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關於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如何懲治非法發放貸款罪。
1.懲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關聯方以外的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年以上六億五千四百三十八萬元以上六億五千四百三十八萬元以下罰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二、如何認定非法貸款罪?
認定非法發放貸款罪應註意以下兩點:
(壹)非法貸款罪與非罪的區分。
主要應註意以下幾點:
1,行為人是否違規。如果行為人既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向借款人作出也沒有發放貸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當然不能追究損失,因為行為人既沒有故意,也沒有過失。
2、虧損的大小。沒有造成重大損失的,不能作為犯罪處罰。
(2)與非法向關聯方發放貸款罪的區別。
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是:
1,行為對象不同。前者是向關聯方以外的人發放貸款;後者是向關聯方發放貸款。
2.不同的行為。前者對關聯方的權利的其他表現是向關聯方發放信用貸款或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
3.構成犯罪的具體標準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犯罪;後壹種要求構成了更大的損失。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發放貸款,數額超過100萬元,或者因違規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萬元的,可以給予處罰。這裏的貸款不僅是外幣,也可能構成本罪。但未發放貸款的,不能認定為非法發放貸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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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了處罰的力度和程度。
四、非法放貸罪的最新規定2022量刑
非法放貸罪的最新規定如下:
1.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出業務範圍,以營利為目的,定期向不特定的社會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前款所稱“定期向不特定社會對象發放貸款”,是指兩年內以貸款或者其他名義向不特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發放資金超過10次。
貸款到期後延長還款期限的,貸款發放次數按1次計算。
2.實際年利率超過36%的非法放貸符合本意見第壹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但單筆非法放貸行為實際年利率未超過36%的,不計入定罪量刑:
(壹)個人非法放貸累計金額20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放貸累計金額654.38+00萬元以上;
(二)個人違法所得累計數額在8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累計數額在400萬元以上的;
(三)個人違法放貸對象累計50個以上,單位違法放貸對象累計150個以上;
(4)造成借款人或其近親屬死亡或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特別嚴重”:
(壹)個人非法放貸累計金額654.38+0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放貸累計金額5000萬元以上;
(二)個人違法所得累計數額在40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累計數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出借對象累計250人以上,單位非法出借對象累計7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親屬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別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