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供勞務的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
勞動關系中不存在工傷,職工在工作中受到傷害,可以按照普通侵權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承擔賠償責任。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實際損失確定。
二、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1,醫藥費
醫療費用的賠償壹般應以當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療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為依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鑒定。
當地治療醫院壹般指靠近受害人居住地或侵權行為發生地的醫院。
如果受害人已經在距離基本相同的幾家醫院治療過,壹般應確定第壹家醫院的醫療費用,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其他特殊情況除外。
應由醫務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壹般不予補償。
如果受害人對同壹科目重復檢查,結果相同,原則上只確定第壹次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實需要再進行壹次檢查的除外。檢查結果不壹致的,確定診斷前的檢查費用。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者治療其他疾病的,費用不予補償。
被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者觀察的,應當補償費用。但出院通知發出後延長住院時間的,或者因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延長期間的住院費用不予補償。
受害人因與損害有關的必要補救治療而支出的費用應得到補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賠償已經治療的費用外,需要繼續治療的費用,經相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可以壹次性支付;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也可以在處理完畢後告知被害人另行起訴。
2.損失的時間費用
被害人曠工日期應當根據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實際誤工日期小於休假證明的,以其實際誤工日期確定;遲到實際工作日期多於請假證明的,壹般按請假證明確定。
如果受害人確實需要休養但沒有休假證明,可以在咨詢法醫或治療醫院後酌情處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資、基金和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補貼。
獎金按照受害人上壹年度的人均獎金計算。獎金稅超過起征點的,應當限定起征點。被害人在被害前由於自身原因沒有獎金收入的,不計算第二次獎金。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或者受害人是承包人、個體工商戶的,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上壹年度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情確定。依法應當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當以稅票為依據。
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應當賠償實際減少的收入。
如果受害人是正在另找工作的退休人員,誤工費的賠償可按下列情況處理:
(1)符合政策法律,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補償;
(2)違反政策法律的,不予支持賠償請求。
被害人無勞動收入,請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人確實無力承擔家務勞動而導致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以酌情給予經濟補償。
被害人實際收入超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的,按照三倍計算。
3.食物費用
住院夥食補助費按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夥食補助費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補償。
4.護理費用
被害人被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壹般應通過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進行鑒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應當補償其護理費用。
哺乳期間,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傷程度和恢復狀況,咨詢治療醫院後決定。
壹般有壹兩個護理人員,除非真的有必要。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費賠償。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計算護理費補償。
5.運輸費用
受害人到當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應當補償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
交通費補償壹般應按三等以下公共汽車、火車硬座、輪船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重,交通不便或者當地沒有這種車(船)。
交通費應該與就診次數壹致。出價少於就診人次的,壹般可按實際賬單確定;賬單多於就診次數的,應當按照實際就診次數確定。
6.住處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床位不足或其他原因確需等待治療,且傷情不允許其回家旅行,或往返家的交通費高於住宿費的,應補償其本人及必要護理人員的住宿費。
住宿費補償可以憑住宿費收據,按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這些付款
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費用可酌情補償。
營養費用補償可按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40%至60%的比例計算。賠償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咨詢治療醫院後決定。
侵權人探望被害人時攜帶的食品,壹般應視為贈與。
7.殘疾補償
侵害他人身體,造成他人全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殘疾賠償金。
根據法醫鑒定標準,傷殘程度分為十個等級。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傷殘之日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傷殘人員的誤工費和傷殘賠償金不得重復計算。以傷殘人傷殘的月份為界,由侵權人賠償之前的誤工費,之後由侵權人賠償。
8.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具有補償功能的器械的,補償金額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的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器械的使用壽命等因素,按照常用器械的費用計算。
9.喪葬費
喪葬費壹般包括運送屍體、火化、普通骨灰盒和存放第壹期骨灰。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死者家屬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辦理喪事決定的,增加的費用不予補償。
死者家屬違反殯葬相關規定的,因喪事增加的費用不予補償。
10,死亡賠償金
侵權致人死亡的,應當向死者家屬支付壹定數額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支付20年。死者年滿六十周歲的,每增加壹年減少壹歲,最低不得少於十年;75周歲以上的,補償五年。
11,生活費
依靠被害人實際扶養的人,是指在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扶養、撫養、撫養,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依法應當由被害人撫養的人,在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前不需要其實際撫養,但在被害人受到傷害後、人民法院判決前喪失生活來源,要求侵權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的,應當予以支持。
受害人到人民法院判決前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權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被害人是唯壹贍養人的,侵權人應當承擔實際依靠被害人贍養的人的全部必要生活費;有其他扶養人的,侵權人應當承擔受害人相應的份額。
被贍養人必要的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把十八歲以下的人提高到十八歲。無勞動能力且已撫養滿20年,但年滿60周歲的,年齡每增加1年減少1歲,不少於10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養其他被撫養人五年。
12,慰問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壹種因侵權人的侵害,同時對受害人或受害人近親屬造成身體痛苦或身體殘疾、死亡的經濟補償方式。精神損失費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三、什麽是人身損害賠償的權利人?
侵害健康權、生命權、身體權,在當事人之間形成侵權法律關系。對於這種侵權法律關系,司法解釋第壹條提到,“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危害原因直接受到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撫養責任的扶養人、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這裏面有三個方面。
(1)直接受害者
第壹類賠償權利人是直接受害人,即健康權、生命權、身體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這類受害人最多。這項賠償權利的主體是直接受害人。被害人未死亡,但因受傷不能參加訴訟,委托其近親屬或者其他人參加訴訟的,被害人仍然是原告和賠償權利人。被委托人不能是原告,其身份是委托代理人。另外,如果被害人沒有死亡,近親屬為被害人支付了醫療費等費用,近親屬不能以此為由作為原告提起訴訟。近親屬支付的醫療費用,只能由被害人本人作為原告向被告人追償。受害人撫養近親屬的費用從其收入中支付。因重傷、殘疾導致收入減少或者損失的,受害人作為原告應當以正常收入損失為由向被告追償。近親屬因被害人重傷、殘疾喪失扶養能力的,依法由被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近親屬。
(2)間接受害者
第二權利人是間接受害人。間接受害人是指贍養來源受到損害的人,死者生前由他贍養。死者生前所贍養的人,本來是在死者的贍養之下,贍養來源來自死者。其因侵權死亡後,其贍養來源受到損害,屬於間接損害。從法律上講,間接受害人是死者生前贍養的人。他的生活來源受到損害,有權要求賠償生活補助費。最高法院在實施法律的過程中,增加了另壹個間接受害人,即造成身體殘疾的人,他在傷害發生前所扶養的人也可以主張扶養損害賠償,也是間接受害人。它是賠償權的主體。
侵權人直接侵害丈夫,造成人身傷害,但這種侵害使丈夫喪失性功能,對另壹方配偶的性利益造成損害。丈夫是直接受害人,妻子是間接受害人,屬於間接損害。
(三)死者的近親屬
第三權利人是死者的近親屬。在該司法解釋中,死者的近親屬是侵犯生命權的直接受害人。死者的近親屬有權要求賠償,他也是賠償的權利人。我們在侵權法上講死者近親屬,也要考慮人身損害賠償的情況,但是在精神損害賠償中,壹個人的侵權行為侵害了死者的人身利益,造成了死者人身利益的損害。作為死者的近親屬是死者個人利益的保護者,他有權提起訴訟,這是比較典型的。作為賠償權的死者近親屬實際上有兩種,即生命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的近親屬和作為死者人身利益保護人的死者近親屬。被害人死亡後,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作為近親屬均提起民事訴訟,有的法院將所有原告列為訴訟參與人,不利於訴訟效率原則。可以要求他們選擇代表人參加訴訟,也可以由法院根據繼承程序直接指定第壹程序的繼承人參加訴訟。這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壹方為人數眾多的* * *共同訴訟人,當事人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訴訟的原則。
我國法律沒有對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做出具體規定,因此可以適用壹般的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但責任應當由勞動者承擔。以上是關於為您提供勞務的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的知識。如果妳什麽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兆發的律師。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92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系,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的壹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的壹方在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的壹方要求賠償。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提供勞務壹方造成損害的,提供勞務壹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接受勞務壹方予以賠償。勞務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