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安全員考試的題型是什麽?

安全員考試的題型是什麽?

填空:

1企業和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有權獲得(防護)物資。

2.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必須管理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在施工現場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防止火災。

事故發生後,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如實)向當地報告。

5 .監督管理部門不得(隱瞞)(謊報)或(拖延)破壞現場或毀滅證據。

6 .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人(專門人員)現場管理,遵守安全措施。

企業應在(施工現場)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和火災。

8 .企業應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服),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

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9.總承包商應對施工總承包合同的實施負責。

10防護用品、設備、機具、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並建立。

(資料)檔案應按國家規定及時(報廢)。

11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禁止使用明火。按照規定辦理手續,用火時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遵守(消防安全)條例。

12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3施工現場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限值(建築施工場界)》制定降噪措施。

14工程預算中包含的安全工作環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應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的采購。

更新、落實安全施工措施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

15夯錘漏電保護器的額定電流不應大於(15)mA,動作時間不應大於(0.1) s。

16每臺電動施工機械和手持工具應裝設漏電保護器,保護器的額定漏電電流不大於(30)mA。

額定動作時間不大於(0.1) s,動作特性為30mA.s的小雨,漏電保護開關的零線必須...

17移動電器必須在雨季使用(合格)。

18焊接現場10米範圍內不準放(油、木頭、氧氣瓶、乙炔瓶)。

19裝卸乙炔瓶或石油瓶應輕拿輕放,不得拋、碰、滑、滾。

20辦公室和生活區應保持清潔,垃圾應存放在(封閉的)容器內,定期(滅蠅)和及時(清運)。

21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

22 .按規定(控制和處理)全縣粉塵、廢氣和廢水。固體廢物和噪音。振動對環境的汙染及危害措施。

兩個以上單位在同壹區域作業,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和措施。

並制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

單位應向操作人員(提前)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程序和違章操作可能造成的危害。

《安全生產法》第十三條規定,應當依照本法和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26吊籃的升降必須使用獨立的安全繩,繩徑不得小於(12.5) mm,人員應系安全帶。荷載不得超過(120kg/m2)。

27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於(1.5)米,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間距不得大於(1.2)米,橫向水平桿(小橫桿)。

間距不得大於(1)米。垂直偏差不大於1/2000。

28防護用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由發包人提供。

29三級教育分為(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安全教育。

30作業人員上崗前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31遵守(消防)規定,采取(消防)措施。

指揮員的信號是(口哨)(手勢)(旗語)(通信設備)。

操作人員有權獲得(防護)用品。

34蛙式打夯機必須兩人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絕緣膠鞋)。

35對不放心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停業整頓)的,可處以罰款(20000元)。

36機組應安排設計措施和臨時用電計劃,編制(危險)(專業)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37 .施工現場消火栓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

生活區應有必要的設施和空間,高度不低(2.5m),通道寬度不小於(1) m,床高出地面(30cm),床不小於(2) m2。

39 .氧氣瓶與余缺的水平距離不小於(5)米,明火作業不小於(10)米。

40滅火不構成犯罪(警告、罰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41單位要(安排)防護用品和培訓(經費)。

42安全措施和臨時用電協議由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並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監督。

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事故報告(立即),在(1)小時內報告(單位負責人),並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當地政府。

45.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46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樓梯、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煙臺周邊無欄桿、

無外框架保護的屋頂周圍、框架工程各樓層周圍、上下跑道及坡道兩側、卸料平臺壹側)。

嚴重危及國家隊生產安全的技術和設備應當淘汰。

48.不得因人員緊急停工或緊急撤離而降低工資福利或解除(勞動合同)。

49 .單位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相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50架子工應(系安全帶)和(穿防滑鞋)。

選擇:

1的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五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不承擔或者負責人逃逸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單位不符合要求,發生事故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嚴重的,對出資人處以罰款(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4.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發生重大事故的,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下),過失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處有期徒刑。

5強令他人違章冒險,造成事故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消防規定,經通知改正,拒不執行,造成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 .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公安)部門執行。

《生產法》中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9行政責任是國家機關認定(行為人)違法而承擔的後果。

10吊裝爆破時,應安排現場安全管理(專門管理人員)。

11的負責人出事時,在妳處拘留(十五天)以下。

12施工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爛尾樓內設置員工宿舍的,處以罰款(5萬以上10萬以下)。

13查處強制違法建設(刑事責任),

14.15單位應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至少進行壹次(年度)培訓(安全生產教育)。如果考試不及格,妳就不能上崗。

16事故調查遵循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17因分包發生事故,(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18安全措施及臨時用電協議由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並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監督。

19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後上崗。

救援計劃由(總承包商)編制。

21對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頂升設施處以65438+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22.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設備,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或者停業整頓,並處罰款(5萬元以下)。

23 .特種作業必須經過培訓取得證書(特種作業資格),無證書者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或者停業整頓,並處罰款(2萬元以下)。

發生重大事故後,以書面形式向當地政府管理部門報告(24小時內)。

25夜間,施工部門必須設置(紅色警示燈)。

2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埋壓、圈占、堵塞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侵占、堵塞、封閉疏通渠道。

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7.起重機在負載行駛時不應超過允許重量(70%),離地面的高度不應大於(500mm) mm..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已經2003年6月6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並公布,自2004年2月6日起施行。

29.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車道的寬度必須不小於3.5m,以保證暢通。禁止在車道內堆放物品、材料或者占用臨時消防車道。

單位設備設施驗收合格後30日內,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設備的顯著位置。

31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在箱的底部,嚴禁在頂部、側面、背面或門口。

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33潮濕的或離地2.5米以內的人工挖孔下面的照明,必須是36V以下的安全電壓燈。

單位應當在危險因素較大的場所、設施和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簡短回答:

1.三寶的四口五界是什麽?

答: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樓梯、電梯井口、預留洞、通道口。五境:煙臺周邊無欄桿,

無外框架保護的屋頂周圍、框架工程各樓層周圍、上下跑道及坡道兩側、卸料平臺側。

2.事故中的四個故障是什麽?

答:沒有分析事故原因的,事故責任者和沒有接受教育的群眾,沒有落實防範措施的,沒有接受處理的事故責任者,都不能幸免。

3.不掛有什麽?

答:1被吊物重量超過力學性能允許範圍,信號不清,被吊物下方有人,被吊物上方有人,有人埋在地下,有人斜拉東西,有松散物捆綁松散,有豎向構件和大模板等。

無卡環,9個散落物無容器,10起吊物重量不明等。

4.現場處理緊急救援時需要註意什麽?

答:1事故發生後,應該對傷者進行搶救。采取措施阻止事故蔓延。2 .認真保護事故現場。番禺內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況不得破壞。營救受傷的人。

當需要移動場地上的某些物體時,必須制作場地標誌。

5.緊急救援計劃是什麽?

答: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6.電氣設備的防火要求是什麽?

答:1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消防要求;臨時用電必須裝有過載保護裝置,電箱內不允許有易燃易爆物品。3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4建築

外露的高熱強光燈、電爐、快速加熱等。不得用於現場儲存易燃材料的倉庫、木工車間、油漆配料間和防水工作場所。

7.事故發生後如何做好救援工作?

答: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事故報告後,單位負責人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和預防。

制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向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

故意破壞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8.建築法對場地環境和保護有哪些規定?

答:施工企業應遵守環保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措施控制和治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和振動。

環境汙染及有害措施。

9.《生產法》對事故調查處理有哪些要求?

答:事故調查處理應當遵循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明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對事故負責。

作者提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10.生產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麽?

答:為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11.使用腳手架時哪些零件不能拆?

答案:1主節點處縱橫水平桿,縱橫掃地桿。2連墻桿。

12.電焊機的安全使用要求是什麽?

答:1焊機應配有單獨的開關。2電焊機外殼必須有掛零或接地保護。3 .電焊機壹次線長度不大於5米,二次線長度不大於30米。4電焊機的手柄線和回路零線

它必須是雙線的。5操作人員應穿戴防護用品。

13.暫停作業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1鋼結構盡量在地面組裝。臨時固定、電焊、高強度螺栓連接等工序應設置高密度安全設施,構件同時吊掛到位。還應考慮拆卸過程中的安全措施。

實施。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構件時,還應設置懸空作業的安全措施。2吊裝安裝模板,先吊裝預制構件,再吊裝單體大中型

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石棉水泥等大模板和屋面板預制構件時,嚴禁站人和行走。

14.《生產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員工權利有哪些?

答: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簡答分析:

1.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問題

答:1氧氣瓶與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夠,應不小於5米。2 .二氧化碳氣瓶與氧氣瓶、乙炔氣瓶混裝。3焊接現場工作人員吸煙。4.特種作業人員不得無證上崗。5焊工沒戴

特殊防護服。

2.解析童麻木

答:類型:從高處墜落。原因:違章指揮操作。責任人:童、馬、穆。領導責任:違章指揮。

  • 上一篇:唐宋元明時期的香港
  • 下一篇:無因管理的法律規定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