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還有很多類似的視頻,這樣的財富估計我永遠也實現不了。
後來,王程程發布了壹段令人震驚的視頻,甚至動用了警用直升機來拍攝這段視頻。
7月16日,王程程登上熱搜話題,這也“歸功”於她和父親的合影。更重要的是,她父親穿著警服,隨之而來的是不斷的爭議。
7月17日,沈陽市公安局發布通報,主要澄清三點:壹、王程程父親為王某江,今年2月退休。曾是巡防支隊教導員,後來因病從科級領導崗位上退下來。退役時是二級警長,三級警長;第二,拍攝視頻使用的直升機是航空公司民用直升機,公司總經理已被開除;第三,王程程2017創業,2021結婚。她的丈夫是壹家公司的法人。對於女兒的事,父親王某江在她任職時就已經打了報告。
這個通知很及時,回應了壹些輿論,比如父親的身份問題。
但我總覺得奇怪。我好像說了很多,但好像什麽都沒說。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因為網民們最關心的壹些問題似乎沒有被明確提及,比如他的父親在王程程發財的過程中是否幫助過他?王程程哪裏來的這麽多錢?妳有什麽特權嗎?
其實網上美顏沒有錯。孫正當富貴,妳能怪嗎?我不能。然而,權力屬於公眾,如果妳用它來獲取財富,這就涉及到以權謀私,這應該是王程程翻車的根本原因。
這涉及濫用職權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知,構成濫用職權的條件有三個:1,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存在濫用職權;3.造成重大損失。
前兩個條件似乎很好理解。什麽是巨大的損失?結合本題所述事件,根據最高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壹)》,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顯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就王程程而言,如果他的父親利用職權或影響幫助王程程做生意,很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
公權力絕對不是私用的,被吞噬的將是自己。
網上盛傳王程程留學新加坡,2017回國創業。他拿出500萬風險投資,開了壹家奶茶店,四年身家兩億。壹些地方電視臺也采訪了他。這不是模範企業家嗎?但仔細想想,壹個二十多歲的姑娘,在東北做生意,四年賺了兩億身家,還強調自己完全是“白手起家”。我認為不可信。
她創業是事實,她擁有巨額財富也是事實。結合官方通報,其父2022年2月才退休,但王程程從2017開始創業。他父親王某江是否提供了壹些資源?這個不清楚。
我想不通壹個人民警察怎麽會有這麽多錢。有人說,人就不該有錢嗎?的確,普通人沒有多少合法財產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妳要知道這是公職人員,法律有明確規定。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視為違法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應予追回。
王程程出國留學多年。就算她自己在外打工,家裏也不需要什麽錢,回國後的巨款怎麽解釋?妳自己救的嗎?不思考是不可能的。再加上他父親特殊的官員身份,確實有很多可疑之處。
我個人認為,王程程最重要的問題在於誰分配了她的資源,更準確地說,資源分配是否合規,所以最終變成了公眾的質疑和質詢。人們不關心王程程是“真炫富”還是“裝炫富”,但誰讓“穿警服的父親”和“直升機”出現了,大家自然會想很多。當然,如果王程程的財富是合法的,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