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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方都市報記者王天宇文/圖
“如果妳想打扮得更好,擁有更強的技能...快來用‘氪’充電吧!”近日,海南壹名13歲女孩被壹款網絡手遊吸引,偷偷用母親的微信給遊戲充值虛擬遊戲幣“鉆石”,金額達65438+10萬余元。這種行為讓孩子的母親怒不可遏。
近年來,未成年人玩遊戲大額圈錢的事件時有發生,那麽未成年人充進遊戲的錢能退嗎?孩子的家長需要承擔責任嗎?
張傑小朋友玩的遊戲充值界面。記者王天宇攝
事件:海南13歲女孩偷遊戲充值10000元。
近日,海南的張傑(化名)遇到了麻煩,因為她13歲的女兒被網上壹款名為“貓捉老鼠”的手機遊戲吸引,偷偷用張傑的微信給遊戲充值購買虛擬遊戲幣“鉆石”,金額達10000余元。
如果不是6月26日上午微信支付推送的微信記賬,張傑還被蒙在鼓裏。“那天我剛出院。微信記賬昨天顯示的支出金額達到4000多元。印象中沒有這麽多支出。”張潔說,她仔細查看了交易記錄,發現很多賬單都是購買“貓鼠鉆”的,扣款商家是深圳的壹家計算機系統公司。
看到這些交易記錄,張傑傻眼了,因為不是她自己買的。起初,她不知道自己買的是什麽商品,但和孩子核實後才知道,是孩子用手機偷偷在遊戲上買的虛擬遊戲幣“鉆石”。
張傑在手機上顯示部分扣費信息。記者王天宇攝
經過核實,張傑發現,從5月31到今年6月26日,她的手機* * *有55筆交易記錄購買了這款產品。最大金額648元,最小金額1元。
張傑向記者透露,孩子的遊戲賬號是用她的QQ註冊的,支付是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的。
“說實話,我根本沒跟孩子說過我的微信支付密碼。可能是我帶孩子去超市買東西輸入密碼的時候偷偷記下來了。”張傑說,因為這件事,孩子知道自己錯了,給她寫了道歉信承認錯誤。
為了挽回損失,張傑致電該遊戲的健康遊戲輔導平臺反映情況,並根據客服人員的相關提示申請退款。
張傑整理的部分扣費信息。記者王天宇攝
6月30日上午,張傑告訴記者,遊戲平臺稱遊戲賬號充值金額9000多元,但並未全額退還。目前她已經收到50條退款短信,共計8000多元。她對退款金額感到滿意。因為作為家長,也有監管疏忽。此外,她提醒家長,壹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機、銀行卡等物品,不要讓孩子知道支付密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現狀:未成年人遊戲充值現象時有發生。
事實上,未成年人玩遊戲的充值行為不僅不利於他們形成正確的金錢觀,還會影響他們的學業,讓壹些並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為了挽回損失,家長們會通過各種渠道想辦法把錢要回來,但能把錢全部拿回來的很少。
2021,海口也發生過類似的案件。10的小男孩小明(化名)看中壹款遊戲後,偷偷用媽媽的手機在遊戲裏充值了4萬多元。小明媽媽發現後申請遊戲退款,只需還2萬多元。
記者註意到,上述案例並非個案,未成年人玩手機遊戲充值引發退款糾紛的案例並不少見。據媒體今年5月20日報道,河北保定趙女士反映,其11歲的兒子用親戚的手機玩了3個遊戲,幾天內充值66次,共計14684元,還與遊戲開發商發生糾紛。
此外,記者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公開媒體報道和相關案例發現,在涉及未成年人網絡服務合同糾紛的案件中,家長在向平臺申請退款時,往往會遇到“舉證難”和“退款難”的問題。在壹些案件中,原告敗訴,因為他不能確定交易的主體是未成年人。在父母勝訴的裁判案件中,法院支持平臺返還部分款項。
聲明:
a、未成年人遊戲內大額充值,可以要求退款嗎?
近年來,未成年人玩遊戲充值的事件頻發。那麽,家長可以要求退款嗎?對此,海南郭喜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林麗華表示,根據《民法》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他的法定代理人許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可以獨立實施純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自己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規定:“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妥善審理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提到: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打賞”網絡直播平臺,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錢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根據上述規定,八歲以下未成年人給遊戲充值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父母或監護人代理並同意,否則可以要求退款。對於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充值遊戲金額較大,與年齡、智力水平、消費能力、消費水平不匹配,且未取得父母或者監護人同意、追認的,父母或者監護人可以要求退款。
B.證明未成年人充值的舉證責任是否由父母承擔?
現實中,有些家長申請退款卻拿不到退款,這就涉及到法律證據。那麽,證明未成年人充值的舉證責任是完全由父母承擔還是法定監管人承擔?
對此,林麗華表示,在引發此類案件時,法院會關註和審查:遊戲賬號的註冊人和使用者或行為人、合同的效力、雙方的過錯程度、損失和行為是否與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相適應,還可能考慮遊戲的類型、未成年人成長的生活環境、家庭經濟情況等。鑒於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網絡遊戲都設有未成年人防沈迷機制,從註冊登錄開始就設置了門檻,包括簽署電子合同、實名認證,甚至人臉識別。在遊戲充值中,有些遊戲平臺會設置每月充值限額,需要人臉驗證才能繼續充值。所以對於遊戲平臺來說,主要的證據是履行了監管義務的證據。對於未成年人消費是否應該退款的證據,家長需要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負責舉證,否則可能存在被拒絕退款或敗訴的法律風險。
C.父母對子女的支付行為未能有效監管,是否承擔損失?
林麗華表示,以未成年人遊戲充值為例,雖然遊戲和直播平臺的電子協議壹般都規定充值用戶必須確認已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未成年用戶在使用充值服務時需要征得其監護人的同意。但現實中,未成年人盜取父母身份信息或直接使用父母賬戶的情況屢見不鮮,導致未成年人身份難以驗證,便捷的移動支付功能也不需要身份驗證。因此,在這類服務合同糾紛中,未成年人很難證明該行為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即使證明是未成年人消費,法院也會評估父母是否疏於管理。或者未能對兒童網絡遊戲的時間和方式進行限制,未能采取合理措施對身份信息和密碼進行管理,未能采取積極的教育措施引導兒童樹立合理的消費觀,從而判定家長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