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著特殊的緣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壹部憲法就是在杭州起草的。
1953年5月,新中國成立後浙江省第壹次基層民主換屆選舉開始。參加基層選舉的選民有10836624人,占選民的83.94%。
1954年8月3日,浙江省第壹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在杭州隆重開幕,隆重宣布在全省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歷史的鏡頭快速閃回。
2000年7月2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在杭州召開的《浙江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立法聽證會,引起全國關註。這是立法法頒布實施後,我省舉行的首次立法聽證會。打開立法之門,依法維權,人民群眾表達利益的渠道不斷暢通。
2002年6月24日,65438+2月24日,27歲的打工妹朱趕到義烏市後宅街道第十選區參加人大代表選舉,成為全國第壹位縣(市、區)級農民工代表。農民工進入NPC代表行列,意味著他們的民主權利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
2005年,浙江率先通過網絡視頻直播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直播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時,點擊率高達654.38+0.05萬次,觀眾達2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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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壹系列歷史時刻,反映了浙江人民充分實現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的偉大進程,展現了浙江人民積極參與民主法制建設的歷史畫卷。
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開放的深入,適應經濟基礎的深刻變化和人民民主意識的日益增強,浙江不斷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根本政治制度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極大地激發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使浙江不僅在經濟建設上,而且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上,都走在前列,為全國改革發展大局做出了貢獻。
民主選舉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基礎。通過普遍平等的民主選舉,人民產生自己的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大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有效保障人民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廣泛民主、自由和權利。
近年來,基層和壹線代表在各級人大中的比例增加,人大代表結構進壹步優化,代表的先進性和廣泛性進壹步體現。2008年,我省選舉產生的636名十壹屆人大代表中,105人為壹線工人和農民,占16.5%。比上壹屆提高了6個百分點。在寧波維科精華家紡有限公司擔任質量工程師的楊曉霞,光榮地成為我省第壹位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農民工。
改革開放30年來,浙江省不斷加強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在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中的作用。1.994 1.05 2005年9月,制定了《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和《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壹步發揮省人大代表作用加強省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意見》。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主任接待代表日、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通報代表重大事項、走訪基層代表等分工制度,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經常性聯系,讓人民代表享有更多知情權;省五屆人大常委會重視組織代表在閉會期間開展活動,決定在市縣建立省人大代表小組,沿用了歷屆會議的做法。到省九屆人大時,已成立89個省人大代表小組和12個代表中心小組。
浙江在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同時,不斷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豐富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形式。
1988年7月,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首次邀請4名NPC代表、省NPC代表列席,邀請省級群眾團體負責人列席;1989年4月,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首次邀請83名各界人士列席會議。2003年,建立了公民列席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制度,首次有15名公民列席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開辟了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新途徑。
“法之變與不變,在於國家之力,其實在士子之心。”地方立法是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當家作主、維護權利的重要保障。2002年,我省“地方立法網”正式開通,不僅擴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參與,還開創了省級人大主辦專門網站進行立法的先河。2004年,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在網上征集立法建議,壹個普通公民的建議也可能被列入立法計劃。省五屆人大以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組織廣泛調研論證、召開聽證會、收集各方面意見等方式,逐步重視加強地方立法,走出了壹條“開門立法”的創新之路。
新中國成立以來,浙江民主政治建設的光輝歷程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浙江的生動實踐,充分顯示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
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它具有權利保障,人民代表大會的運行模式有效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的真正權利。
具有良好的協調性,保證了國家機關的協調高效運行,人大和“壹府兩院”分工合理,工作協調。
它具有高度的統壹性,集中了全體人民的意誌,集中力量辦大事,在動員和組織人民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壹個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是否優越,取決於最廣大人民的意願是否得到充分體現,最廣大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是否得到充分實現,最廣大人民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浙江的實踐充分表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了“壹切權力屬於人民”的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證。
二是“法治浙江”建設推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完善。
民主與法治相輔相成,如車之雙輪,鳥之雙翼。沒有法治保護的民主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壹起來。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1996,省委九屆七次全會鄭重提出依法治省方針,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精神,結合浙江實際,研究制定“依法治省”意見。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方略後,省委及時作出了《關於進壹步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不久,《關於建設“法治浙江”的決定》通過,對建設“法治浙江”作出了總體部署。隨後,省人大常委會也作出了建設“法治浙江”的決議,有力推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和法治浙江進程。
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對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全局性作用。改革開放以來,全省各級黨委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把人大工作納入工作總體布局,切實加強和改善對人大工作的領導,積極支持人大履行職能、開展工作。堅持和完善定期聽取專題匯報、重要信息報告、回答問題和請示報告制度。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努力為人大工作創造良好環境。
我省各級人大作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改革開放以來,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我省歷屆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堅持和努力體現壹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和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原則,有效履行法定職責,不斷改進和完善人大工作體制和機制,取得了積極成效。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不斷推進,立法質量不斷提高。2008年2月1979至65438+期間,省人大常委會* * *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規359件。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323件,其中省地方性法規174件,杭州地方性法規72件,寧波地方性法規75件,景寧畬族自治縣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1件,涵蓋各個領域,使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有法可依。
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人大監督工作的有效性不斷增強。深入貫徹監督法和《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監督條例》,完善監督方式和機制,不斷提高監督實效。堅持審議省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推動解決實際問題。在全國較早開展執法檢查,切實推進依法行政。深化預算審查監督,全面推行部門預算,推進財政績效評價體系建設。加強司法工作監督,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堅持把信訪工作與全面履行人大監督職能結合起來,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及時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重大問題決策權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壹項重要職能。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全省重大事項190余項,數量逐年增加。省九屆人大常委會在總結多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通過了《浙江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把這項工作納入了規範化的軌道。
第三,基層民主建設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形成了相互促進的格局。
毛澤東同誌曾經指出,預算反映國家政策,因為它規定了政府活動的範圍和方向。2008年2月,溫嶺市澤國鎮開展了公共預算人民談心和NPC代表談心工作,將“民主談心”與NPC預算審查監督結合起來,促進了NPC功能的發揮。
近年來,通過人大對村委會選舉辦法的修改,推動基層民主建設日益加強。隨著基層民主建設的不斷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進壹步鞏固。實踐證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立足人民、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充分發揮人民的智慧。擴大基層民主,實行基層直接民主管理,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配套,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同時,通過基層民主實踐活動,培養了壹大批能夠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合格公民,積極推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有效實施。因此,基層民主制度越健全,活動越廣泛、越深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就越深厚、越堅實。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各級黨委政府尊重廣大幹部群眾的首創精神,不斷總結經驗,加以規範和引導,有力地推進了基層民主建設。
努力擴大農村基層民主,保障廣大農民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近年來,我省不斷完善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健全農村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完善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保障農村基層民主健康發展,有力推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自薦海選:基層民主選舉的新探索。2005年3月,杭州余杭區塘棲鎮唐家埭村基層民主選舉首創,村委會成員采用“自薦海選”方式產生。2008年,余杭區192個行政村成功選舉產生了自己的海選村委會,達到71.4%,比往年有較大幅度的增長。2008年,“自薦海選”作為壹種新的選舉方式在全省推廣。此外,競爭性發言和競選承諾制度也在許多地區得到實施,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在創新中深化。
民主談話:基層民主管理的新實踐。“民主懇談”,源於1999,是溫嶺各鄉鎮、市級機關各類基層民主活動的統稱。經過多年的實踐,民主討論已經擴展到溫嶺市、部分機關和鄉鎮政府的公共預算和決策中。2004年3月,溫嶺《民主談》獲得第二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
基層民主監督的新嘗試。2004年,武義縣在柏楊街道後陳村開展了提高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試點,成立了“監督委員會”,這是全國第壹個專門監督村民自治的村級組織。現在,民主聽證、重大事項表決等形式在全省廣泛推廣。
近年來,浙江還著力推進社區居民自治,探索社區居委會直選,建立和落實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政務公開等制度。該省出臺了《關於推進社區居民自治的意見》等壹系列政策文件,切實保障社區居民的民主權利。寧波市海曙區社區居委會直選中,實行了“選聘分離”制度,實現了社區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被學者們稱為“居委會運行模式的根本性變革”。杭州市下城區積極探索“現代和諧社區”發展新模式,依靠社區居民和非政府組織的力量,實現* * *樓的享受,從而推進社區的民主管理。
進壹步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積極推進工會直選、廠務公開、工資協商、工會維權等企業民主管理實踐。2000年,義烏市總工會成立了工人法律維權中心(協會),壹種全新的工會維權模式悄然起步。該中心成功探索出壹套運行機制,大大降低了勞動者維權成本,有效化解了勞資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近年來,在溫州等地,為解決非公企業的勞動爭議,還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職工上訪討薪的數量迅速下降。
30年來,我省基層民主遵循內在需求和政府有效規制的軌道,創造性地開辟了壹條基層民主發展道路。
這條道路充分證明,只有依靠人民,堅持群眾路線,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才能體察民情,集中民智,贏得民心,真正把人民當家作主落到實處。
在人類社會政治制度發展史上,任何制度的發展和完善都必然要經歷壹個長期的實踐過程。面對新時期,我們要進壹步堅持、完善和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不斷推進浙江政治文明建設,在社會主義民主道路上不斷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