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無形資產的概念
無形資產是指地勘單位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地勘單位現行的會計制度也是將地質成果作為無形資產進行管理。
1.專利權
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授予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發明創造專利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發明專利權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2.非專利技術
非專利技術也叫專有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被采用,不享有法律保護,並能帶來經濟利益的各種技術和專有技術。非專利技術壹般包括工業專有技術、商業貿易專有技術和管理專有技術。非專利技術不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非專利技術通過自我保密來維持其排他性,具有經濟性、保密性和動態性的特點。
3.商標權
商標是用來識別特定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商標權是指在某種指定商品或產品上專有使用特定名稱或設計的權利。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未能在此期限內提出申請,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展出期滿未提出申請的,應當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也是10年。
4.版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壹些特殊權利。著作權包括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以及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復制、發行、出租、展覽、表演、放映、播放、信息網絡傳播、拍攝、改編、翻譯、匯編等權利。著作權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版權屬於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有資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創作,並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的作品,視為作者。
5.讓步
特許經營又稱特許或專營,是指企業在壹定區域內經營或銷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企業接受另壹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和技術秘密的權利。通常有兩種形式。壹種是由政府機構授權,允許企業在某些領域使用或享有壹定的商業特權,如水、電、郵電特許經營權、煙草專賣權等。另壹種是企業根據簽訂的合同,在壹定期限內或無限期地使用另壹個企業的某些權利,如連鎖店、分店使用總公司的名義。特許經營業務涉及兩個方面:受讓人和轉讓人。通常,特許權轉讓合同中規定了特許權轉讓的期限、轉讓人和受讓人的權利和義務。壹般情況下,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標和商號的使用權,傳授專有技術,並負責培訓業務人員,提供業務經營所必需的設備和專用原材料。受讓方需要向轉讓方支付取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開業後再按照營業收入的壹定比例或者其他計算方式支付特許經營費。另外,要為轉讓方保守商業秘密。
6.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允許壹定單位在壹定期限內享有的對國有土地進行開發、利用和管理的權利。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我國土地屬於公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有幾種方式,如行政劃撥、外包(例如通過繳納土地出讓金)、投資者投資等。壹般情況下,土地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或作為固定資產按照投資性房地產取得或固定資產核算進行核算;通過支付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購買的土地使用權,以及投資者投資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二)無形資產的特征
無形資產有以下主要特征:
1.地勘單位擁有或控制的能給其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期望給地勘單位帶來未來的經濟利益是資產的本質特征,無形資產也不例外。壹般情況下,地勘單位擁有或控制的無形資產應具有其所有權,並能給地勘單位帶來未來的經濟利益。但在某些情況下,地勘單位並不壹定要有其所有權。如果地勘單位有權獲得某項無形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並能同時約束他人獲得這些經濟利益,則意味著地勘單位控制了該項無形資產,或控制了該項無形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具體體現為地勘單位對該項無形資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受法律保護。
2.無形資產沒有實物形態。
無形資產通常表現為壹項權利、壹項技術或壹種獲取壹定超額利潤的綜合能力。它們沒有物理形態,所以看不見摸不著,比如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無形資產以不同於固定資產的方式給地勘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固定資產通過實物價值的磨損和轉移給地勘單位帶來經濟效益,無形資產通過自身的技術優勢給地勘單位帶來未來的經濟效益。沒有實物形態是無形資產區別於其他資產的特征之壹。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無形資產的存在依賴於物理載體,比如計算機軟件需要存儲在介質中,但這並不能改變無形資產本身不具有物理形態的特點。
3.無形資產是可識別的。
要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這些資產必須與其他資產相區別,如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土地使用權和地勘單位持有的特許權。從可識別性的角度來看,商譽與企業整體價值掛鉤,無形資產的定義要求無形資產具有可識別性,以便與商標明確區分。滿足以下條件,它被認為是可識別的:
(1)無形資產能從企業中分離或分割出來,並能用於出售或轉讓等的,可以認定。,而不同時處置同壹營利性活動中的其他資產。在某些情況下,無形資產可能需要用於出售、轉讓等。連同相關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它們也被視為可辨認無形資產。
(2)產生於合同權利或其他合法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分離。如乙方通過與對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取得的特許經營權,通過合法程序取得的商標權、專利權等。
4.無形資產屬於非貨幣性資產
非貨幣性資產,是指地勘單位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固定金額或可確定金額收取的資產以外的資產。由於沒有發達的交易市場,無形資產壹般不容易轉化為現金,持有過程中給地勘單位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情況並不確切。它們不是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資產,而是非貨幣性資產。貨幣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和短期證券等。,而他們* * *的特點是直接表現為固定金額的金錢或未來獲得壹定金額金錢的權利。
二、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無形資產只有在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的定義和以下兩個確認條件時才能得到確認。
與該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項目作為無形資產,必須具有很可能流入企業的經濟利益。通常,無形資產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可能包含在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的收入中,或者包含在企業使用該無形資產所減少或節約的成本中,或者體現在取得的其他收入中。比如生產加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壹定的知識產權,這減少了其未來的產量,而不是增加其未來的收入。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成本的可靠計量是資產確認的基本條件。這個條件對於無形資產來說相對更重要。比如品牌、報紙名稱等。企業內部產生的不被確認為無形資產,因為其成本無法可靠地計量。再比如,壹些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人才假設與企業簽訂了服務合同,合同約定在壹定期限內不能為其他企業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雖然這些科技人才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但其知識難以辨認,形成這些知識所發生的費用難以計量,因此不能確認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三。無形資產的計量
(壹)無形資產計量的原則
無形資產的計量是指無形資產入賬價值的確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形資產作為商品有其自身的價值,也是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凝結。它們的占有和交易也應遵循平等互利、有償轉讓、合理估價和等價交換的原則。但由於無形資產不像有形資產那樣有明確的原始成本,無形資產的計量應遵循以下原則:
(1)成本計量原則。這是確認無形資產入賬價值的基本原則。具體來說,按法定程序購入或申請使用的各類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出入賬;其他單位投資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確認價值計量和入賬。
(2)效益衡量原則。有些無形資產的價值不是由它的實際成本決定的,而是由該無形資產在有效期內創造的未來收入決定的。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壹般按此法確認入賬價值和交易價值。
(3)市場測量原則。有些無形資產的計量既不是以原始成本為基礎,也不是以盈利能力為基礎,而是根據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在投資和合資中引進技術,特別是捐贈無形資產。
(4)實用性原則。是指地勘單位不核算所有的無形資產,只有能給地勘單位帶來經濟利益,並能確定為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費用的,才能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2)通過各種渠道取得的無形資產的計量。
無形資產通常以實際成本計量,即取得無形資產並使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壹切費用均視為無形資產的成本。對於從不同來源取得的無形資產,取得的實際成本也不同:
1.外包無形資產
外包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外包價款、相關稅費和其他可直接歸屬於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費用。即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成本入賬。
2.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
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值不公允的,應當將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無形資產的初始成本。
3.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無形資產
地勘單位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無形資產包括投資、存貨、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交換的無形資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商業性的,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有溢價的,支付的溢價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加支付的溢價(即換出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無形資產的成本;接受補價的壹方應當以換出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無形資產的成本。
4.通過債務重組獲得的無形資產
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無形資產,是指地勘單位作為債權人取得並由地勘單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管理的非現金資產。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5.通過政府補貼獲得無形資產
通過政府補助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計量。
6.土地使用權處置
地勘單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按照取得時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建設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分別攤銷和折舊。以下情況除外: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銷售的房屋及建築物,相關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房屋及建築物的成本。
(2)地勘單位購買的房屋、建築物,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土地和建築物的價值,支付的價款應當以合理的方式(如公允價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確實無法合理分配地上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
地勘單位改變土地使用權用途,用於出租或增值用途時,應將其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3)內部開發無形資產的計量
1.內部開發的無形資產的計量
內部R&D活動形成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所有可直接歸屬於資產的創造、生產和使用並能以管理層預定的方式運作的必要支出。可直接歸屬於的成本包括材料、人工成本、登記費、用於開發該無形資產的其他專利和特許權的攤銷以及根據借款費用處理原則可以資本化的利息支出。在無形資產開發過程中,可直接歸屬於無形資產開發活動的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無形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可辨認無效性和初始經營損失、操作無形資產的培訓點等其他間接費用不構成無形資產的開發成本。
需要註意的是,無形資產內部開發的成本僅包括從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試點項目開始直至該無形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支出之和,對於同壹無形資產在開發過程中達到資本化條件之前已經支出計入損益的支出不予調整。
2.內部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
地勘單位內部研發無形資產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如果確實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的支出和開發階段的支出,發生的R&D支出應當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
(1)地勘單位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研發支出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出——費用性支出科目;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貸記“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2)地勘單位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的研發項目,按照確定的金額,借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今後發生的R&D支出仍按上述原則處理。
(3)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目的並形成無形資產的,根據賬戶余額,借記無形資產賬戶,貸記研究開發支出資本化賬戶。
四。無形資產攤銷
(1)無形資產攤銷的壹般規定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為自其可使用時(即達到預定用途時)起至終止確認時止,即無形資產攤銷的起止日期為:當月價格為正的無形資產,當月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不得在當月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有很多種,包括加速促銷法、直線法和產量法。地勘單位在選擇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時,應當能夠反映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並在不同會計期間保持壹致。例如,受過時技術影響較大的專利技術、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可以采用類似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方法進行攤銷;受特定產量限制的特許權應采用產量法攤銷。預計實現方式不能可靠確定的,采用直線法攤銷。
(2)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處理
壹般情況下,無形資產的攤銷應計入當期損益。但是,如果某項無形資產專門用於生產某種產品或其他資產,並且其經濟利益是通過轉移到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上來實現的,則該無形資產的攤銷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例如,專門用於生產過程的專利技術的攤銷額應構成所生產產品成本的壹部分,計入制造該產品的制造費用。
動詞 (verb的縮寫)無形資產的處置
(壹)出售無形資產
地勘單位出售無形資產,應按實際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應交稅費”和“銀行存款”科目。
例7-1某地勘單位擁有壹項專利技術的成本為654.38+0萬元,攤銷額為50萬元,計提減值準備2萬元。單位出售無形資產,實際銷售收入60萬元,應繳納相關稅費3.6萬元。
財務處理如下:
借方:銀行60萬。
累計攤銷50萬英鎊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0 000
貸款:無形資產1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36000元。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收益8.4萬元。
(2)無形資產租賃
地勘單位將其擁有的無形資產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並收取租金,屬於與地勘單位日常活動相關的其他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在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確認相關的收入和成本,並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支出賬戶進行核算。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在攤銷租賃無形資產的成本和與轉讓有關的各種費用時,借記“其他業務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攤銷”科目。
例7-2某地勘單位將壹項專利技術出租給企業A使用。該專利技術賬面余額為50萬元,攤銷年限為65,438+00年。根據租賃合同,承租人在銷售該專利生產的產品時,必須向出租人支付專利技術使用費10萬元。應交營業稅5000元。假設承租人當年銷售該產品65438萬件。
財務處理如下:
獲得專利技術轉讓費時:
借方:銀行存款100 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100 000。
每年攤銷專利技術並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
借方:其他業務費用5萬。
營業稅及附加5 000元
貸款:累計攤銷5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5000元。
(3)無形資產的報廢
如果無形資產預計不會給地勘單位帶來未來的經濟利益,例如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替代或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則不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應予以報廢和核銷,其賬面價值轉為當期損益。轉售時,累計攤銷應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根據其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根據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如果已經計提減值準備,也應同時結轉。
不及物動詞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地勘單位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的原則計量。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當期資產減值損失。可收回金額高於賬面價值的,壹般不予入賬。但如果前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的價值恢復,則應在減值準備限額內增加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
存在下列壹種或多種情況時,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1)某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替代,對其為地勘單位創造經濟效益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二)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在當期大幅下降,並且預計在剩余的攤銷期內不會恢復;
(三)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定保護期限,但仍具有壹定使用價值;
(4)能夠證明無形資產發生實質性減值的其他情況。
地勘單位在確定無形資產已經發生減值時,按照確認的資產減值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期末,地勘單位持有的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其可收回金額的,根據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價值收回的,應當在減值準備範圍內轉回,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應當以扣除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後的凈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