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絡謠言觸犯了哪些法律?
在網上造謠違法嗎?
首先,如果當事人能夠主觀判斷該消息為謠言或虛假信息,無論是原創還是轉發,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裏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即散布謠言侵害公民個人名譽權或者侵害法人商譽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負責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行政責任,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投擲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擾亂公共秩序的。威脅放火、爆炸或者投擲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根據具體情況,網絡謠言涉嫌構成誹謗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煽動暴力抗拒執法罪、編造並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部分將面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第246條關於網絡造謠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具體來說,就是故意捏造、散布虛構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壹)新司法解釋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的;
2.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
(二)明知是捏造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損害他人名譽的言論,情節惡劣的,應當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1.同壹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500次以上;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兩年內因誹謗罪受到行政處罰,並誹謗他人的;
4.其他嚴重情節。
(3)另外,誹謗罪是被告知後才處理的自訴案件,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關於如何界定“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新出臺的司法解釋列舉如下: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1,引發群體性事件;
2.造成公共秩序混亂;
3.引發民族和宗教沖突的;
4.誹謗多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5.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6.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7、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
第三,網絡謠言的行政責任
壹般來說,網絡謠言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只有觸犯了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那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1項、第3項的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相威脅擾亂公共秩序的,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相關媒體報道江夏村連環殺人案是壹起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虛假事件,造成公眾恐慌,擾亂公共秩序,妨礙社會管理,屬於散布謠言。連環殺人案是刑事案件,在警方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就隨意報案,所以也是虛驚壹場。因此,白雲警方有權對發布媒體負責人進行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在核實後處以罰款。
在我國,壹年內多次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的行為未得到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的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以上是《Zhaofa.com》編輯違反了哪些法律的介紹,希望對妳有所幫助。如果妳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Zhaofa.com的律師,他們會給妳專業的建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威脅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