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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教育局的電話是多少?

武漢市教育局教務處電話:65608487。

教師辦公室的職能:

1,負責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

2、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3.組織指導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下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

4、會同指導實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5、會同批準教育系統人員編制標準並指導教育系統崗位設置和管理。

6、協調和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補充和配備工作。

7、統籌全市教師培訓。

8、會同組織實施全市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和獎勵工作。

9、負責市級以上骨幹教師的推薦和評選。

10,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就業畢業生就業指導,指導武漢市漢師人才交流。

11,承擔局機關薪酬管理和指導直屬單位勞動人事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武漢市教育局的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法律、法規,參與起草本市地方教育法規草案;擬定本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政策,擬定“兩型社會”和“武漢城市圈”教育綜合改革政策,組織編制本市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2、在市委領導下,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黨務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穩定工作;協助管理市屬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會同區委任免市區示範高中黨政正職;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制定和調整市屬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的設置規劃;指導和監督全市基礎教育設施建設和閑置教育資產處置;審批民辦高中的設立、撤銷和變更;負責普通公辦高中的資格認證和審批;管理本市涉外學校的辦學工作。

4、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和市屬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按權限管理民辦教育。

5、參與研究和制定全市經濟、科技體制改革方案,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學校體制改革。

6、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籌集教育經費的政策措施、教育基礎設施投入、教育經費預算標準;集中管理國外和海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督促各區做到“三個增長”(即實施義務教育的財政撥款增長比例要高於財政經常性增長比例,保證義務教育經費按在校學生平均人數逐步增長。

保證教職工工資和生均公用經費的逐步增長),指導和監督各區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負責提出市教育部門年度教育經費綜合預算計劃並監督使用;負責編制全市教育經費預算年度決算,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級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年度使用計劃。負責市級教師獎勵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7.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規,協助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人員編制,對學校內部機構和崗位設置進行指導和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幼兒園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根據規定的權限,負責教師調配、教師專業資格評審、認定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市級以上骨幹教師的選拔和推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系統市級以上先進教師、教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和表彰獎勵工作;

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和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培訓,指導教師隊伍建設。

8.指導各級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工作、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和科技教育;協調和指導全市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公益性場所管理工作。

9、按權限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含學歷教育)及其考試、招生,管理全市各類專業考試的文化素質測試,組織管理全市自學考試,統籌協調、宏觀管理繼續教育和掃除青少年文盲工作。

10,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科研、電化教育、教學設備、學校後勤和勤工儉學工作。

11,組織提出市屬高校整體規劃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重組的意見;指導市屬高校的教學、科研和專業、學科、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組織市立大學教師的培訓;協助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全國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承擔全市在職幹部的國家教育學歷、學位認定工作;負責與武漢非市屬高校的聯絡協調。

12,規劃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統計數據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規劃和指導本市教育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

13、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導評估標準,對下級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各類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評估。

14.組織協調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教師培訓工作。

15,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承辦全市非教育系統的留學人員派遣工作。

16,管理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市政府教育基金征收辦公室;管理局所屬學校、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等局、事業單位;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和其他教育組織的工作。

17,負責委機關行政監察,負責直屬單位行政監察和內部審計,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監察工作。

18.市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共同制定。

19,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武漢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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