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稅費:(租賃土地,轉讓方免交1、2、3、4項)。
轉讓方:1。征地管理費:0.75元/平方米。
2.轉讓費:(詳見註①)
A.住宅用地:
A.國有:189元/平方米(市區)
45元/平方米(鄉、西沙龍、國道105以南)
B.集體:69元/平方米(市區、村民)
30元/m2(鄉鎮,西至沙朗,南至國道105,村內村民)
B.商住、商業、商務辦公面積:234元/平方米(市區)
45元/平方米(鄉、西沙龍、國道105以南)
C.工業用地:39元/平方米(市區)
15元/平方米(鎮西沙龍及105國道以南)
3.土地租賃合同印花稅:租賃費×0.05%
4.土地轉讓契稅:由市地稅局契稅征收窗口征收,電話88880463。
受讓方:1。費用:國有土地使用證20元/本。
集體土地使用證5元/本
2.印花稅:5元/本
3 .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A.黨政機關: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科,每500平方米加25元/科,最高不超過700元。
B.企業:100平方米以下100元/箱,每500平方米加40元/箱,最高4萬元。
C.機構:5000平米以下300元/例,每500平米加25元/例,最高10000元。
D.城鎮居民:100平方米以下13元/例,每50平方米加5元/例,最高不超過30元。
(2)財產稅:
轉讓方:1。土地增值稅:請向地稅部門申請事實清算。不能據實進行清算的,由國土部門核實,按5%或5.5%征收。(個人所有房屋暫免征收)(詳見註③)
2.營業稅:5%(詳見附註②、③、④)。
城建稅:營業稅×7%(鄉鎮及南區5%)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稅×2%
3.堤防保護費:0.1%(詳見附註②)
4.個人所得稅:請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據實征收。不能據實征收的,國土部門按3%核實征收。(個人自住住房5年以上免征)(詳見註③)
5.企業所得稅:3%(詳見附註⑤ ⑤)。
6.合同印花稅:合同金額×0.05%(個人住房暫免征收)
7.交易費用:3元/平方米。
8.將按標準價(1992年、1986年)購買的房改房出售,將其增值部分(即計稅價格-原購房價格-賣方交易稅)的20%轉入雇主賬戶提供的賣方住房資金。
9.出售解困住房時,增值部分(即計稅價格-原購房價格-賣方交易稅)按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10.出售被拆遷房屋,將所得款項(即含稅價格-賣方交易稅)轉入雇主賬戶提供的賣方住房資金。
受讓方:1。契稅:3%(市地稅局契稅征收窗口查詢,電話:88880463)(詳見註7)。
2.合同印花稅:合同金額×0.05%(個人住房暫免征收)
3.交易費用:3元/平方米。
4.不動產權證書費:(註:不動產、土地使用、地籍三種情況合壹的,按照頒發的房產證或土地證最大面積計算。)
a小於90平方米:30元A.90至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50元。
C.C.150至800平方米以內(含800平方米):100元D.800平方米以上:200元。
5.房屋權屬登記費:房屋80元/箱;非住房550元/宗
6.印花稅:5元/本
7.產權證:10元/份(免壹人,每增加壹人加10元)。
註意事項:
①村內個人宅基地流轉費標準:產權人為村民(戶口本為農業戶口)的,市區內流轉費按69元/m2計算,西部地區鄉鎮、沙朗、南部地區105國道以南按30元/m2計算;產權人為非村民(非農業戶口)的,市區出讓金按189元/平方米計算,西部地區鄉鎮、沙朗、南部地區105國道以南的出讓金按45元/平方米計算。
(2)對單位或個人購買的住房,其收入總額扣除原購房款後的余額征收營業稅的,應提供原購房發票作為合法有效的抵扣憑證(個人購買的住房在直系親屬贈與、繼承或離婚後轉讓的,仍可視為已購)。其中,個人將購買不滿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與該住房購買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未按產權證簽發日期計算購買時間的,應提供契稅完稅證明原件作為確定購買時間的依據。
堤圍防護費按營業稅計稅依據征收,不對自然人(包括中國大陸居民、港澳臺人士和外國人)征收。
(3)個人住房轉讓,符合營業稅差額和應征收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納稅條件的,可酌情按以下兩種方式之壹征收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1)納稅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動產原值證明的, 營業稅可以按照轉讓收入減去購買或受讓的原價後的余額計算征收,但個人所得稅必須按照轉讓收入按20%的稅率計算征收,而且必須據實匯算清繳。 (2)納稅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動產原值證明的,必須按照轉讓收入全額計算征收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稅率為3%,土地增值稅可以按照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稅率為5%或5.5%。此外,個人轉讓的非住宅房屋來源為自建的,參照執行個人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的處理,即個人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必須據實計征或同時核定征收。(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的處理參照單位轉讓房屋執行。)
銷售(轉讓)普通住宅用地增值稅稅率為5%;其他房產出售(轉讓)的核定土地增值稅稅率為5.5%。
土地增值稅清算適用的計算公式
事實清算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其中,增值額=房地產轉讓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適用稅率根據增值率確定。稅率表如下:
等級速算扣除系數和等級稅率的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1增值率≤ 50% 30% 0增值額×30%
2 50%-增值率≤ 100% 40% 5%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 100%-增值率≤ 200% 50% 15%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後×15%。
4增值率> 200%、60%、35%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4)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住宅基數面積50平方米(城鎮和南區60平方米)免征營業稅,超出部分按以下方法評估征收:
銷售超標住房的營業稅=房屋計稅價格×5%
(五)金融保險企業、外資企業、黨政機關、中央預算級企業以及其他由國稅部門征收管理企業所得稅的企業,不得代征企業所得稅。
⑥非居民企業向境內單位和個人轉讓不動產時,境內單位和個人繳納的所得稅由當地稅務機關征收的,應在收入中代扣代繳的企業所得稅由當地稅務機關據實征收。定義: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有機構、場所,或者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場所,但有來自中國境內的所得的企業。
處理流程:納稅人填寫非居民企業房地產轉讓稅費計算表→地稅部門添加審核意見→國土部門征收相關稅費。註:城鎮(市區除外)土地出讓應繳納的稅費由地方稅務分局征收。
⑦個人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壹住房的,可在交易前按照地稅部門要求暫按1%征收契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需在交易前按地稅部門要求提供住房證明,可暫按1.5%征收契稅。
重慶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處打印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