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建設“法治政府”任重道遠。
包括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在內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樹立“壹切為了人民,法律至上”的思想,從思想上摒棄“特權”和“人治”思想,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執法”的問題。規範權力運行,倡導民主執政法治,在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原則上積極暢通民主訴求渠道,在更好反映民意、實現人民利益的重大實踐中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打造“透明政府”,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讓政府官員廣泛接受群眾監督,讓政府決策在群眾和社會力量的參與下完成。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把政府應該做好的事情都做好,對應該由市場調節的事情,政府引導而不是指令,支持而不是放任,服務而不是包辦。要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規範和約束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堅決杜絕隨意執法和違法執法。註重內部監督、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把各級、各部門和領導幹部的執法活動置於強有力的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之下,確保依法行政、公正執法,不斷增強公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認同感,形成* * *尊重法治、* *創造文明、* *保障平安的強大合力。
學法的目的在於用法。我們要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努力建設服務型、法治型、高效型、廉潔型政府。要推動各級機關建立健全重大決策法律咨詢制度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專家作為政府決策參謀的作用。要完善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和評議考核制,加大對各級行政執法的考核力度。要政務公開,執法與管理相結合,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努力提高全民依法參與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的能力。
秩序就是力量。這種秩序主要體現在全民全面深入的普法,體現在全體公民自覺尊法、守法、敬畏法。第壹,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各級領導幹部首先要把群眾要求知道的法律知識都了解和理解;研究重大問題時,既要考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要考慮法律效果;規劃時,不走法律程序;制定政策文件時,要充分考慮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能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經得起“人情、關系、金錢”的考驗。二是嚴格管理政法隊伍,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受賠償,違法者堅決出。三是要培育法治精神和人文精神,針對不同人群全面推進法制宣傳教育,使遵紀守法、維護秩序成為全體人民的實際行動,努力扭轉相當壹部分人不找市場找縣長、不找法律找信訪、只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錯誤思想和觀念。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和尊重人的生命、幸福、人格和權利作為重要的價值取向,努力建設社會穩定、鄰裏和睦、家庭幸福的和諧社會。
抓重點群體的學用,是普法的重點。以“法律六進”為抓手,著力推動重點群體法律素質提升。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分級考試(考核)等相關制度,推動領導幹部學法逐步制度化、規範化。開展了“法律進農村”、“法律進社區”活動,對鄉鎮(街道)基層幹部、農村“兩委”幹部、社區幹部、村領導和村(居)民代表的法律知識培訓日趨常態化。開展“法律進校園”活動,大力開展中小學教師法制教育培訓,完善法制副校長制度,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切實深化校園法治建設。開展“法制進企業”活動,通過集中培訓、脫產培訓、遠程教育等方式,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舉辦法律知識競賽、法制漫畫和圖片宣傳巡展,組建農民工法制宣傳員隊伍,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制教育。開展“法律進單位”活動,充分發揮單位法律信息傳播功能,提高單位法治化管理程度,依法規範和保障公共資源的合理使用。
第三,不斷增強人民群眾依法維權的思想和觀念。
要通過法治的手段,每年集中解決壹批群眾關心、社會關註的民生問題,讓群眾感受到法治建設的進步,看到法治建設給他們帶來的好處。改革開放30多年法治的發展表明,只有把維護公平正義、確保人民滿意作為最根本的發展導向,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才能順利推進,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充分動員群眾參與和支持法治建設, 積極教育引導群眾享受社會主義法律的保護,遵守法律規範的約束,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在新壹輪社會發展的大背景下,改革不斷深化,利益關系不斷調整,各種配套措施不能完全適應改革發展進程,不可避免地引發各種矛盾糾紛。貧困、弱勢群體和非正常上訪問題反映在特定地區和時段,對黨的執政地位和社會穩定產生重要影響。因此,關註社會公平,大力維護社會正義,既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取向,也是法治發展和實踐的必然要求。
各級基層組織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加強調查研究,當好地方黨委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和助手。要根據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和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采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法,增強針對性,找準結合點,不斷創新普法載體和方式,宣傳與實踐相結合,開展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把普法重點與當地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結合起來,通過廣泛深入的法制宣傳教育,把難點熱點問題引導到依法解決的軌道上來。壹是法制宣傳教育要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相結合。堅持深入基層實際,調查研究,摸清群眾的真實需求,切實掌握群眾的所思所想所盼。第二,法制宣傳教育要與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問題相結合。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不搞空洞的說教,把法律與群眾要解決的問題有效地聯系起來,真正把法律知識傳授給群眾,提高群眾學習法律和掌握依法解決問題的能力。第三,法制宣傳教育要與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批評相結合。通過聽取群眾反映的問題,反思政府自身工作的不足和缺陷,制定措施,對癥下藥,不斷完善法制宣傳教育。第四,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與群眾依法維權相結合。深入基層單位查找治安不穩定因素和隱患,積極引導居民遵紀守法、依法維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利益訴求,使法制宣傳工作真正成為調節壹方平安的“穩定器”、化解社會矛盾的“調解員”和提高社會法治水平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