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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動計劃:這十項是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核心。

中國在中央層面成立了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領導小組,組織制定並將陸續發布“1+N”的政策體系。“1”是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對碳中和的指導意見,“N”包括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動計劃、重點領域和行業的政策措施和行動,主要包括以下十個方面。

壹是優化能源結構

能源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約占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80%。推動能源革命,加快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和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體系。

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十四五”期間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期間逐步減少,合理調控油氣消費,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因地制宜發展水電,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加快抽水蓄能和新能源儲能的大規模應用,提高電網吸納和調節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能力。積極發展綠色氫能。推動工業、建築、交通和公共機構節能,提高能效。

二是推動產業和產業優化升級。

工業部門占終端碳排放的近70%,要加快低碳轉型,爭取率先達到峰值。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盲目發展。

在“十四五”期間,應嚴格控制新項目的碳排放,以防止碳排放攀升至峰值。推動能源、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優化升級。發展新壹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發展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控制相關行業氫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排放。

三是推廣節能低碳建築和低碳基礎設施。

建築領域約占終端碳排放量的20%,城鄉建設都應貫徹綠色低碳的要求。合理控制建築規模,杜絕大拆大建。

推進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不斷提高新建建築節能標準。加快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低碳建築,鼓勵發展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材。在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中貫徹綠色低碳理念,建設低碳智慧城市和綠色鄉村。

四是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

交通運輸部門約占終端碳排放量的65,438+00%。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未來將呈現增長趨勢,努力加快形成綠色低碳、多維度的交通方式。

優化運輸結構,提高鐵路、水運、海運、航空等低碳運輸方式比重,建設綠色機場和綠色港口。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方式。發展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等清潔零排放汽車,建設加氫站、換電站、充電站。

第五,發展循環經濟。

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從源頭上使經濟發展與碳排放和汙染物排放脫鉤。加強這壹領域的相關立法,堅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促進工業園區循環發展,推動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

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建設現代“城市礦產”基地,推動再制造產業發展。促進生活垃圾和汙水的資源化利用。加強塑料汙染的全鏈條治理。建立和完善壹個讓所有參與者受益的商業模式。

六是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

科技創新是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的關鍵,要加快綠色低碳科技革命。研發可再生能源、智能電網、儲能、綠色氫能、電動和氫燃料汽車、碳捕集與封存、資源循環利用環節、受控核聚變等低成本、高效率、減排效果明顯、安全可控、推廣前景看好的低碳零碳負碳技術。

第七,發展綠色金融,擴大金融支持和投資。

資本投入是在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時實現碳中和的保證。建立健全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財政投入體系,加大公共資金支持力度,發揮公共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綠色投資,設立相關產業投資基金。

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設置碳減排貨幣政策工具,補充完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和綠色產業指導目錄,支持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研究設立國家綠色低碳轉型基金。

第八,出臺配套的經濟政策和改革措施。

加快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完善生態環境、清潔能源、循環經濟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完善電價形成機制和差別化能源價格政策,對節能環保、可再生能源、循環經濟、低碳零碳等技術、產品、項目和企業實施財稅、價格等鼓勵性政策。

九是建立和完善碳交易市場。

碳交易機制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實現全社會的減排目標。今年7月,全國碳市場首先在電力行業啟動。

未來將逐步覆蓋鋼鐵、石化、化工、建材、造紙、有色、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將碳匯納入碳市場,豐富交易品種和方式。

十是實施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

保護、恢復和管理自然生態系統的相關行動有助於增加碳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

繼續加強森林、草原、濕地、沙地、凍土等生態系統保護,科學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繼續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加強農田管理,發展生態綠色農業,提高氣候適應性,保障糧食安全。

發展“藍碳”,保護和修復沿海生態系統,提高紅樹林、海草床和鹽沼的固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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