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識別商品或服務或與之相關的特定個人或企業的顯著標誌。註冊後,商標受法律保護。1.未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嗎?未註冊商標要受到法律保護,必須符合《商標法》的基本保護要求,同時與註冊商標相區別,以體現“順應形勢,鼓勵經營者申請註冊商標”的基本立法價值。(壹)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商標法》第六條規定了強制註冊制度,即法律法規規定的煙草、醫藥等行業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使用。此外,《商標法》第十條規定的具有欺騙性、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情形,不得作為商標註冊使用。(2)它必須在權利沖突之前使用。未註冊商標只有在沖突權之前作為商標在中國使用,才能取得商標法或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對抗效力,即禁止以後註冊或使用沖突。相反,後來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無論其知名度如何,都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不具有法律對抗效力。如“微信”商標糾紛案中,騰訊未註冊的“微信”商標晚於創博亞太公司的商標,因此不能作為在先商標註冊對抗創博亞太公司。(3)必須滿足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條件。商標法意義的使用包括幾種含義:1,使用目的是“識別商品來源”;2.使用場景包括使用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憑證,或者在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商標;3.必須在國內使用;4.必須獨立使用,即未註冊商標的使用是基於商標所有人在上述場景下使用的意圖。如“索愛”、“偉哥”等商標糾紛案件中,這些文字並未被相關企業獨立使用,只是被消費者或媒體被動使用,無法受到法律保護。(四)必須滿足聯系或知名度的要求,尤其是知名度的要求,這直接決定了未註冊商標受保護的可能性、強度和範圍。知名度越高,保障越強。當未註冊商標的知名度達到馳名的標準時,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獲得與註冊商標等同的對抗效果。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具體表現形式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下列商標使用形式是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主要表現形式: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五)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可見,商標侵權是多模態的。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新商業模式的出現,壹些新的商標侵權形式會不斷出現。因此,即使不屬於上述商標侵權形式,實際損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也應屬於侵犯註冊商標的行為。三。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是多久?商標的有效期限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商標的註冊和使用期限為自期滿之日起十年。到期日為:2012 11天的,批準續展後有效。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未能在此期限內提出申請,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展出期滿未提出申請的,應當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註冊續期的有效期為十年。很多商標所有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要貴得多。眾所周知,續期只是考察主體資格的壹種形式要求。申請續展註冊證後,商標專用權可以不經實質審查延續10年。商標的重新申請和新申請是壹樣的。希望以上內容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性: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國家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我國商標法律制度的重點是註冊商標,未註冊商標不易受到商標法的保護。當然,《商標法》也規定了對已使用但未註冊商標的保護。比如《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復制、模仿或者翻譯的,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商標法》第三十壹條也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這些都是保護未註冊商標的規定。未註冊商標不容易受到法律保護,也不代表未註冊商標可以不受商標法律法規約束隨意使用。如《商標法》第十條規定,使用未註冊商標也應遵守。由於未註冊商標不易受到法律保護,未註冊商標的使用人始終處於壹種不穩定、不完整、權利沒有保障的狀態,其使用的商標隨時可能因與他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被他人投訴。因為使用未註冊商標弊大於利,所以鼓勵企業盡量不使用未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