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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需要法律?

您好

人類為什麽需要法律?其實這個看似復雜的問題,答案其實很簡單。原因是地球太小,人心太大。因為人的欲望永遠大於地球,也因為地球永遠無法滿足地球上所有人的需求,所以需要法律。

人類至今沒有為自己的呼吸立法,因為空氣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隨時可以滿足全世界人的需要。空氣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最平等的平等,也是最沒有意義的平等。

說了這麽多,其實人類為什麽需要法律的問題已經很明確了,是終極結論,是終極原因。而且這個答案早就存在於人類古老的靈魂深處,是人類壹切法律和規則的起點,也是人類身心進化的起點。如果妳把這個答案告訴壹個沒學過法律的人,他會突然說:對,對,法律就是這麽回事。

但作為壹篇文章,就幹脆叫文章。為了讓這篇文章更像壹篇文章,我不妨做以下多余的論證。

首先說壹下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事情。我這個年紀的人大多都有兄弟姐妹,因為我們出生的時候還沒有實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如果父母有兩個孩子,家裏只有壹個蘋果,這個蘋果不適合任何人吃,需要分配。兩個孩子對半分,原則上是公平合理的,這是父母和孩子追求的結果——公平,但實際上,父母切蘋果往往得不到同樣的大小,凡事總會有壹半大壹半小。這個時候怎麽分配?在這裏,壹個古老的規則又出現了。大的應該讓小的和大的孩子吃小的,小的應該吃大的。在特殊規則下,這是公正的。這樣,人們從追求公平的結果出發,在面對實際的不公平時,運用精神和規則的力量,使實際的不公平變成了正義。

所以,從公平到正義,中間必然有壹個實際的不公平狀態。為了維持和維護這種不公平的狀態,人類利用宗教、道德和法律的力量,讓這種狀態變得公平,讓人們普遍接受和認可這種實際的不公平。

每個人生而平等,但實際上每個人都生活在實際的不平等和可能的不平等中,最後每個人都接受了這種不平等。正義就是讓每個人都接受實際的偏差或者可能的不平等,從而避免社會陷入無休止的紛爭。道德和宗教糾正人們對實際不公平感受的偏差,把實際的不公平視為合理,這就是正義。當兩個人面對壹個蘋果的時候,其實任何壹方都有獨占這個蘋果或者盡可能多的分享的想法和欲望。法律的作用是禁止任何壹方壟斷蘋果或分配明顯不公平,實際上維護了壹人分壹半的古老公平法則。

所以公平是物質的,正義是精神的;公平是有形的,正義是無形的;公平具體,正義抽象;公平是人們追求的結果,正義是人們付出的結果。當有足夠的蘋果像空氣壹樣同時滿足所有人無盡的需求時,這時候就不會有公平和不公平,也就不會有正義和不正義,也就不需要所有的規則包括法律規則來調整人與人之間因蘋果分配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

不知道這樣的分析是否有說服力。如果還不夠,我們不妨再做壹個假設。如果地球上只有兩個人,而且這兩個人永遠不會老死,那麽地球就是屬於他們的。這兩個人怎麽能在地球上生活?根據公平法則,很簡單。把地球分成兩部分,各占壹半,每個人都可以待在自己的那壹半。

但我不能,因為人是群居動物。人與人之間如果沒有接觸和交流,就不能稱之為人。如果兩個人住在很遠的地方,沒有人能看到他們,那麽肯定用不了多久,他們就會再次變成動物,那麽地球上就不會有人類,當然也就不需要法律、倫理等規則。

所以,兩個人會成為伴侶。妳去哪,我就去哪,我來分。這邊是妳的,那邊是我的。平原半人,江湖半人。所以,兩個人的分界線永遠不可能是直線,而是蜿蜒的曲線。兩個人既有緊密合作的快樂,也有鬥爭、沖突、妥協、協商的無奈。因為任何壹方都不能消滅對方,避免獨居,回歸獸性,但不能讓對方為所欲為。久而久之,兩個人之間就會形成相對固定的模式。遇到山怎麽劃界,遇到河怎麽劃界,遇到平原怎麽劃界,是決鬥的贏家先劃,還是打賭的贏家決定是找羊裁判還是跳進水裏看誰先沈...簡而言之,對優先劃界權和發行權(所謂的許可權)的爭奪永遠不會結束,直到其中壹個或兩個都不存在。

其實不管兩個人怎麽劃界,都是公平的,因為地球是圓的,不管左邊還是右邊,每個人都得壹個地球。但是他們為什麽要爭論呢?因為他們需要的是他們眼中看到的無差別公平,他們堅信自己分配才是最公平的。其實無非是選擇這個公平還是那個公平。為了獲得優先權,他們必須打敗對方,勝者說了算。勝者決定的公平就是公平,當兩個人都接受了,正義就產生了。也就是說,壹堆公平中最有權力的人確定的公平才是公平。

世界上很少有像空氣壹樣在質量和形狀上沒有區別的東西,至少人的眼睛是看不出區別的,所以人類不會為呼吸立法,所以需要為空氣以外的東西制定無數的規則和法律。但從古到今,最有權勢的人、最有權勢的群體或者最有權勢的國家,最終會決定資源和社會財富的分配和再分配。法律只是維護其權威,對付敢於挑戰其權威的人。這也公平。

說到這裏,我不知道是迷茫了還是更清晰了。當然,如果我們更進壹步,更深入,更進壹步,還有很多很多東西可以談。比如父母兄弟姐妹之間分享蘋果的規則會變成家法或者家法,夫妻之間分享蘋果的規則會有婚姻法,民法適用於鄰居之間分享蘋果,商法適用於鄰村人之間分享蘋果,最後還有刑法。當兩個人爭奪劃界的優先權時,戰爭法就產生了。當兩個人講和時,友好或互不侵犯的條約就形成了。當兩個人交換食物和器皿時,國際貿易法就產生了...反正法律就是這麽來的。

我說不下去了,再說我自己也很迷茫。

經常看到聽到很多人驕傲地冒充法律人,到處高喊公平正義。如果遇到這樣的人,就溫和地問他們幾個老問題。

“吃飯了嗎?”

“吃飽了嗎?”

“妳覺得是窮還是富?”

“妳幸福嗎?”

“妳幸福嗎?”

……

為什麽人會壹個人吞下壹個蘋果?這是因為他們太餓了。為什麽人總是想要更多是因為饑餓。由於對法律的無知和無知導致的饑餓,人類造就了大量的法律專家、學者和太多的律師,以至於失去了人類為什麽需要法律的最古老、最原始的初衷和出發點。

事實上,人類為什麽需要法律是世界上最簡單的問題之壹。

謝謝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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