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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應急預案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妳好!以濰坊市防汛應急預案為例,說明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條例〉辦法》,為使各級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在我市發生洪澇災害,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第壹條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重大洪澇災害或者相鄰地區發生重大洪澇災害並對我市造成危害時開展的防汛應急活動。

二。防洪的方針、原則和體系。防洪工作貫徹“安全第壹、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團結協作的原則;防汛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相關部門崗位責任制。實行統壹領導、統壹部署、統壹指揮、統壹行動。

三、洪澇災害發生後,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做出如下響應:

(壹)立即向省防汛指揮部和市防汛指揮部的指揮人員和有關副指揮人員報告洪澇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盡快提出洪澇災區群眾疏散的時間、範圍和路線,密切監視洪澇災害的發展趨勢,經防汛指揮機構批準,不定期發布洪水預報、警報、緊急警報和洪水公報;

(三)盡快將洪澇災情通知市防汛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各單位按規定職責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4)開啟所有傳輸、遙控、遙測設備,千方百計保持與險情、災情發生地及各級防汛指揮部、市政府辦公室、各部門、各單位的通訊暢通,及時下達有關人力、物力和防汛調度命令;

(五)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救援,進壹步收集更詳細的險情和災情,並及時向省防汛指揮部和市政府報告險情和災情。

四、洪澇災害發生後,各級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立即按照既定的工作職責,落實搶險救災工作,盡快溝通情況,確保與市政府和防汛指揮部的聯系暢通。災情和救災進展應及時向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五、洪澇災害發生後,市政府主要領導立即主持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並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負責部署、協調、督促、檢查各級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的救災工作;通報情況,調遣部隊搶險救災;協調跨縣市救災工作,解決救災工作中的相關問題。總部有以下機構和職責:

(壹)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秘書長牽頭,組織市政府相關部門參加。市政府秘書長為組長,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主要任務是:向指揮部提出工作計劃;檢查指揮部決策的落實情況;全面了解災情和救災情況;負責向省政府報告水情和災情;起草文稿;負責宣傳報道的統壹組織和管理;協調解決部門工作中的相關問題,相互溝通。

(2)洪水調度組:由市水利局牽頭,組織市氣象局、濰坊水文局、市政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YRDP濰坊分局等單位參加。市水利局局長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主要任務是:負責發布洪水預報、警報、緊急警報、洪水公報和天氣預報;負責大中型水庫、河流和蓄滯洪區的洪水調度,采取蓄滯洪、分洪措施;負責組織大中型水庫和河道工程的搶險。

(3)災情調查組:由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牽頭,組織市水利局、房地產管理局、統計局、民政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濰坊分公司等單位參加。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主要任務是:負責災情的快速調查、評估、統計上報和理賠。

(4)城市工程搶險隊:由市政管理局牽頭,組織市建設局、經貿委、交通局、電力局、郵電局、公用事業集團等單位參加。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政管理局,主要任務是對城市設施、交通、供電、供氣、通信、給排水等重點工程設施進行應急搶修。

(5)物資調度組:由市經貿委牽頭,組織市交通局、供銷社、石油公司、青島鐵路分局濰坊工務段、濰坊運輸總公司、濰坊港務局、濰坊空管局等單位參加。市經貿委主任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主要任務是: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的采購、調撥和運輸;管理救援物資的儲存、運輸和分發。

(6)災民生活安置組:由民政局牽頭,組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糧食局、供銷社、農業局、紅十字會等單位參加。民政局局長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民政局,主要任務是:發布災情消息;接受國內外救災物資;轉移安置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行問題;協助做好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和傷病員轉移、人畜屍體處置工作。

(7)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濰坊警備區、武警支隊參加。市公安局局長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主要任務是:負責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安全管理;發布臨時治安和交通管制通告;保衛黨政領導機關等要害部門和重要裝備物資;嚴厲打擊擾亂社會秩序、趁災打劫等各類不法分子。

(8)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牽頭,組織濰坊軍後勤部、防疫站、醫藥總公司、醫院參加。市衛生局局長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防疫人員進入災區;成立臨時救援中心,及時搶救和治療傷員;做好災區消毒和疫情控制工作;組織運送傷員;藥品的采購、儲運和調劑。

(9)財政組:由市財政局牽頭,組織市財險系統、民政局等相關單位參加。市財政局局長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主要任務是:籌集和解決抗洪救災資金;統壹管理上級和援外救災資金,負責向上級申請救災資金;統壹安排和解決搶險救災指揮部及其下屬辦公室的辦公經費。

(10)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市廣電局、濰坊日報社、駐濰坊各新聞單位參加。市委宣傳部負責同誌為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誌為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主要任務是:負責向社會通報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宣傳報道抗洪救災中的先進事跡。

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和縣市區政府應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及辦公室,負責組織指揮本系統、本地區的搶險救災工作。

六、搶險救災中采取的應急措施和原則:

(壹)發生洪澇災害時,各級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應立即按照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職責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搶險救災指揮部及其下屬機構的成員單位要立即到崗,按照各自的預案開展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全力以赴,配合並努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洪澇災害發生後,首要任務是搶救受災群眾,保護國家財產和重要設備物資,組織現場自救和互救。

(3)洪澇災害發生後,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繼續履行防汛調度指揮職責。為避免災情進壹步擴大,引發新的洪澇災害,在組織水利工程搶險的同時,要繼續做好洪水調度,采取壹切蓄滯洪分洪措施,調錯鋒。必要時,應犧牲部分,保存整體,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

(四)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指揮正確,從村、鎮(鄉、街道辦事處)、縣到市逐級建立報告制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有:受災範圍、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水利工程、鐵路、公路、橋梁、電力、通信等設施的破壞情況。通訊中斷或遇到障礙時,派人直接報告。

七、搶險救災基本結束後,各級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抓緊組織恢復生產和人民生活,爭取國家和上級對口單位以及非災區的經濟和物資援助;要迅速恢復供水、供電、供氣、交通、郵電等生活和生產設施;要迅速安排災民基本生活用品供應,確保生活穩定;要組織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要繼續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學校復課;器官工作正常。

八、對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未按規定參加搶險救災造成損失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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