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案件收費標準
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繳納;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按0.5%繳納。
(2)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繳納50元至10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4)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各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三)、(六)項規定的範圍內,制定具體支付標準。
第十四條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繳納:
(壹)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裁定和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的,按照以下標準繳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價格的,每件50元至500元不等。
2.執行金額或價款不超過654.38+0萬元的,每件支付50元;超過1,000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支付;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繳納;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1%支付。
3、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繳納申請費,不再繳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財物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物數額的,每件繳納30元;超過1000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1%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所支付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三)依法適用支付令的,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1/3的標準繳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提交400元。
(六)破產案件按破產財產總額計算,財產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繳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繳納1000元至10000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每份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每份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索賠登記,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每件賠付1,000元。
第二,民事訴訟程序
(壹)起訴應當提交起訴狀,並按對方人數提交副本。起訴書主要包括:當事人的自然情況、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個人提起訴訟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單位提起訴訟的,應當提交本單位和被告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
(3)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為當事人。有名稱的,以營業執照登記的名稱為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名稱經營者的基本信息。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與實際經營者不壹致的,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為同壹當事人。
(四)起訴人應當提交相關證據材料的復印件(按A4紙大小)。
(五)起訴人應當向立案大廳窗口提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並填寫提交起訴材料清單。立案工作人員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並發送《受理案件通知書》和《預交訴訟費通知書》。檢察官應當在收到《預付訴訟費通知書》後七日內繳納案件受理費。
(六)檢察官需要委托代理人代為訴訟的,應當提交由委托人簽名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有關材料:
(7)檢察官交納訴訟費後,將交費憑證提交立案庭,立案庭將案件進入流程。
(八)完成上述程序後,等待開庭通知,檢察官可通過立案大廳觸摸屏查詢業務庭和案件承辦人,並可聯系業務庭了解詳情。
擴展數據
民事訴訟中的註意事項
第壹,當事人的自然情況要準確具體。包括: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應當與其身份證、營業執照壹致,當事人的住所應當準確、詳細。具體到門牌號。
第二,訴訟請求。要明確要求法院解決什麽問題,要具體明確。比如:請求離婚、履行合同、要求賠償等。
3.事實和理由。事實要寫清楚雙方爭執的原因、過程、現狀;理由要以事實為依據,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引用相關法律法規加以證明。
4.證據和證據來源,註明證人姓名和住所。
五、註明法院名稱。
6.起訴狀結尾,自然人方應有其簽名和手印:法人或其他組織方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中國政府網-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安陽縣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基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