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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壹定要註冊嗎?

網店壹定要註冊嗎?

導讀:網店壹定要註冊嗎?65438+2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了NPC財政經濟委員會提交的《電子商務法(草案)》。下面我們壹起來看看具體內容。

備受關註的《電子商務法》的制定邁出了歷史性的壹步。

65438+2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了NPC財政經濟委員會提交的《電子商務法(草案)》。草案有壹個突出的亮點,就是第十二條第壹款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但是,提供具有個人技能的勞務、家庭手工業、自產自銷的農產品,不需要依法取得許可,也不需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這壹規定涉及到個人網店的工商登記問題,長期以來壹直存在爭議。也就是說,如果草案的這壹規定最終生效,個人網店原則上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2008年,北京市工商局在《關於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的意見》中明確規定:營利性電子商務經營者需要取得營業執照,而個人在網絡上銷售或者更換自用物品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無需登記?。這是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中第壹個也是唯壹壹個規定個人網店需要工商登記的文件,但由於種種原因,這壹規定並沒有得到真正落實。

但2008年國家工商總局頒布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免除了個體網店的強制工商登記,2014實施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延續了這壹做法。

然而,今年年初,國家工商總局網監司在媒體上發表署名文章《自然人網店應辦理工商登記》,文章指出:自然人網店可以不辦理工商登記,這是壹個特殊的規定。並闡述了要求自然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的三個原因:商事制度改革使網店登記更加方便;不規範的自然人網店成為制約電子商務可持續發展、損害我國國際形象的薄弱環節;自然人網店培育市場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

草案的規定也應反映SAIC的上述意見。當然,目前個人網店的工商登記還處於立法草案階段,爭議還不能完全消除。筆者認為,除了國家工商總局網監司署名文章中列舉的三個原因外,從網店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商監管等角度要求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也勢在必行。

首先,如果個體網店不進行工商登記,很難通過法律手段制止網店侵權行為。最常見的是壹些消費者或競爭對手發布虛假信息,詆毀網店,嚴重影響網店的聲譽和正常經營。傳統情況下,這可能是典型的名譽侵權,被侵權方很容易找到法律依據維權。但如果個體網店沒有辦理工商登記,網店本身不是法律主體,不享有名譽權等民事權利,自然不能獨立提起法律訴訟。

同時呢?侵權?它針對的是網店,而不是作為網店店主的自然人,網店店主不能以名譽權受到侵害為由提起訴訟。此外,網店未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店主無法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提起訴訟。此前,上海市黃浦區法院曾遇到過相關案例,最終以上述理由駁回了某網店店主自然人提起的名譽侵權訴訟。同樣,除了名譽權,如果店主不將店鋪名稱註冊為商標,他人會隨意使用或假冒其店鋪名稱,店鋪本身也因為主體資格問題難以維權。

其次,當消費者遇到假貨、產品質量問題或其他違約行為,無法通過網絡交易平臺的糾紛解決機制解決時,選擇法律手段維權首先需要知道賣家的真實身份。但是,如果個人網店不需要工商註冊,那麽賣家就不需要按照《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在店鋪首頁履行嗎?亮照?義務。根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和新消法的規定,網絡交易平臺只需對賣家進行實名認證,但沒有義務直接公開賣家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只有當消費者和賣家發生糾紛時,網絡交易平臺才有義務提供賣家的身份信息。

但如果網絡交易平臺提供的賣家身份信息是虛假的,消費者很難直接起訴賣家。如果起訴網絡交易平臺,由於用戶協議中規定了爭議管轄法院,消費者往往需要異地維權。因此,如果不要求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消費者在遇到消費糾紛時,往往很難查清賣家的身份,直接起訴賣家。當網絡交易平臺不提供賣家身份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虛假時,由於法院管轄不同,起訴網絡交易平臺的成本較高。

再者,電商行業的假貨、刷單問題在自然人網店尤為突出。以前有人批評網絡交易平臺打擊不力。有人認為網上售假只是線下售假的延伸,責任不能歸咎於網絡交易平臺。根本原因是工商部門監管不到位。

除了部分地方工商部門不積極的主觀因素外,客觀上,工商部門針對電商亂象執法手段有限,尤其是個人網店未辦理工商登記時,工商部門無法掌握個人網店經營主體的相關數據,網絡交易平臺與工商部門之間沒有及時高效的合作機制,導致監管效果不佳。另外,如果個人網店不進行工商登記,工商監管首先會面臨管轄問題。不僅消費者不知道該向哪個工商部門投訴,工商部門自己也不知道是否屬於其管轄範圍。

通常情況下,接到投訴的工商部門只能找到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賣家身份信息,然後判斷是否屬於自己管轄。不在其屬地管轄範圍內的,就交給工商主管部門,導致監管效率低。而且,如果賣家給網絡交易平臺的聯系地址信息是假的,那麽具體的管轄主體就更難確定了。

當然,關於個人網店的工商註冊要求,目前還存在爭議,主要是還有壹些問題需要解決。比如很多個人網店都是在居民樓裏經營,但目前大部分地方都沒有放開經營場所的限制。雖然壹些地方在商事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但並不是全國壹盤棋。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難解決。現在只要省級以下人民政府同意,個人房屋就可以註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此外,壹旦《電子商務法》頒布實施,國務院層面將出臺配套措施,SAIC也可以協調統壹各地的經營場所政策。

再比如,如何避免個人網店工商註冊帶來的創業困難和成本增加,完全可以簡化工商註冊手續,提高效率,通過設置納稅起征點和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降低經營成本,但非經營性網店和以個人技能、山寨產業和自產自銷農產品提供服務的網店除外。目前的草案已經國務院明確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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