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時期,隨著封建社會各種制度發展到頂峰,孝對人的約束力空前加強,開始走向極端、愚昧、殘酷,愚孝開始蔓延。所謂愚孝,是指壹些被世人稱頌和津津樂道的孝道故事。都是以傷害過自己甚至下壹代的子女命名,即“切骨,至於切肝;切肝,至於殺子。”愚孝的表現形式代表了這壹時期孝的特點。
1.註重形式而不註重實質
宋元時期,很多“孝劇”所倡導的孝,大多只註重孝的形式,而很少關註孝的本質。從印度傳入中國的東漢初年佛教佛經中記載,“以眼救母”的佛教道理是開悟。故事中,慕蓮為了讓死後在地獄受苦的母親,因為生前不修行行善,得不到善果,而堅持出家苦修。經過魏晉唐的演變,宋元時期出現了壹部名為《孝救母》的戲劇。該劇保留了故事原型,鼓勵孩子為“世間萬物之父母”所犯下的罪惡承擔痛苦,被剝奪了獨立人格的孩子,在封建極端孝道的束縛下,走上贖罪之路,萬劫不復。這是典型的只註重形式不註重實質的愚孝,有很濃的“父權味道”。
2.裁員的泛濫給親戚治病
除了這種形式導向的孝道,宋元孝道的特點還包括割自己的肉以滿足父母的需要,最典型的就是“削骨療傷”。這種說法最早見於《本草》的記載:“都說人肉治病,百姓為父母治病,自然更進步。“隨著這種思想的不斷泛濫,唐宋以後,孝子不再局限於‘剜骨’,各種自殘方式不斷出現。有的割下自己的肉給父母治病,有的割下自己的左胸給父母治病,有的割下胳膊上的肉給奶奶做藥。”據統計,《宋史》和《孝經傳》記載了十多個這樣的例子。無獨有偶,《金石孝友傳》中受到表彰的孝子只有六個,其中三個因削股、善待親人而出名。" [13]
3.殺子以孝。
殺兒盡孝無疑是宋元時期最不人道的孝道,是愚孝發展史上不可逾越的高峰。有壹部元雜劇叫《小張屠子救母》,講的就是這樣壹個故事。主角張屠夫的母親身患重病,家境貧寒,無力救治。在她用幾個小錢換了壹件衣服被有錢人騙走後,張屠夫和妻子商量去東嶽廟求神保佑。夫妻商量“看東嶽來訪,她要生三歲孫子,送紙馬到三月二十八。”打定主意後,他們來到了廟堂神那裏,“用壹把火把孩子的火焰填滿,可可失去了靈魂,留下壹個小仇人全心全意為老廳服務。”這類似於《二十四孝》中“葬子為母”的故事:“漢窮。三歲的兒子,母親盡量少吃。巨人對妻子說:‘貧窮不能供養母親,兒子是分母的糧食。為什麽要埋葬這個兒子?兒子可以重新擁有,母親卻拿不回來。”妻子不敢違抗。聚穗挖了壹個三尺多的坑,忽然看見壹罐金子,有雲曰:‘天賜之子郭巨,官不可取,民不可取。’"
這兩種愚孝形式沒有太大區別,只不過第壹個故事以莎士比亞式的悲劇結尾,而第二個故事以大團圓結尾,就像中國傳統的悲劇壹樣:故事經過波折,必然是有情人終成眷屬。但是,正如魯迅在《二十四孝》中所寫的:“我起初確實為孩子捏了壹把汗,直到挖到了壹桶金,我才感到輕松。可是,我自己不但不敢做孝子,還怕父親做孝子。”可見這種極端的“愚孝”讓很多孝子望而卻步,以至於“談孝色變”。
4.對女性孝順的要求提高。
另外,元代的孝道還有壹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增加了對女性孝道的要求。“元朝統治者大力提倡孝道,《孝經》和《古代列女傳》作為欽定本出版,在全國推廣。統治者對男性倡導孝道的要求是‘孝始於侍奉親人,中於侍奉君主,終於自立’。要求女人孝順,天經地義。孝道的強化加重了女性對家庭的責任和義務。過去人們往往忽略了孝道的性別差異,這種差異在元代越來越明顯。"[14]這是因為,隨著理學的逐漸發展,以及從士大夫階層到民間的逐漸普及,女性尤其是媳婦的孝道越來越被統治階級所重視,被民眾所接受。所以很多女性孝順也進入了“愚孝”的軌道,最典型的就是婆媳之孝。由於婆媳之間的血緣關系和義務差距,宋元時期婆媳的孝道陷入了極端和愚昧的孝道泥塘,比其他時期更深。
總的來說,宋元時期的孝道,在特殊的時代背景下,在繼承傳統、開創新路之後,成為壹種抽象的學說和象征,不僅是為了孝道,也是為了非人化、極端封建、愚昧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