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拓寬房屋征收補償渠道,滿足人民群眾對安置房的多樣化需求,加快“美好奎文”建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全區實際,制定出臺了《濰坊市奎文區城市更新房票實施辦法》。
房票的定義
是指奎文區城市更新過程中被拆遷的住宅用房、商業用房、工業用房、倉儲用房在簽訂房屋征收拆遷協議後出具的,用於特定時間、區域、範圍內購房付款的登記證明。
房票的適用範圍
1.適用於奎文轄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上述房屋征收拆遷項目中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房票補償。
2.被拆遷人選擇支付房票的,補償補貼參照貨幣補償標準執行。
房票面值為被拆遷房屋的評估補償值;房屋裝修補償、附屬補償、配套設施搬遷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搬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等。應以現金支付。
房票登記內容
房票記載了拆遷項目名稱、拆遷協議編號、房票編號、被拆遷人姓名和身份證號、房票面值、房票簽發日期、交款截止日期。
房票的使用
1.房票僅限奎文地區使用,房票備案人可以選擇購買商品房,但不包括二手房。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必須與房票記載人壹致,壹套商品房只能使用壹張房票。
2.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面值購房金額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款為準,且不高於面值。
3.拆遷戶憑房票購買的商品房享受相關稅收減免政策。
4.房票自出票之日起生效,最長服務期為12個月。
發放房票
住宅用房、商業用房、工業用房、倉儲用房的房屋征收拆遷協議簽訂生效後,房屋征收拆遷部門或委托相關單位憑房屋征收拆遷協議、身份證明等材料向房屋征收拆遷人開具房票。
房票轉讓
1.每張房票允許實名轉讓壹次,但不能分割。受讓人在服務期內以購買房屋的方式進行支付和結算。
2.房票轉讓須雙方當場確認,憑房票、身份證明、房票轉讓合同、轉讓確認書等材料辦理實名轉讓手續。同時,轉讓必須經原房票發行單位登記後方可生效。新房票出票日期仍按原房票出票日期簽註,服務期限不變。
支付房票
1.房屋征收拆遷協議生效後,房票記錄人持房票和身份證明到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核實房票信息,與房票記錄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到指定的房票服務中心付款。
每張房票應壹次性付款。
房票結算
1,房票結算
房票結算金額包括房票面值、購房補貼和截至贖回日的利息。
購房補貼:自房票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給予壹次性購房面值12%的補貼;第四個月至第六個月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給予房屋面值10%的壹次性補貼;第七個月至第九個月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給予房屋面值8%的壹次性補貼;第10個月至第10個月期間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給予房屋面值6%的壹次性補貼。
利息支付:以票面購房使用金額為基準,月利率為1.8%;未按面值出售的房屋使用金額,由承辦銀行按付款當日存款利率結算。
2.未售出房票的結算
房票記錄員6個月內不得申請付款。
第七個月至第九個月內付款的,按月利率2.3%結息;第10個月至第10個月期間內付款的,按月利率3.5%結息;超過支付期限的,逾期部分由承辦銀行按當日存款利率計付結算利息。
票房來源的確定
1.房源庫中所列房屋原則上為產權清晰、手續完備的新建商品房現房或符合預售條件的商品房期房,分別完成商品房銷售備案證明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有抵押、查封、債務糾紛等依法不得進入房庫的商品房交易。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如實提供房屋的真實情況,區住建局及相關部門可對本轄區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交的房屋進行嚴格審核後方可入庫。
3.房源庫確定後,房票服務中心將及時公示房源名稱、位置、面積、戶型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其他相關規定。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房票試發行日期為65438+2022年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