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個鉆合同漏洞的例子。在國外做生意的商人熟悉所在國家的法律,這意味著他們贏得了壹張王牌。只要他們加上壹定的技能,就會贏得比賽!鉆外國法律的空子,非常有利於賺錢。法律越不完善,越容易鉆其空子。
以上是運用法律的極端例子,但守法是商業活動中最起碼的準則。如果妳不懂法或者不熟悉法,妳的生意肯定會遇到大問題,或者違反法律規範,或者因疏忽造成損失。至此,我們不得不再次佩服猶太商人的精明。
但是在規則和法律邊緣徘徊的程度在哪裏呢?利用法律和破壞規則之間有聯系嗎?有這樣壹個違規的例子。
早年,沃爾夫森借了6.5438億美元+0萬美元,把壹個廢鐵作坊變成了壹個高利潤的企業。28歲時,沃爾夫森的財富首次突破百萬美元大關。1949年,他以265438+萬美元收購了首都運輸公司,然後沃爾夫森決定收購壹家真正的大公司——蒙哥馬利·沃爾夫森公司。在sewell Avery的領導下,它依靠3億美元的閑置資產生存。沃爾夫森的想法被埃弗裏拒絕,沃爾夫森在代理人爭奪戰中慘敗。
在沃爾夫森購買了其他公司的股份後(他曾是美國汽車公司的最大股東),他將主要精力投入到梅裏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的建立上。這家公司被壹些金融觀察家視為企業集團之父,包括造船、建築、化工和貸款。該公司的總銷售額達到了約5億美元,但這些不同的元素從未真正成為壹個整體,該公司留下了壹個飄忽不定的商業軌跡。
在所有的收購和交易活動中,沃爾森經常與證券交易委員會發生沖突。
委員會訴諸法律,並獲得法院強制令,禁止他出售美國汽車公司股份時所作的誤導性虛假陳述。出於類似的原因,證券交易委員會也對他買賣梅裏特-普爾曼的股票采取了法律行動。沃爾夫森被判犯有偽證罪和妨礙司法公正罪。
沃爾森的交易總是受到這個或那個監管機構的審查。他曾抱怨“像我這樣被那麽多調查委員會調查過的企業家,在美國找不到第二個”。最後,在經營由他控制的大陸實業公司的未註冊股票交易時,他的輕率最終使他處於與證券交易委員會嚴重對抗的境地。面對越來越多的白領金融犯罪,這個管理機構試圖開創壹個懲罰搞歪門邪道的金融家的先例。沃爾夫森是壹個合適的人選:知名度高,受人尊敬,因其金融實力而聞名。
在壹份不同尋常的起訴書中(這可能是此類行為第壹次被歸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在沃爾夫森出售無記名股票時,這家大陸公司發布了壹份有利於他的新聞稿,聲稱該公司批準了壹種煙霧閥的生產。換句話說,沃爾夫森是在釋放股市看漲的消息,同時從中獲利。沃爾夫森反駁說,政府捕風捉影,小題大做,只是技術犯規。
而他本人是無辜的,因為他只是按照他的團隊和顧問的意見行事。這起訴訟是由美國的代理人羅伯特·摩根索提起的。沃爾森的辯護是,他公開光明正大地出售股票,他以自己的名義出售股票,而不是通過外國賬戶出售,他甚至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了出售情況,這些辯護都被駁回。最後認定他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此時,梅裏特·普爾曼和斯科特公司正在清算,他的企業帝國的其他部分也分崩離析。10多年的股東訴訟和與政府的訴訟讓他損失了數百萬美元,他的健康,最後,他的自由。1969年春天的壹天,沃爾夫森因為在金融界做了壹件類似於在人行道上吐痰的事情而鋃鐺入獄。至此,故事可能結束了。
然而,這並不是故事的結尾,因為沃爾夫森已經推翻了美國最高法院的壹個“猶太人席位”。
沃爾夫森在他的盛世自然結交了很多有實力的朋友,尤其是林登·約翰遜和阿爸·福塔斯。事實上,在入獄前不久,沃爾夫森曾誇口說,他本可以獲得總統赦免,這是由約翰遜總統“最親近的人”向他提出的。
沃爾夫森認為自己很聰明,很聰明,有很好的關系和影響力,他的同伴也認同這種觀點。但是,他逾越了法律的界限,雖然只是壹點點,逾越了公認的行為準則,這讓他的職業生涯停在了最高點,最終鋃鐺入獄。當然,沃爾夫森只能代表他自己。在猶太商人中,大多數人壹直遵守法律和規則,盡管他們中的許多人在法律的邊緣冒險。這其中很大壹部分和猶太歷史有關。猶太人是壹個漂泊的民族,在壹個客居的環境中,他們情不自禁地尋求生存,所以壹方面,他們利用壹切在主流文化和偏見的夾縫中生存;另壹方面,他們把信譽放在第壹位,因為每壹個猶太人個體的行為都會影響到整個猶太社區的形象和聲譽。這可能是猶太商人重視合同,信守承諾,守時的壹個原因。
猶太商人在這方面的另壹個體現就是做壹個不逃稅的商人。說到世界上的富人,猶太人無疑是最富有的。猶太人在歐洲、美洲和亞洲到處都有巨額財產...按照這些性質收稅,必然是壹筆可觀的數目。好奇的讀者壹定會問:“猶太人也逃稅嗎?”這句話如果被猶太人聽到,肯定會認為是對他們的侮辱。他們有壹句商業格言“絕不逃稅”。
那麽,為什麽猶太人擁有世界上最多的財富,卻比世界上任何壹個國家的商人都更重視稅收?原來猶太人有壹套自己的看法。他們認為納稅是與國家簽訂的“契約”,無論發生什麽,契約都必須履行。誰逃稅,誰就違反了與國家簽訂的合同。猶太人違反“神聖”契約是不可容忍的。
猶太人是壹個流浪的民族。沒有了國家的根,他們走到哪裏都會被欺負。受迫害的猶太人必須處處小心保護自己。他們承諾向國家納稅,這無疑是為獲得居住國國籍和被尊重而支付的學費。幾百年來,他們之所以能夠長期生活在其他國家,賺的錢比自己的國民還多,部分原因就是“永不逃稅”的效應。
但是,猶太人“從不偷稅”並不意味著他們輕易上交不必要的稅款。
換句話說,他們永遠不會被隨意征稅。這是由他們精明的商業頭腦決定的。猶太商人在做壹筆生意之前,總是要仔細考慮到底值不值得,先算算除了稅錢,自己能拿到多少純利潤。在計算利潤時,普通商人總是要考慮到稅收。舉個例子,壹個中國人說他賺了30萬,這個利潤必須含稅。猶太人的利潤是純利潤,不含稅錢。“我想在這筆交易中獲利6.5438億美元以上。”猶太人說這話的時候,他說的6.5438億+的利潤肯定是不含稅的。所以如果稅金是利潤的50%,猶太人必須賺取中國所說的20萬美元的利潤。如果說猶太人在“從不偷稅”上很“蠢”,那麽計算不含稅錢的利潤才是真正符合猶太人精打細算的風格。
其實說從來不逃稅的猶太人傻是沒有道理的。讓我們看看這個例子。
壹個中國人去海外旅遊,從外地回來,就想辦法入境不交稅。結果,他被海關發現並拘留,並幾乎遭受沒收。猶太人聽見這情形,就大大驚奇。為什麽不依法納稅,堂堂正正入境?壹般來說,鉆石的出口費最多不會超過7%。如果按規定納稅,堂堂正正入境,在國內賣鉆石只能想辦法提價7%。這個簡單的數學計算表明,猶太人依法納稅確實是明智之舉。
事實上,猶太人表現出的不僅僅是智慧。因為他們也知道,依法納稅而不偷稅漏稅,也是需要大量稅收的。如果可能的話,誰不想自己多掙點錢。
少交稅。為了減少“稅收”,猶太人不像普通“聰明”的人壹樣逃稅,而是想出其他絕妙的方法為自己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