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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和拖欠工資有什麽區別?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分不清債務票據、債務票據和借款票據的區別,但需要警惕的是,在實際應用中,如果書寫錯誤,可能會造成不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區分上述概念尤為重要。債務票據和債務票據有什麽區別?借條和欠條有什麽區別?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壹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壹、欠條和借條的區別

1.欠條和借條沒有區別,是同壹個概念。

2、借條的法律性質:

借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錢或欠東西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壹種文件性申請。白條今天也被稱為“欠條”。借據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證明壹方欠另壹方錢的書面憑證,是憑據的壹種應用樣式。借條通常是由於債務人出具借條之前雙方發生了經濟往來(尤其是買賣合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但由於種種原因,債務人未能及時還款時,雙方達成協議妥協,債務人出具借條,日後歸還。借條是雙方過去經濟往來的壹種結算,表明自借條形成以來,雙方之間形成了壹種新的純債權債務關系。借條的形成是基於過去的經濟往來,但不代表以前的合同關系。

二、借條的基本格式是什麽?

借條壹般由標題、正文、簽名三部分組成。

1,標題

借據的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頂部和中間用較大的字體寫“借據”二字。有的人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現欠”等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框裏。

2.文本

借條的主體要寫下什麽人或單位欠了什麽,欠了什麽東西,欠了多少,並註明還款日期。

3.簽名

簽名時應附上被欠單位名稱和經辦人個人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應附上被欠方個人姓名。與此同時,簽署債務的日期。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

三、借條和白條的區別

1.借條和欠條的性質不同,形成的原因也不同。借款主要是借的原因,欠款可能是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造成的。

2.借條和欠條有不同的訴訟時效。

(1)借據訴訟時效

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據: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3年;

無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根據《民法典》第675條規定,借款人應當在約定期限內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據此,根據《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2)借據的訴訟時效

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3年。需要註意的是,這類案由應該是基礎法律關系;

無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無還款日期的欠條在約定期限屆滿後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訴訟時效應如何計算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原約定供貨方交貨後立即付款,但買受人收到貨物後無錢支付,無還款日期的欠款經供貨方同意後書寫。”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供方沒有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書面欠款的次日起重新計算。因此,此類欠款的訴訟時效應從欠款發出之日起計算。

以上是關於“欠條與借條的區別”的相關知識。在現實生活中,欠條和借條並沒有實質性的區別。欠條和借條的名稱可以通用,但是借條是不壹樣的,在實際應用中要註意。如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幫助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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