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大氣網訊:本文結合鋼鐵有色、能源化工、建材、電改、交通運輸、輕工、新能源汽車等行業,從碳約束和碳交易機制對各行業的影響入手,探討各行業供需格局和價格變化帶來的投資機會。這是給妳的精選報告。第三章:碳中和政策支持:碳交易和綠色金融。
(1)碳交易:配額和定價
在減排市場蓬勃發展的同時,中國也將建設配額交易市場的計劃提上日程。2011 10年6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這份通知開啟了中國建設碳市場的大門。在隨後的十年中,中國市政府出臺了各種政策,不斷探索,並將試點經驗推廣到全國。最終在2021 1年10月,通過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全國碳市場的定義,將重點排放單位納入標準、配額總量設定和分配、交易主體、核查方式、報告和信息披露、監管和違約等內容。
中國配額碳市場的建設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重要部分:1。確定覆蓋面和目標總量;2.確定配額分配;3.衡量、報告和核實(MRV)和4。實施機制建設。
確定配額總量和覆蓋範圍:2018年,國務院通過了《全國碳排放配額總量設定和分配方案》,明確了全國碳市場總量和配額的設定原則。總定額的設定通常有兩種方法,即“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前者根據碳排放強度和碳排放總量的減排目標以及經濟發展水平,從宏觀角度設定配額;後者從實體企業出發,根據排放控制企業的年排放量之和估算出總配額。中國目前采用兩種方法相結合的原則。全國碳市場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八大行業,包括原油加工、乙烯、電石等18子行業。此外,其他企業自備電廠也納入發電行業。
分配方式:配額分配有兩種方式: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常用的自由分布方法有歷史法、歷史強度法和基線法。有償發行主要分為拍賣和固定價格銷售。我國目前主要采取免費發放的方式,今後將逐步提高有償發放的比例。
MRV:MRV是壹個名詞組合,即“測量、報告和驗證”,是監管碳市場正常運行不可或缺的過程。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多次下發通知,要求做好年度碳排放報告核查和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
合規機制:碳市場合規包括兩個方面:壹是排放控制企業需要按時提交合規監測計劃和排放報告;二是排放控制企業必須在地方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年度實際排放指標完成碳配額的結算。合規是碳排放交易的重要環節。沒有完善的合規機制,碳市場的公信力和約束力將受到嚴重打擊。雖然國內不同的碳交易試點城市對違規的處罰力度不同,但從達標率來看,除重慶外的6個試點城市歷史達標率均為96%,可以認為國內碳市場合規機制較為完善。
交易情況概述:截至2019,7個碳交易試點地區中,北京、天津、上海、廣東、深圳5個試點地區完成6個履約,湖北、重慶完成5個履約。納入七大試點碳市場的排放企業和單位超過2900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額總量約62億噸。2019年,7個試點碳市場配額交易總量約2291萬噸,達成交易金額約7.7億元。成交價格方面,北京成交均價最高,達到55元/噸,湖北成交量和成交規模最大,但價格較低,僅為22.6元/噸,重慶成交均價最低,僅為16.7元/噸。試點建立以來,交易量逐步上升,說明企業已經接受碳市場,積極開展碳管理。但從成交均價來看,中國碳均價偏低,距離巴黎協定75-100美元/噸的目標還有很大距離。
綠色金融:支持和杠桿作用
1,歷史背景和基本概念
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呈指數級增長,但人類對高度發達的工業帶來的負面影響的認識明顯滯後,還需要壹段時間才能意識到負面影響的嚴重性,並探索出合理健全的解決方案。直到20世紀後期,人類才認識到環境汙染和氣候變化的問題不是靠源頭的政策控制或末端的技術治理就能解決的,還需要合理配置資源,引導資金流向綠色產業。在此背景下,綠色金融的概念應運而生。
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將環境保護作為壹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將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收益、風險和成本融入金融的日常業務中,在金融業務活動中註重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環境汙染的控制,通過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開發流程
綠色金融作為環境經濟學的壹個分支,是典型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的交叉學科,其發展離不開人類在自然和人文領域的壹系列新認識。在這壹部分,我們將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對相關理論和重要的社會歷史事件進行總結,梳理綠色金融概念誕生的全過程。
人類對環境汙染的認識,就像氣候問題壹樣,始於20世紀中葉。1952倫敦霧霾事件造成近12000人死亡,給世界各國政府敲響了警鐘。《寂靜的春天》(1962)這本書聞名於世,引起了人們對環境問題的廣泛關註。1972年,智庫“羅馬俱樂部”發表了《增長的極限》壹文,首次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引發了經濟學家對環境汙染外部性導致的市場失靈的廣泛討論,環境經濟學由此誕生。大多數經濟學家認為,由於環境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即非排他性和競爭性,其產權不清晰(本章開頭提到的政策限制和終端治理),用傳統手段很難解決問題。金融業的主要任務是將資本分配給最具生產力的行業,以實現投資回報的最大化。學術界認為,充分發揮金融資源配置功能,促進資金流向環境友好型企業,獲得長期投資價值,是對傳統手段的重要補充,綠色金融的概念由此誕生。
在實踐領域,1974年,聯邦德國成立了全球首家專註於社會和生態業務的“GLS銀行”,成為綠色金融的早期探索。65438-0992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與多家銀行聯合發布了《銀行業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聲明》,標誌著UNEP銀行計劃(UNEP BI)正式成立。1995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將該計劃擴展到保險業,並與瑞士再保險公司和其他公司壹起發布了《保險業關於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聲明》。65438年至0999年,時任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發起建立全球契約的倡議,號召全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做好企業公民。這份合同拓展了綠色金融的內涵。除了環境,人權、勞工、反腐等原則也被投資機構納入考慮範圍,目前火熱的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投資也源於此。隨後,聯合國發布了可持續投資原則(PRI,2006)、可持續保險原則(PSI,2012)和可持續銀行原則(PRB,2019),這三大原則* * *與當今聯合國綠色金融體系同構。該原則發布後,全球多家知名金融機構紛紛響應。截至2019年末,華夏基金、博時基金、南方基金等國內22家金融機構簽署了PRI原則。
3.中國綠色金融發展概述。
中國是世界上第壹個建立比較完整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經濟體。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啟動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建立了首個由中央政府部門制定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體系。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標準建設不斷加快,綠色金融統計體系不斷完善,市場主體環境信息披露日益規範,環境執法信息主動收集機制逐步成熟。同時,中國也是全球綠色金融的重要倡導者和引領者。2016杭州G20峰會上,中國提出將綠色金融納入議程(首次)。2019年,壹帶壹路綠色投資原則發布,全球27家機構簽署。
從市場規模來看,2015年我國綠色金融資金總需求僅為2500億元,2018年已快速增長至21萬億元,但總供給為1.3萬億元,供需缺口為0.8萬億元。據德意誌銀行預測,2060年中國綠色金融市場規模將增至100萬億元。近年來,中國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的規模也迅速擴大。2020年末,我國綠色貸款余額已達到11.95萬億元,居世界第壹。與此同時,2019年,中國以3862億元人民幣(558億美元)的總發行量成為全球最大的綠色債券來源國。
在信息披露方面,我國市場主體環境信息披露日益規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質量顯著提高。含有主要汙染物的上市公司被強制要求披露環境信息。約有27%的a股上市公司發布了環境、社會和治理報告,滬深300公司中這壹比例高達86%。但距離港股84%的上市公司發布ESG報告還有壹定距離,未來發展空間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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