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子的價值越來越高,房產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這幾年,我們聽得最多的應該是關於子女和父母在房產分配上的分歧。
如果獨生子女比較好,多子女分配最差,而且經常因為財產分配不壹致,兄弟姐妹也對簿公堂,那麽這個問題怎麽解決?答案當然就在最新版的民法典中,那我們就來看看民法典是怎麽說的吧。
民法典的最新規定:
1.男女平等
根據《民法典》的最新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為在中國的傳統思想教育中,男大女小,男性可以傳宗接代,女性只能外嫁,就像潑水壹樣,所以這種觀念對女性非常不公平。
因此,根據《民法典》的新規定,財產分配應當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都應該得到壹分不少的遺產。所以,請妳端正觀念,不要總想著養兒防老,把好的東西都給兒子。女兒不是妳親生的嗎?
2.代位繼承權
之前的繼承規則大家都很清楚。第壹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說到這裏,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到壹個問題?如果沒有第壹繼承人和第二繼承人,這筆財產會怎麽樣?所以這個新規增加了繼承人的範圍。如果沒有第壹、第二繼承人,可以擴展到侄子、外甥、外甥女,同樣可以繼承遺產!
而且民法典還規定,遺產不僅可以留給子女,也可以給沒有血緣關系的組織或者個人。就好像子女會因為子女不孝,父母傷心欲絕,不願意讓子女繼承自己的遺產而失去繼承權壹樣!
3.增加遺言記錄的方法
最新的民法典改變了留下遺言的方式。以前的繼承法只承認公證遺囑,而最新的規定是增加打印和拍照,這意味著新規打破了公證遺囑的優先權!
4.添加“寬恕機制”
什麽是「寬恕機制」?比如A的兒子因為前期對父母照顧不夠,沒有盡到孝心,所以老人傷心,不想把遺產留給兒子,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兒子沒有繼承權。但是有壹天,當他的兒子突然醒悟過來,開始全心全意為A服務的時候,A被兒子感動了,決定把財產留給兒子,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兒子就有了法律意義上的繼承權!
5.父親欠兒子賠償,已經不是最後說了算。
在此次條例調整中,民法典對“父債子償”壹詞進行了重新定義。根據最新規定,父母生前的債務,作為子女,不再要求強制返還,只能同時繼承債務。如果債務遠遠超過遺產的價值,多余的錢不需要婦女償還。
6.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
根據《民法典》新規定,法律上人人平等,不能因為沒有結婚就拋棄婚外子女。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如果父母留下遺言,明確非婚生子女沒有繼承份額,那麽非婚生子女就沒有繼承權利。如果沒有遺囑,那就另當別論了。雖然是婚外,但是血緣關系在。
7.建立遺囑信托
不知道大家是否明白這壹點。這種信托方式在國外相當流行,信托公司的口碑也很好,因為即使父母留下再多的錢,如果子女不能發揚光大,留著也沒用。所以父母可以在去世前立信托遺囑,可以將財產分配給信托公司管理。
這樣做的目的壹是為了避免因為家族爭奪財產而出現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場景,二是為了防止孩子失去家園,所以把遺產留給專業的經紀人打理。
根據《民法典》的最新規定,國家的目的是杜絕親生兄妹因為爭奪繼承權而對簿公堂的事件!而且因為新規定,房產可以隨意給別人,這意味著作為子女,不再是唯壹合法的繼承人。以後就看誰寫遺囑了,誰是法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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