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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促進條例規定了什麽違法行為相應的法律責任。

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石化、電力等重點行業。

1.《條例》明確堅持“國家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範風險”的原則,實行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與碳中和的有效銜接、聯動實施、壹體化推進,建立部門協調、社會聯動、公眾參與的長效機制,著力綠色低碳能源發展,實施重點行業汙染減排和碳減排,促進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規劃和項目布局中明確考慮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標,落實控制碳排放的要求。

2.《條例》確立了天津市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管理制度,明確建立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領導機制,統籌推進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領導機制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領導機制的部署安排,協調推進相關工作。《條例》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落實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任務責任,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工作。

3.《條例》明確,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重控制度,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施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積極合理開發天然氣,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繼續優化用電結構,提高離網電和綠色電比重。將推動行業綠色轉型,嚴控高能耗、高排放項目準入;實施有利於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標的產業政策,采取措施優化工業、交通、建築、農業等產業結構,推進工業綠色升級,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推動城市新建建築全面建設綠色建築,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同時,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反對鋪張浪費,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對綠色消費、綠色公益、綠色出行、綠色辦公提出要求。

4.條例還明確了重點領域和行業采取措施控制和減少碳排放,降低工業生產能耗,推廣應用節能環保和新能源機動車船,加強綠色港口建設,推廣節能低碳建築,減少固體廢物產生,實施節水型企業技術改造和農業節水增效。同時,增強生態碳匯能力,推進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維護濕地生態系統安全,加強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加強農用地保護和管理,鼓勵發展碳匯項目,有效發揮森林、濕地、海洋和土壤的固碳作用。

法律依據

天津市二氧化碳峰值排放促進碳中和條例(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促進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促進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的相關活動。

第三條為推進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標,本市應當堅持“國家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範風險”的原則,實行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有效銜接、聯動實施、綜合推進,建立部門協調、社會聯動、公眾參與的長效機制,著力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實施重點行業汙染減排和碳減排,促進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

第四條本市建立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領導機制,統籌推進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工作,協調解決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市人民政府應當科學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市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動計劃,落實促進碳中和的政策措施,保障本市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標任務的落實。

區人民政府應當落實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任務,確保本行政區域內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情況,依法接受監督。

第五條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領導機制的日常工作,組織部署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領導機制,協調推進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相關工作。

發展改革、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規劃資源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本行業、本領域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工作,確保本行業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教育、科技、財政、水務、市場監管、統計、政務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相關工作。

第六條本市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規劃和項目布局中,應當統籌考慮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標,落實碳排放控制要求。

第七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遵守資源能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積極參與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相關活動。

第八條本市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的支撐引領作用,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進步,促進低碳、零碳、負碳前沿技術研發,支持綠色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應用。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開展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宣傳教育,普及科學知識,提高全社會綠色低碳意識,營造促進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的良好社會氛圍。

教育部門和學校應將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培養學生綠色低碳意識。

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將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知識納入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知識宣傳,並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條_本市應當加強與北京市、河北省等地區在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方面的溝通與合作,推進資源能源合作,促進綠色低碳科研合作和技術成果轉化,共同推進綠色轉型和節能減碳,增加碳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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