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法官首先向不了解事件背景的窮朋友說明情況:
DD373本身就是壹個網遊交易平臺,玩家可以在這裏買賣遊戲財產和遊戲賬號。
其實這類平臺從網遊時代就有了。逃出坑的玩家都回血了,新人民幣戰士的快速上手基本都是靠這些平臺。
但是工作室和騙子往往充斥著第三方平臺,可以說是壹個灰色矛盾的存在。
前段時間,著名的DNF主播徐旭寶貝在這個平臺上交易時被騙了。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所以騰訊最近對DD373提起訴訟,要求賠償4000萬,並掛30天道歉聲明。
原因是在這個平臺上買賣DNF賬戶的利潤侵犯了騰訊的利益。
這場官司受到了廣泛關註。到壞法官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這場7.5小時的審判的播放量已經破200萬了。
如果要我總結這次審判,似乎是。。。
騰訊請來的經濟專家和發言人被DD373的律師和法庭審判長(我懷疑這位受人尊敬的審判長也是DNF玩家)打了壹頓,同時還發表了壹些自暴自棄的言論。
這場審判中有相當多的經典場景。如果妳懶得看全過程,可以去視頻網站搜壹些片段,看下壹餐。
差評師想討論的是騰訊關於賬號歸屬的聲明:
遊戲賬號和遊戲中的產品都屬於騰訊,玩家只有使用權,不能私自買賣。
庭審中此話壹出,玩家群裏有些爆炸。畢竟大部分人壹直都知道遊戲賬號是自己的。
其實妳辛辛苦苦升級妳氪金的賬號,其實就相當於妳租來享受鍍金的自行車。可以騎,但是不能賣。
說到這裏,有些窮朋友可能不信。遊戲賬號和遊戲裏的財產這麽多年真的是這樣。。。
壹般來說,妳在遊戲中的裝備、道具、角色,在遊戲公司的聲明中只是提供遊玩體驗的數據。
不僅僅是騰訊,其他家也是。
網易
米哈遊
在十幾年前甚至更早的PC網遊盛行的年代,大家都已經這樣做了,這樣的風波從來都沒有少過。
2010,發生在九個城市。
就連大家都非常欣賞並允許賬號繼承的暴雪,實際上也是對Battle.net賬號的“霸權式”單方面擁有。
如果妳之前因為看到騰訊的聲明而認為騰訊是垃圾,現在妳可以清壹清嗓子喊壹聲:
這裏的每個人都是垃圾。
就連硬核玩家的凈土和買斷遊戲的天堂Steam也差不多。。。
他們不會讓妳賣號碼的。
那麽問題來了,這些囂張的小偷小摸的廠家違法了嗎?
這時候就要搬出騰訊案中提到的《民法》第127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乍壹看妳可能沒看懂,但是庭審還提到了壹本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的書,660頁127分析了這壹條。
有這樣壹段話:
用戶有權使用這些數據和虛擬財產,但它不是所有權。
換句話說,遊戲的虛擬財產屬於廠商,不屬於玩家,並不違法。
看到這裏,妳可能覺得我要去洗騰訊遊戲了。。。
但是,即使圍繞這個基本設定,差評師依然認為騰訊遊戲很不厚道。
在我看來,這種“賬號和虛擬財產所有權歸廠商所有”的設置,是為了方便壹些特殊情況。
比如遊戲操作進行不下去了,就要停服。結果是因為賬號數據是個人財產,即使人不玩,只要沒有銷售號,這波廠商就侵犯了人的所有權。。。GG,網遊這種賠錢的事誰喜歡幹,以後就幹。
再比如,有的玩家在外面掛機,遊戲廠商卻不能隨意處置別人的財物,更不能封號。結果別人遊戲體驗差,用戶壹直在流失運營,停服會觸發第壹個,廠商自取滅亡。。。
封外掛玩家其實是為普通玩家服務的。
相比之下,沒有所有權的玩家依然在玩,在發球,平衡之下,廠商手裏握著所有權。
差評師認為這充其量是防止特殊情況的保險設置,知道的玩家也不是沒有。
但是,大家心照不宣,玩家花了錢還是來當爺爺就夠了。即使條款不是這麽寫的,日常操作也基本遵循玩家“擁有”這個賬號的態度。
庭審中,審判長問了騰訊這個問題:如果有玩家被黑,騰訊遊戲是主動還是被動?
再次安利大家高速觀看庭審過程,小偷精彩。
妳想想,如果妳被偷了,妳會著急還是廠家著急?
直到妳主動聯系廠家,他們才會幫妳找到這個實際上屬於廠家的“財產”借給妳。
說白了,規矩就是規矩。玩家的認知和廠商的正常運營,差評師個人認為雙方都是默認玩家或者灰度上的“自己”賬號。
但是騰訊遊戲這種人真的告別了這個條款,還咄咄逼人的說侵犯了自己的權益,有點太橫了。
如果真的受不了這些平臺,不就說“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安全,為了保護玩家”來避免這種汙名嗎?
到目前為止,審判過程確實很精彩,但結果如何還很難預測。
如果可以,我不想贏任何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