行刑那天,和親人見面的時候,死刑犯真的是又哭又悔,壹直哭。當他被帶到刑場時,整個人已經嚇得半死,渾身上下都是壹灘軟肉。他可以借助手慢慢到達刑場。而且壹般情況下,死囚的褲腿會在膝蓋處用繩子紮緊,並塞滿衛生紙,以防大小便失禁後弄臟刑場。
以上種種足以說明死亡的可怕。所以生不如死,無期徒刑沒有死刑可怕。
人死了怎麽會感覺到痛苦?死刑是壹時的痛苦,也是罪大惡極的死刑犯的最終歸宿。肯定比無期徒刑重。無期徒刑是犯人活體的痛苦,是精神的煎熬,是靈魂的救贖。對想犯罪的人的警告。犯罪會被抓住。每壹個被判死刑的人,如果被判緩刑兩年,都會有重生的感覺。只要人不怕死。千萬不要犯罪,監獄的滋味絕對不能接受。
中國的壽命看似比固定期限長,比如20年,30年,甚至50100年,但實際上中國的壽命是固定期限的,可以減刑為固定期限,差不多就是十幾年。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意味著監禁至死,某種程度上比死刑更嚴重。每個人都會死,死刑只是比正常早壹點,按照叔本華的哲學。
妳有妳的觀點,別人有別人的觀點;妳有妳的看法,別人有別人的看法!妳的邏輯壹定是錯的!如果曼德拉也持有妳的錯誤觀點,就不會有那個充滿奮鬥、苦難、傳奇壹生並最終迎來光明的曼德拉!入獄27年,諾貝爾和平獎,南非第壹位黑人總統!在妳看來,錯誤的邏輯。
沒有壹個熱愛和平,充滿全人類敬仰的奮鬥精神的偉人曼德拉!就壹般的人生希望而言:活下來就有希望,就有未來!!!!!
從量刑來看,死刑重於無期徒刑。無期徒刑雖然這麽判,但多數情況下會減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怎麽減刑,實際執行的刑期應該不會少於13年,這還是最好的情況。沒坐過牢的人是沒有話語權的,我也不知道他們會更傾向於哪壹種,20年以上有期徒刑還是死刑。
楊和潘海燕誰更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