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是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對系統和項目中存在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價的過程。該過程包括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危險有害程度評價兩個部分。識別危險有害因素的目的是識別危險的來源;危險和危險程度評價的目的是從危險源、應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采取控制措施後仍然存在的危險是否可以接受來確定危險和危險程度。在實際的安全評價過程中,這兩個方面不可能完全分離和孤立,而是在整個評價工作中交叉和重疊。安全評價的基本內容如圖1—1所示。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在安全技術領域,主要研究和處理那些已經發生和必將發生的事件,發展成為主要研究和處理那些尚未發生但可能發生的事件,並將這種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具體化為壹個量化的指標,計算事故發生的概率,劃分危險等級,制定安全標準和對策,進行綜合比較和評價,選擇最佳方案,防止事故發生。
安全評價通過風險識別和風險評估,客觀描述系統的風險程度,指導人們提前采取相應措施,降低系統的風險。
2.安全評價的分類
目前,我國的安全評價通常按照工程和系統的生命周期以及評價的目的分為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狀況評價和專項安全評價四類。(實際上分為三類,即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和安全狀況評價。專項評價應該是狀態評價的壹種,屬於特定時期政府在專項整治中開展的評價。)
1)安全預評價
安全預評價是根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和建議。
安全預評價實際上就是在項目建設之前,應用安全評價的原理和方法,對系統(項目)的危險性和危害性進行預測。
安全預評價以擬建建設項目為研究對象,根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供的生產工藝、所用物料及產量、主要設備及操作條件,研究系統固有的危險、有害因素,應用系統安全工程的方法對系統的危險、有害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確定系統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險、有害程度;提出消除、預防和減少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可能產生的危險有害後果的對策;評價采取措施後的系統能否滿足規定的安全要求,從而得出如何設計和管理建設項目才能滿足安全指標要求的結論。簡而言之,安全預評價可以概括為以下四點。
(1)安全預評價是壹種有目的的行為,是在研究事故和危險源為什麽會發生、如何發生、如何預防的基礎上,回答建設項目按照設計方案建成後的安全性如何、能否滿足安全標準的要求、如何滿足安全標準、安全保障體系的可靠性等至關重要的問題。
(2)安全預評價的核心是對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即對特定系統範圍內發生事故和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進行評價。
(3)安全預評價利用相關標準(安全評價標準)來衡量系統,分析和說明系統的安全性。
(4)安全預評價的最終目的是確定采用哪些優化的技術和管理措施,使各子系統和建設項目在整體上滿足安全標準的要求。
安全預評價形成的安全預評價報告將作為項目審批的文件之壹,也是項目最終設計的重要依據文件之壹。(具體來說,安全預評價報告主要提供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業主和政府管理部門。在設計階段,要落實安全預評價提出的措施,切實做到建設項目設計“三同時”。)
2)安全驗收評估
安全驗收評價是指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和正常試生產後,對建設項目的設施、設備、裝置的實際運行和管理情況進行安全評價,找出建設項目投產後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和建議。
安全驗收評價是在項目建成投產後,運用系統安全工程的原理和方法進行的壹種檢查性安全評價。通過對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判斷系統的安全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設施的有效性,從而做出評價結論,提出補救或補償措施,促進項目實現系統安全。
安全驗收評價是安全驗收的技術準備,最終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將作為建設單位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建設項目安全驗收和審批的依據。此外,通過安全驗收,還可以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情況,確認安全生產法的執行情況。
(在安全驗收評價中,要檢查初步設計中安全預評價的落實情況,初步設計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記錄,安全設施的調試、運行和檢測情況,以及隱蔽工程的安全落實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安全狀況評估
安全狀況評價是對系統和項目(壹個生產經營單位整體或局部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評價。通過評價,發現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和建議。
本次對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儲存、運輸和使用中的安全管理的綜合安全評價是根據政府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健康環保的管理要求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全面收集評價所需的信息,采用合適的安全評價方法進行危險源辨識,給出定量的安全狀態參數值。
(2)對可能造成重大後果的事故隱患,采用相應的數學模型進行事故模擬,預測極端情況下的影響範圍,分析事故的最大損失和事故發生的概率。
(3)對發現的隱患按照量化的安全狀態參數值和整改優先級進行排序。
(4)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評價形成的現狀綜合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納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改和安全管理計劃,並按計劃實施和檢查。
4)專項安全評價
專項安全評價是根據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開展的,是對專項安全問題的專項安全分析和評價,如危險化學品專項安全評價、非煤礦山專項安全評價等。
專項安全評價壹般是針對特定行業、產品、生產方式、生產工藝或生產裝置等某項活動或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安全評價,目的是找出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和建議。
生產經營單位為生產、儲存、銷售劇毒化學品企業的,評價形成的安全專項評價報告是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其取得或者維持生產經營許可證所需的文件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