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因城施策,突出整改重點,包括房地產開發(樓盤質量問題、延期交房等。)、房屋銷售(經營貸款、茶水費等。)、房屋租賃(扣除押金、租房貸款等。),以及物業服務(侵占業主收入等)。).
《通知》指出,要依法有效開展整改工作,全面排查問題線索,建立整改工作臺賬,發揮部門合力,不斷加大懲處力度。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住建部等八部門今天聯合發文,充分說明下半年房地產調控會從緊。類似的控制涉及房地產的各個領域和細分市場,具有積極的作用。很大程度上也使得地方監管不松懈。特別是當前市場總體平穩,各地可能會出現各種松懈的做法。這種圍繞房地產交易秩序的控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壹定程度上進壹步促進了房地產交易秩序的穩定。特別是對各類市場交易亂象的整治,可以保證下半年房地產交易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房企、中介、購房者都需要重視八部門的政策監管,真正落實不炒房的精神。
以下為通知原文:
關於繼續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局)、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管局(廳、委)、銀行保監局、網信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各國家稅務局特派員辦事處:
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2019年,住建部等六部門聯合開展了住房租賃機構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現象仍時有發生,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困難和痛點,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 自然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監會、國家網信辦決定繼續開展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以下簡稱整頓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壹般要求
(1)指導思想。我們將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壹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實現“兩個維護”,緊緊圍繞穩定地價、房價和預期目標,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加強市場監管,凈化市場環境,改善政府服務,增進人民福祉,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基本原則
——堅持聚焦問題、聚焦整改。問題導向,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銷售、房屋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註的突出問題。
——堅持群眾參與,開門整風。以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調動群眾廣泛參與的積極性,定期公布整改工作的階段性成果,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
——堅持* * *管理和綜合整治。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加強協調,整合資源,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提高房地產市場秩序綜合整治能力。
——堅持標本兼治、長效整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信息手段,既解決當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註重完善體制機制,從源頭上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3)主要目標。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明顯好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監管體系不斷完善,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各部門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眾投訴量明顯下降。
二、因城施策,突出整改重點
(1)房地產開發。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的;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的;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按期交付的;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照配套住宅小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的。
(2)買賣房屋。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囤積財產,囤積住房;挪用交易監管資金;辦理或協助辦理用於購房的“商業貸款”、“消費貸款”等非個人住房貸款;協助購房者非法逃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車位、儲物間捆綁銷售;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3)房屋租賃。未提交開題報告進行操作;未按要求真實、完整地提交相關租賃信息的;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實責任的;扣除房租押金;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行驅逐房客;違反規定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AG低產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的。
(4)物業服務。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的;未公示物業服務費標準、部分業主經營收入、維修資金使用等相關信息的;超出合同約定或者公示的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的;擅自利用部分所有者* * *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部分所有者* * *經營收入;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後,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的。
第三,依法有效開展整治工作
(壹)全面排查線索。各市要對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房屋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進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體、12345熱線、電子郵件、門戶網站,結合“雙隨機壹公開”抽查和專項檢查,多渠道收集線索,逐壹分析研判,形成整治問題清單。
(二)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各市要將整治問題清單分類歸檔,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部門,制定整治措施,確定整改時限。建立轉移和監督機制,實行銷售管理。對實名舉報的案件,要認真核實,逐壹處理,及時反饋。
(3)發揮部門協同作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牽頭組織落實整改工作,制定實施方案,進行摸底排查,移交問題線索,匯總處理結果,匯總信息,會同有關部門依據職責查處房地產領域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協調匯總房地產領域違法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各部門依法依規聯合懲戒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失信行為。公安部門負責對房地產領域涉嫌合同詐騙、非法集資等犯罪行為進行偵查。自然資源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未取得土地就開工等問題。稅務部門負責查處非法逃避房屋交易稅費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查處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違法價格、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金融監管部門負責查處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網信部門負責查處通過網絡發布虛假房產信息等問題。
(4)繼續加大處罰力度。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創新思路,多措並舉,依法依規進行整改。對本行政區域內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采取警示約談、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等措施,並予以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如逾期償還債務、大面積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實施重點監管,提高防範和化解風險能力。
第四,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整治機制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部委、省市的縱向聯動和部門的橫向協同。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監會、國家網信辦等部門,通過加強信息共享、聯合排查、合力推進整改工作。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市的整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市要認真制定整治方案,針對本地突出問題加大整治項目,及時動員部署,依法依規查處違法行為,督促整改落實,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2)加強監督、評估和考核。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每季度向住房城鄉建設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典型案例和經驗。住房城鄉建設部每半年通報壹次地方工作進展情況,並抄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評價考核辦法,對整改工作得力、成效明顯的城市進行表彰;對房地產市場秩序問題突出、未及時妥善履行監管責任的城市進行約談和問責。
(3)正確引導輿論。各地要綜合運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強正面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及時總結推廣整治工作做法、經驗和成果,公開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中國建設報、中國要開設專欄,在新聞網進行宣傳報道,形成濃厚的整改氛圍,為整改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
公安部
自然資源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1 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