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相關概念及其關系
筆跡是書寫動作通過書寫工具在字跡上留下的痕跡,讓每個人的字跡都獨壹無二。通過筆跡,可能反映出書人或作家的用詞造句習慣,即書面語習慣;此外,也可能反映了作家的人物布局習慣。
筆跡檢驗是通過將可疑筆跡與犯罪嫌疑人的筆跡進行比較和區分,以確定是同壹人的筆跡還是樣本是某人所寫的壹種特殊技術。它的任務是通過研究筆跡所反映的書寫習慣、文字布局和書面語特征,分析時間情況,為訴訟提供線索和證據。
寫作習慣是通過長期練習和寫作實踐逐漸形成的壹種技能,是以語言和文字為主要刺激,在大腦皮層建立起來的牢固的動態刻板印象。
書寫習慣和筆跡是對象與對象反映對象的關系。書寫動作以筆跡表現,書寫習慣體現在書寫動作中。書寫習慣只有通過筆跡才能表現出來,才能被識別和使用。因為沒有筆跡,所以無法考察書寫習慣,而要了解書寫習慣,就要從研究筆跡入手。筆跡鑒定是通過對樣本筆跡與鑒定人筆跡的分析比較,確定樣本筆跡是否由同壹人的書寫習慣系統所反映,從而根據習慣系統的異同來肯定或否定樣本的書寫者,為司法行動提供有力依據。
寫作習慣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對穩定性。寫作習慣的特異性表現在:每個寫作者的寫作習慣體系都是特定的,與他人不同。在寫某壹篇稿子的時候,有些習慣是很多人都具備的,有些習慣是很少見甚至是某些人獨有的,而* * *所具備的那些少見的獨特的寫作習慣,就構成了每個人的寫作。同時,寫作習慣相對穩定,其習慣體系可以在壹定時間內保持穩定,不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書寫習慣的相對穩定是筆跡鑒定不可或缺的條件。書寫習慣系統可能會受到主客觀條件的改變,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書寫工具、個人偽裝等,但壹般來說,這些改變在壹定時期內不會對識別產生根本性的影響。
二、筆跡特征
筆跡特征是書寫習慣的反映。書寫習慣和筆跡特征是反映與被反映的關系,也就是物與物、被反映像的關系。筆跡鑒定中最常見的字符有漢字、拼音字符、阿拉伯數字和標點符號。根據漢字的結構和書寫特點,漢字的筆跡特征可分為書寫動作的壹般特征、文字布局的特征和書面語的特征四個方面。本文主要討論漢字書寫動作的地方性特征。
書寫動作的局部特征是書寫習慣的直接反映,是若幹書寫動作組成的文本結構的空間位置特征、動作形式特征、動作順序特征和整體特征的集中反映。書寫動作的局部特征是筆跡鑒定識別書寫者的主要依據。具體包括:
1,寫作特點。書寫漢字的筆畫運動包括三個方面,即起筆、動筆和動筆。書寫任何筆畫都要經過這三個階段,所以筆畫運動特征相應地表現在起筆特征、動筆特征、動筆特征、動筆特征、動筆特征、筆畫基本形態特征五個方面。
由於壹支筆的不同動作,整個筆畫構成了壹種特殊的形態,這種形態稱為筆畫的基本形態特征,也稱為筆畫形狀特征。例如,點畫形成垂直點、水平點、弧點和草圖點。筆畫運動是最細膩、最復雜的書寫運動,因此筆畫運動具有特異性強、穩定性高、鑒定價值高等特點,被稱為“特征的精華”。
2.筆畫交叉、連接和搭配特點。指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圖畫構成單個字符或組合字符的壹部分時,筆畫之間關系的特征。筆畫之間有相交、連接、鄰接三種關系,形成筆畫相交、筆畫搭配、筆畫連接的特點。
筆畫交叉特征是兩個以上筆畫相互交叉或接近的特征。表現在筆畫的交點或相鄰點之間的位置關系,即筆畫是否交叉、交叉或不交叉。筆畫搭配特征是指筆畫之間的相互位置和長短關系的特征,包括筆畫之間的比例關系和單個字之間的整體關系的特征。筆畫連接特征是指兩個以上的筆畫形成壹個唯壹的字符或組合字符,是在筆畫運輸過程中,在不停筆或收筆的情況下,用壹個筆畫完成幾個筆畫而形成的連接特征。
筆畫的交叉、連接和搭配特征是個人書寫習慣系統中特殊而穩定的部分,是筆跡鑒定的重要依據之壹。
3.漢字的結構特征。它是指壹個組合漢字的各個組成部分的特征及其相互關系。專論是直接由壹個筆畫組成的詞;復合詞是由壹個筆畫和兩個以上的結構單元組成的壹個單詞。組合字的結構特征主要有三種表現:
(1),結構單位的書寫形式。根據漢字的書寫規範,同壹種文字的各個部件都有標準的書寫形式,但由於書寫習慣的差異,可能會表現出不同的書寫形式特征。
(2)結構單元之間的比例關系。書寫漢字的各個結構單元都要求有合理的搭配比例,但大多數人的習慣都突破了這壹限制,其特點有:太緊湊,太松散,左右不對稱,大小上下不協調,內緊外松,外緊內松等。
(3)違反構詞規律的變異結構。由於書寫者長期受錯誤的書寫習慣或地域習慣的影響,形成了不符合構詞規律的變體結構特征。
4、筆順特點。是指不按阿拉伯語和漢字的筆順規則和部件的書寫順序規則書寫的特點。表現為:
特殊筆順。如先豎後橫,先壓後撇,先挑後勾等。
組合字符組成部分之間的特殊書寫順序。突破連詞規則,先把詞的主要部分和筆畫寫在壹起,再寫應該提前寫好的單個筆畫。
5.特殊詞語。指不存在於標準字體體系中,但在壹定區域和壹定人群中使用的字符。如錯別字、本地詞、行業詞、造詞、外來詞等。,大多是性習慣的表現,屬於物種的特征;少數是個人特有的習慣,所以有很高的鑒定價值。
綜上所述,書寫動作的局部特征往往為實踐中的筆跡鑒定提供了有力的依據,對筆跡鑒定活動的開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筆跡鑒定的方法和步驟
筆跡鑒定是同壹鑒定,整個鑒定過程可以分為單獨檢驗、對比檢驗、綜合判斷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不同的方法。
(壹)分別。
分別檢驗是發現和確定樣本筆跡和樣本筆跡的特征;
1,確定建築材料筆跡特征的真實程度。根據筆跡的特征和大小寫,準確判斷筆跡特征的變化或偽裝以及變化或偽裝的原因和程度。
如果樣本的筆跡熟練程度壹致,書寫水平與漢語水平相適應,筆畫自然,筆畫比例協調,書寫動作規整,則可認為是正常筆跡。
比如字跡大小、傾斜度不均,書寫速度不壹致,筆畫移動不自然,筆畫轉折生硬,但書寫動作有壹定的系統性,同樣的字和筆畫特征基本壹致,說明是由於客觀原因或偽裝以外的其他主觀因素。
如果樣本筆跡熟練程度不壹致,書寫動作不系統,筆畫彎曲斷斷續續,有停頓、潤色的痕跡,字的結構、形狀異常,動作的技巧與漢語水平不相稱,壹般可以判定為偽裝筆跡。
2、尋找並確定樣本的筆跡特征。要找到書寫動作的局部特征,就要逐字逐句地觀察筆跡,壹筆壹畫地畫,找出書寫動作的規律性,其中不規範的部分就是特征。
3.發現並確定樣本的筆跡特征。在初步判斷出樣本的筆跡特征後,就可以按照上面的順序和方法來確定樣本的筆跡特征。與樣本筆跡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要綜合查找和比較。
(2)、對比試驗
比對檢驗的主要任務是確定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之間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從而為綜合評價提供依據。
比較試驗有四個方面:
比較寫作動作的概況特征、文本布局特征和書面語特征的異同;
比較單詞或筆畫單個特征的異同;
比較每組特征的異同;
比較各種特征的異同;
對於很多樣本,要對上述四個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進行準確的統計分析,用數學方法反映書寫習慣在數量和質量上的異同。
筆跡特征異同比較的方法以目視觀察比較為主,借助照相儀器、比較顯微鏡、幻燈等進行形態學比較。
(3)、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是對樣本筆跡與樣本筆跡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的數值進行科學分析,確定它們之間重合點和差異點的總和及性質,然後做出靜態結論。判斷的方法壹般是從考證入手。在鑒定任何筆跡時,都會有壹定的特征差異。判斷差異的要點是確定差異的性質。其性質有兩個方面:本質區別和非本質區別。非本質差異表明樣本筆跡與樣本筆跡之間不同特征的數量和質量所占比例較小,而本質差異表明不同特征的數量和質量所占比例較大。前者壹般表明它們是不同人寫作習慣的反映。
筆跡鑒定既要註重差異的判斷,也要註重重合點的判斷,在確認差異屬於非本質性之後,再肯定相同的結論是不科學的。重合點也可以分為本質重合和非本質重合。如果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相同特征的數量和質量占絕對優勢,則構成本質上的符合;如果相同特征在數量和質量上所占比例較小,則屬於非本質符合。在判斷差異和重合點後,如果樣本筆跡與樣本筆跡有本質區別和非本質區別,或者有本質區別和非本質區別的結果,就可以斷定樣本筆跡與樣本筆跡是否為同壹人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