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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對電梯安全使用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蘇州市關於加強電梯安全管理的意見

關於加強電梯安全管理的意見

為進壹步加強電梯安全管理,促進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有效預防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蘇州實際,現就加強我市電梯安全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壹、認清嚴峻形勢,高度重視電梯安全。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電梯的應用已經非常普遍。我市是電梯使用大市,在用電梯已達近65438+萬臺,且仍在以較快速度增長;我市也是電梯生產大市。目前,全市電梯年產量約占全國產量的四分之壹。我市電梯安全管理面臨著範圍廣、任務重的嚴峻形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電梯安全監管對促進民生保障和電梯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進壹步增強電梯安全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要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落實黨政共責、壹崗雙責、* * *管理並重的要求,強化過程監管,推動責任落實,著力構建政府統壹領導、部門依法監管、鎮(街道)屬地管理、單位(業主)負總責、社會監督支持的電梯安全多元治理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完善的監管機制。

第二,采取綜合措施,加強電梯安全監管

(1)嚴格監管電梯生產質量安全。督促電梯制造企業樹立“質量是生命,生命只有壹次”的理念,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企業“質量第壹制度”,第壹責任人切實履行質量安全第壹責任。建立健全電梯產品設計、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標準進行生產建設,把提高產品質量作為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因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電梯存在危及安全的標識缺陷的,應當督促電梯制造企業立即停止生產,依法召回,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第三方機構對電梯及主要零部件質量進行監督抽查,促進生產安裝質量提升。

(2)加強電梯使用和維護保養質量安全管理。落實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居民裝修期間電梯的管理和保護,減少裝修過程中對電梯的損壞。加強對電梯維保單位的監管,督促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維護保養,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增加對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電梯的維護保養頻次和項目。積極推進電梯制造企業直接進行電梯維保,逐步建立以電梯制造企業為主體的電梯維保體系。住房和質監(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物業公司和電梯維保單位聯合檢查機制,將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和電梯維保質量作為對物業公司和電梯維保單位的重要考核內容。

(3)做好電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電梯安全日常監管,組織開展電梯安全隱患日常排查治理,重點加強公眾聚集場所和故障多發電梯的隱患排查。電梯未明確使用單位的,不得投入使用。質監(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督檢驗執法“三位壹體”工作機制,依法查封存在嚴重隱患的電梯,促進電梯安全隱患處置及時“閉環”。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強聯合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及時發現和查處影響電梯安全的違法行為。

(四)加大住宅電梯的維護和改造力度。對使用壽命超過15年,或者運行故障率明顯較高,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住宅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委托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大修、改造或者更新。研究制定電梯維修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相關辦法,簡化審批程序,加快辦理速度。對未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老舊小區,所需費用由電梯所有人(業主)自籌或當地政府出臺相應補貼政策。

(5)推進電梯應急救援平臺和物聯網建設。深化“96333”等電梯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加快完善以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為主體、電梯維保單位為主力軍、社會救援力量為補充的電梯應急救援體系。各地要加快建立電梯應急救援平臺,2016年實現全市全覆蓋。建設物聯網電梯信息系統,充分發揮物聯網信息技術在電梯動態監控、自動報警、快速處置和信用監管中的作用。積極開展電梯運行大數據收集、分析和應用,定期發布電梯維保單位不良記錄、故障頻發電梯、電梯救援等信息。

(六)做好電梯設置管理工作。加強對電梯安全相關土建工程的監督管理,確保電梯機房、井道、底坑的設計和施工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完善電梯采購招標,提高電梯配置水平,確保電梯配置數量和參數性能與建築結構和使用要求相適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準。逐步提高精裝修房的比例。

(七)實施電梯分類監管。全面實施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分類監管。根據其安全管理狀況和電梯風險特征的綜合評價結果,對排名靠後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進行重點監管,加強工作指導和安全隱患監管。進壹步推進電梯維保單位分類監管,深化全市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建立全市電梯維保單位“黑名單”制度,對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違規頻發、隱患整改不及時的電梯維保單位,加大檢查頻次和查處力度。

(八)構建電梯安全社會化監管格局。充分發揮電梯行業商會的作用,進壹步加強行業自律和服務誠信體系建設,定期發布電梯維保指導價格,倡導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引導電梯行業健康發展。暢通社會監督渠道,認真研究並及時采納群眾對電梯安全工作的合理意見和建議,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積極參與電梯安全監督。鼓勵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充分發揮責任保險機制的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後賠償等功能。

(九)建立健全電梯質量安全追溯和責任追究機制。針對電梯選型配置、土建工程設計施工、采購招標、電梯生產、運行、安裝、檢驗、維修和使用管理,構建電梯質量安全全監管鏈。建立電梯質量安全追溯機制,完善各環節質量記錄,做到“壹梯壹檔”。完善電梯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對電梯事故或重大電梯突發事件要認真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的法律責任。

(十)加強電梯安全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渠道,采取現場咨詢、安全課堂、應急救援演練等方式,深入企業、學校、社區和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廣泛開展電梯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全社會電梯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落實各方責任,實行* * *管。

(壹)強化政府領導責任。各市、區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電梯安全工作負總責,加強對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電梯安全監管職責,及時協調解決電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電梯安全管理,督促電梯生產企業和維保使用管理單位履行各自的安全主體責任,統籌落實電梯日常安全運行的資金保障。應采取措施解決“三部電梯無物業管理、維修保養資金”的問題。

(2)明確部門監管職責。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安全監管工作。

質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梯制造企業、安裝改造、維修保養單位、使用管理單位、檢驗檢測機構的安全監管和相關操作人員的考核,加強質量監督,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電梯事故調查處理。

住建部門:負責電梯機房、井道、底坑設計施工的質量監管,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加強對電梯維保活動及相關服務的監管,協調解決電梯維修、更新、改造涉及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問題。

安監部門(安委會辦公室):將電梯安全納入全市安全監管體系,依法參與電梯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公安部門:負責電梯群體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安全維護,查處破壞電梯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等違法行為。

消防部門:實施特殊情況下的電梯應急救援,實施電梯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財務部:保證電梯安全監管的資金和相關設備的投入。

發展改革部門:支持電梯安全相關重點項目建設,推進相關企業關鍵技術、產品和服務的研發和產業化。

經信部門:對電梯物聯網安全監控和運行所需的信息和通信給予政策支持,推動電梯制造企業加強品牌建設,提升產品質量。

科技部:支持R&D技術創新、電梯制造、檢驗檢測,對電梯相關科研項目給予政策支持。

人社部門:支持電梯行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對電梯安全監督管理、檢驗檢測、電梯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等給予政策支持。

工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推廣電梯調試管理合同、維保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經營電梯行為。

民政部門:支持電梯行業協會規範發展。

保險監管部門:支持保險機構參與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承保,鼓勵保險機構發揮風險管理專業優勢,加強風險管理資源投入,提高風險事故應急處置和理賠服務水平,幫助完善電梯安全管控和事故賠償制度。

教育、交通運輸、商務、衛生計生委、體育、旅遊、鐵路等部門負責本行業、本系統電梯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宣傳、新聞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電梯安全管理的報道和輿論引導。

(三)落實電梯從生產到使用的主體責任。涉及電梯安全的各責任主體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電梯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電梯安全管理。

電梯制造企業:對其生產的電梯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加強對出廠電梯安裝、改造、維修、保養和使用的監督和指導。密切跟蹤電梯運行情況,如有隱患,及時告知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並協助使用維護保養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電梯經營單位:保證銷售的電梯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齊全。

電梯安裝、改造、維修保養單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施工,並對施工質量和現場安全負責。電梯維保單位應當負責維護電梯的安全性能,並按照維保合同、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做好維保記錄,保證維保質量。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負責電梯的安全使用,承擔電梯使用登記,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電梯事故風險防範機制,做好日常檢查。

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承擔電梯安全的法定檢驗、技術鑒定和風險評估,接受委托對申請應急維修資金的項目進行檢驗鑒定,並對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負責。嚴格檢查電梯安全運行情況,發現逾期檢驗、檢驗不合格等嚴重隱患,及時督促整改並向當地政府監管部門報告。

第四,加強職業保障,完善長效機制

(壹)構建協調處理機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的電梯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各市、區政府(管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電梯安全管理協調機制。要充分發揮基層政府的社會管理作用,建立健全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參與的電梯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妥善解決因安全事故、運營故障、維修改造資金不落實等可能引發的群體性糾紛,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加大財政投入,保障電梯質量監管和風險監控,推進電梯應急救援和物聯網信息技術開發應用,支持電梯科技項目。積極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推動建立可行的老舊住宅電梯維修改造融資機制。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基層電梯監管力量,加大監管力度。建立電梯安全專家庫,配合行政管理部門開展電梯招標評估、技術鑒定、監督檢查、事故調查等工作。針對電梯行業人才需求矛盾突出的問題,要廣泛組織開展崗位技能競賽和培訓,引導企業加強人才培養,不斷提高電梯生產、安裝、維修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技能水平。

(4)推進電梯安全管理地方立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推動《蘇州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出臺,完善我市電梯安全管理法治化。

(來源:蘇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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