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年齡趨於年輕化。隨著中國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身體發育也越來越快。然而,未成年人的心理發展與其生理發展並不完全同步,導致生理“早熟”與心理“相對晚熟”的矛盾,加上不良文化的影響等諸多原因,導致青少年犯罪的趨勢尤為突出。從他們的分布年齡來看,壹般來說,10-12歲開始有劣跡,13-14歲走上違法犯罪道路,17歲成為違法犯罪高峰年齡,18後成為違法犯罪主力。幾年前,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齡是17歲,而現在青少年犯罪的年齡只有15.7歲。大量材料顯示,14-16年齡段未成年人數量明顯增多,盜竊、搶劫、敲詐勒索、輕傷、尋釁滋事等八種嚴重刑事犯罪以外的14-16年齡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活動日益猖獗。,14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從有關方面證實,未成年人初犯年齡約為14歲。對於我國的未成年人來說,這個年齡正處於接受中等教育的階段。在大人眼裏,他們是沒有經驗的孩子。在學齡前的孩子眼裏,他們已經成了“準成年人”。在他們自己心中,他們覺得自己已經對社會有了很好的了解,形成了對獨立生活的向往感。據相關數據顯示,很多孩子小時候都犯過錯誤(比如央視《聊天》欄目報道了青島水產博物館的《龍牙》節目,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如果父母能及時發現或者孩子能及時糾正,長大後就不會再有違法犯罪行為了。但如果家長不能及時發現,任由孩子隨意發展,很可能會在將來危害社會。很多青少年犯罪都是從小時候的小事發展起來的。(2)犯罪的未成年人文化程度低。犯罪的未成年人普遍文化程度較低。14-18年齡段的未成年人,自制力和判斷力較差,但對自己的認可度較高。他們本應在學校接受系統的教育,讓他們健康成長,卻因為種種原因過早離開了學校。因為他們還沒有建立起成熟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沒有明確的是非標準,不理智,粗魯,放縱,無理取鬧,不懂法,受不良社會習慣的影響,僅憑自己的感覺行事。未成年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下,身心發育不完全,自制力差,缺乏道德和法制觀念,愛刺激,追求快感,有叛逆和報復心理,模仿性和易受暗示性強。稍有挫折就會形成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容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犯罪的未成年人多為小學生或初中生。由於缺乏文化知識,未成年人直接缺乏識別或抵禦外界不良影響的能力。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化是犯罪的屏障,無知是犯罪的誘因。據有關統計,在已審結的未成年罪犯中,80%具有小學和初中文化程度,其余20%只有中專和技校文化程度。可以說,無心學習,文化素質低下是青少年犯罪的普遍情況。㈢犯罪手段越來越成人化。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表明,有些未成年人雖然只有65,438+04-65,438+05歲,但他們已經在社會上遊蕩了好幾年,學習或自學總結出壹套犯罪經驗和群體管理方法,甚至有條不紊地組織指揮了很多個人。因為未成年人有喜歡模仿、模仿力強、不安分的天性,所以顧二對充斥在電影、電視屏幕、書刊中的警察、土匪的故事特別感興趣。從聽他們說起,他就刻意模仿他們,把成人群體犯罪的“經驗”融入到自己的犯罪實踐中,使自己的犯罪形式呈現出成人化的趨勢。這種趨勢雖然剛剛出現,但也不容忽視。青少年犯罪從小偷小摸開始,逐漸變得越來越大膽,犯罪數額越來越大。在某些情況下,當壹些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時,未成年人的膽子就更大了,特別是當壹些成年人已經被司法機關處理,未成年人與他們串通犯罪,不考慮後果。如徐占謀、徐永謀、牟林盜竊搶劫案中,徐占謀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徐永謀被法院判處六年徒刑,林被公安機關勞動教養壹年。三被告人在遊戲室見面後,* * *住在同壹房間。因未成年犯徐占謀結交不良,又無工作,三被告人多次策劃盜竊摩托車,並在盜竊過程中實施搶劫。三被告人在同壹犯罪中所起作用基本相同,構成盜竊罪、搶奪罪,依法定罪。(4)犯罪動機單純,註重哥們精神,不計後果的未成年人,見識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糾正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