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安置房有什麽風險?
1,產權不清。
很多安置房在出售時可能還沒有取得產權證,所以最後誰是產權人並不清楚。有可能是該簽買賣協議的賣方沒有簽,而是簽了不該簽的,從而導致買賣合同效力出現問題,引發房產糾紛。
2.交易時間長。
壹般安置房的交易時間會比較長,所以在買賣過程中不可預見的風險會比較多。比如上面說的,壹級安置房的賣方交易過戶需要5年時間,也有很大可能出現不可預見的因素和糾紛,比如房價上漲導致賣方違約、賣方死亡、房屋被抵押、查封等,都會給買方帶來壹些棘手的麻煩。
3.政策風險。
根據相關法律政策,拆遷安置房壹般分為兩類:壹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設的配套商品房或購買的中低價商品房。這類房屋的產權雖然歸個人所有,但在壹定的所有權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壹種是因房地產開發等因素搬遷的低價商品房(相對於市場價),由搬遷公司通過其他方式代為安置或購買。
4.稅務風險。
很多安置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納稅主體和方式,或者因銷售期限較長,因國家政策變化而產生新的稅費,可能導致買賣雙方因稅費糾紛產生糾紛。此外,安置房過戶時,可能需要支付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雙方也應對此做出明確約定,防止日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二、買賣安置房有什麽註意事項?
1.要搞清楚安置房的性質,壹般來說可以查詢已竣工安置房的“五證”,也可以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產權信息。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承擔不同的交易風險。第壹種拆遷安置房,由於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影響,往往購房者要承擔很大的法律風險。
2.壹定要辦理公證手續,避免日常收入糾紛。如果買的是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的大致位置,但無法確定具體的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安置房建成後,辦理過戶等手續的時間會更長。因此,在購買這類房產時,簽訂有效的、可操作性強的買賣合同非常重要。
3.買安置房有什麽註意事項?
1.安置房可以貸款嗎?
如果沒有房產證不能貸款,可以用房產證貸款。要看不同銀行是否願意接受房貸,有些安置房也可以在公積金管理上申請貸款。
2.房產證問題
安置房用地性質屬於國有產權證,但集資安置房用地不能辦產權證。
有產權證的安置房買賣是合法的。如果沒有產權證,那就是小產權房,購房者不可能沒有產權證。壹旦業主反悔,購房者的權益將得不到保護。
3.住房質量問題
安置房的利潤往往是陷阱,建築商往往可以偷工減料增加利潤。當然,安置房也有比較好的正常項目,這樣的安置房質量會相對好壹些。
4、交易時間。
(1)掛牌時限
很多安置房,政府會限制交易時間,因為這樣會避免低價影響安置房,沖擊樓市。壹般幾年內不允許上市。
(2)安置房交易時間長,風險大。
安置房的價格,但如果房價出現波動,房主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可能會在轉讓房屋時以較高的出價轉讓給買方。
5、住宅設計存在的問題
壹般安置房的電梯都比較低,必然導致生活擁擠,生活質量得不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