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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業務是傳銷嗎?

微信業務不是傳銷,雖然看起來很像。但我可以說,微信業務是壹個神話食堂。妳會有打我的沖動嗎?忍忍吧,看完再拍磚。

現在對微信業務的議論很多,多是批評。尤其是不久前,壹個自稱年收入七位數的90後網絡名人賣毒口罩的新聞,讓更多人在朋友圈關註微信生意。因購買微信商家面膜導致中毒的案例甚至見諸報端。中毒輕微,過敏,但血鉛含量超標,使用過的孕婦甚至有流產的風險。類似這樣的負面新聞也很多,相當於微信業務每天都聲稱自己在努力賺錢的很多神話。有壹段時間,那些支持微信業務的微信業務大咖和為微信業務發聲的輿論吵得不可開交。

首先要扭轉微信商業的定罪。

但問題是,口水戰真的說到點子上了嗎?我們不妨先解決幾個關於微信業務的重大糾結。不過,我們先準確定義壹下。下面說的微信生意,沒有特別說明,主要是指刷微信朋友圈賣東西的人。

第壹個糾結點是商品質量。關於微信商家購買“三無產品”的負面輿論已經糾結在大眾面前,無需過多闡述。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也很簡單。目前微信業務多為無照經營,依靠好友的信任關系銷售商品,從而給了三個產品鉆空子的機會。其實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廢話,道理同樣簡單。三個產品在任何壹個商業渠道都會出現,尤其是在它的初期,之前的淘寶其實也有這樣壹個階段。對盲吐的監管是否有效,商家是否有良心,並沒有特別的現實意義。反之,這就需要市場的自凈功能發揮作用,質量問題必然導致朋友的信任度下降,結果也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上,無論是在朋友圈、淘寶還是其他傳統市場,價格合理、質量有保證的商品都會在短時間內獲得回報。

第二個糾結點是要不要傳銷。有壹個關於微信生意的笑話說,微信生意90%的貨其實都是積累在最後壹級代理商手裏的。這也是它被視為傳銷變種的壹個原因。但實際上涉及到微信業務的設置。據統計,微信業務從業人數已超過654.38+00萬。基本可以斷言,在成千上萬的微信商家中,除了極少數人能自己創造產品並銷售出去,其他想通過微信商家創業的人,都只能從上級代理商那裏拿貨。唯壹的區別就是他們是扁平化的壹級分銷還是無限漲價的N級分銷。後者必然達到N 1的水平,越貴越難賣,有點典型的泡沫經濟。所以傳銷賣不賣不重要。關鍵是接手最後壹層的代理商,以及他可以選擇的價格區間,能否激發朋友圈的消費欲望。

第三個問題是利潤。從最後兩個糾結點的破解,已經能夠說明所謂的“足不出戶,動動手指月入萬元”都是扯淡,“十個微信業務九個虧損”有壹定的合理性。但是這怎麽解釋呢?易觀智庫發布的《2014微信購物發展白皮書》顯示,2014年中國移動購物用戶規模突破3億,移動購物交易規模接近10萬億,增長率達270%。原因還是很簡單的。前者和後者都是事實,但不是壹回事。後者是指移動電子商務,包括但不限於微信業務。真正的大蛋糕被淘寶、JD.COM、當當等B2C移動電子商務公司瓜分了。當然,微信業務也很賺錢。根據二八定律,我們其實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微信生意有多少人能賺錢,尤其是在以贏者通吃為主旋律的電子商務領域。

這些其實都不是微信業務問題的關鍵。關鍵在於微信業務,其實就是我們過去常見的食堂。

食堂怎麽才能大壹點?

牛津大學的人類學家羅賓·鄧巴(Robin Dunbar)在2009年提出了鄧巴定律。根據猿猴的智力和社會網絡,定律推斷,人類的智力會允許擁有穩定的社會網絡的人數是148,四舍五入約為150。如果用身邊都是微信好友這種說法,說明無論妳微信裏有多少好友,妳真正的好友都是150。

這個規律是否完全準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衡量點,但差距不會太大。但是150人的規模有多大呢?充其量只是壹個社區。150人規模的朋友圈銷售是什麽結果?只是個社區食堂。

首先,那些粉神器被判了死刑。在壹個基於朋友信任的小賣部基礎上銷售,那麽多勉強進來的陌生粉絲,有幾個會光顧?

其次,蔡司給朋友圈微信商業模式判了死刑。壹個雜貨鋪面對的只是這麽大的市場。做綜合大賣場的可能性有多大?這也解釋了為什麽微信業務2065438+2004年90%的銷售額和產品都是面膜,因為這個產品可以反復銷售,是快消產品。與可口可樂不同,它已經有了穩定的品牌忠誠度。

也許有人會用歸謬法來反駁上述觀點。比如阿裏巴巴做到2000億交易額需要8年,微信業務做到6543.8+0500億只需要1年。即使這個數據是真的,實際上也沒有說服力。因為微信業務仍然采用長尾法則,而長尾是分散在朋友圈的微信業務人員,這種長尾在高層創造了巨大的銷售業績。

微信生意,該怎麽辦?

有沒有可能做壹個大食堂?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但不是靠文字加粉神器那麽簡單。有以下解決方案:

首先是平面代理。其實很多大企業已經在嘗試這壹點了。拍拍微店玩的是通過微店以壹級代理的形式在JD.COM分銷商品。就連玩旅遊的攜程也在5月份推出了攜程微信業務,開放產品庫,人人都可以做它的代理。當然,這種壹級代理可以解決微信業務中的很多價格問題,除此之外,妳根本不用囤貨。

二是賺廣告費。像JD.COM、攜程這樣的商家介入後,產品質量確實更直接有保障,但問題在於缺乏個性化的商品。微信業務充其量只是壹個貼小廣告的農民工,成為推廣渠道,賺的不是代理費而是廣告費。這個圖案眼熟嗎?其實在淘寶時代,它還有壹個名字,叫淘寶客,不過當時主要是在網上招攬客戶,現在是精準營銷給朋友。

三是個性化商品。其實前兩種方案都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因為微信業務在價格和產品上沒有區別,做多了也只能做美妝理論和蘑菇街之類的朋友圈推薦商品。真正能活躍在微信業務上的,是賣自己產品和個性化商品的人,而微信業務和朋友圈則成為他們快速完成原始積累的路徑。

然後O2O、C2C、B2C產品積累後,再登陸大平臺,微信業務成為補充和維護,僅此而已。食堂的神話到此結束...

換句話說,還有壹種方式可以在微信業務上取得成功,那就是忽悠別人微信業務課程,但那並不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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