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先教什麽:《民法二十講》內容如饑似渴地讀。

先教什麽:《民法二十講》內容如饑似渴地讀。

在妳打開這本書之前,我先給妳簡單解釋壹下怎麽用這本書復習。

(壹)介紹民法知識體系

民法的知識群體很宏大。這從立法角度可以看出,民法包含了相當數量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如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等。

(二)明確主要知識點

下面是民法的主要知識點:

1.民事主體制度

民事主體體系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主要講五個制度: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宣布失蹤;宣告死亡和監護。法人制度有三個主要部分。第壹部分是法人的分類;第二部分是法人的組織過程,包括法人的設立、經營、清算和終止;最後壹部分是法人與法人的關系:要研究法人代表與法人的關系;法人成員與法人之間的關系;股東與公司的關系;法人的工作人員與法人的關系;法人分支機構與法人之間的關系;法人機構(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與法人的關系。

2.民事法律行為制度

民事法律行為制度是民法中最重要的概念,是許多行為的抽象,如債權法中的合同行為和單方允諾行為;物權法中的放棄、登記和交付;婚姻法中的離婚與結婚;繼承法中的遺囑;《收養法》中的收養協議;代理制度中的代理行為。這些系統似乎互不相幹。事實上,它們有壹個更高的概念——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制度規定了上述列舉行為的* * *特征,如其意思何時成立,何時發出,何時到達,何時生效,法律行為本身何時成立,何時生效,哪些法律行為有效,哪些無效,哪些可撤銷,哪些待定,哪些相對無效。民法80分中約1/4,即20分左右,與民事法律行為制度直接相關。

3.物權制度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法82-84分的分值中,最多可以考察2-4分的人身關系,剩下的80分都是關於物權的。最重要的兩種財產權是財產權和債權。物權包括所有權、占有權和其他物權。他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包括地役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擔保權益包括抵押、質押和留置權。產權也有壹個非常宏大的體系。

4.債權制度

債權制度也包含許多內容。合同法規定了合同之債、單方允諾之債(懸賞廣告引起的債權)和締約過失之債。侵權法所包含的侵權之債非常重要,其地位僅次於合同之債。民法總論中規定了不當得利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物權體系涵蓋了物權法和擔保法的內容,債權體系涵蓋了合同法和侵權責任法的內容。兩者都有非常大的系統。

5.物權與債權的關系

財產權是支配權、絕對權、對世界的權利,是排他性的權利。債權是相對權,也是人權,既不排他,也不占主導地位。這是物權和債權的靜態聯系。動態連接呢?在財富流通的過程中,比如我們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房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而妳賣房子的目的是為了獲得金錢的所有權。為了達到雙方的目的,需要簽訂買賣合同。買賣合同成立後,可以產生債權效力,即我可以要求妳交付房屋並辦理過戶手續,妳可以要求我付款。這就是債權的體現。那我什麽時候能拿到產權?妳要拿到錢的產權,必須要我交錢,我要拿到房子的所有權,必須要妳完成過戶登記。在這壹系列行為中,財產權和債權是分離的。交付和登記產生物權,合同生效產生債權。物權與債權的關系是歷次司法考試的重點,也是我在這裏必須要明確的。能夠理解物權和債權的區別和聯系,是我們專業人士和不懂法的普通人最大的區別。

民法主要包括這五項制度。只要明確了這五個體系,民法的基本主幹和知識點就建立起來了。只要建立了基礎骨幹,大家就不會迷路。這五個知識點就像壹棵大樹的樹幹,伸出四根巨大的樹枝,剩下的就是小樹幹和樹枝,樹葉和藤蔓。只要建立了大的主幹,剩下的小知識點就好理解了。因為民法博大精深,如果只了解民法中的某個制度,而不了解這個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關系,稍微復雜壹點就會很困惑。學習民法的關鍵是建立骨幹知識體系,剩下的小細節,比如違約責任、合同轉讓、債權消滅等都比較容易理解。

《民法二十講》主要講的就是這五個知識體系。“民法二十講”對應的是我們民法修改的對象。我們最終將出版《李建偉民法講義》作為司法考試的綜合復習資料,但我們將先出版《民法20講》。有同學問,這“民法20講”是李建偉第壹個民法20講嗎?絕對不行!這是壹本全新的書,由從李建偉《論民法》中提煉出來的壹些主要知識點組成。這20講的任務不是介紹民法的所有知識點,也不是只介紹民法大樹的根部分,比如只介紹民法的主要制度和民法總則。這20講雖然摘自李建偉的《民法》,但並不是其中的壹部分,而是根據制度之間的內在有機聯系,提煉出民法的五個制度,意在清晰地介紹民法的體系。換句話說,通過這20堂課,妳可以得到民法的主幹體系,妳會豁然開朗。我們不追求細節,只想盡可能為大家搭建壹個骨幹系統。接下來,理解能力強的考生可以通過學習民法的主幹體系來補全剩下的知識點。這是我從民法的角度對2017系列民事處罰修正案“民法二十講”內容的解釋。與大家熟悉的大學民法教材和大學老師的講解完全不同。我打破了各種制度之間的界限,以便建立民法的支柱體系。那麽在妳理解了這本書的內容之後,妳就可以感受到這本書是否符合這個目標。

(3)如何使用這本書

1.可讀性強,不同於大學民法教材。

讀者可以在9月上半月拿到這本書。報名中和的同學可以免費得到這本書。這兩本書將是2017司法考試出版的壹套幾十本書的前身,進入“公共學習包”。這兩本書包含在學習套餐計劃中,當然這兩本書也可以單獨購買。可以嘗試根據這兩本書開始2017的考試復習計劃。我建議妳9月份拿到這本書後可以先看看。這本書可讀性強,語言不死板,引用的例子豐富多彩,貼近生活。這樣做的目的是讓大家喜歡民法刑法。讓大家感受壹下這本書和死板單調的大學課本的區別。《民法二十講》可讀性和故事性比較強。

2.用作者的視頻記錄。

我和徐光華教授對這兩本書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可以說是從第壹頁到最後壹頁。大家大概講解了30多個小時,錄制了視頻課件。配套課件可以說是從頭到尾講解了這兩本書。視頻講解比書面語言更口語化、生動活潑。除了書中的例子,還會增加壹些新的例子。總之,通過通俗易懂的語言,大家更容易接受民法刑法的骨幹知識體系。

3.結合自己看書和看視頻,初步體驗司法考試輔導和本科班的重大區別。

我們的視頻講解會讓妳感受到司法考試的輔導和大學老師常規死板的講解的區別。我們直擊每個系統的主要知識點,用貼近生活實際的例子講解,最後搭配幾年的典型司法考題,教妳怎麽做。既然司法考試重在考察大家對主要條文的理解和運用能力,那麽我們就著重培養這兩種能力。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民法二十講》內容中的每壹個主要知識點都由三部分組成:第壹部分列舉了法律,我們不只是講理論,而是直接講中國法律的規定;第二部分是中國法的解釋,它有幾種含義以及上述法律規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第三部分是例題,給大家展示如何做例題,我們會用知識點講解例題的解法。

從9月份開始,妳拿到這本書,就可以把閱讀和看、聽視頻結合起來。如果妳覺得這本書有趣,對妳有吸引力,也可以先看視頻。也可以先看書中的壹兩章,然後再看相應部分的視頻。總之,我想通過這本書讓妳感受到司法考試輔導的教材與大學民法教材的不同,通過視頻讓妳感受到司法考試輔導老師獨特的教學方法,引導妳壹步步更快更準確的掌握知識點,這與本科的課程有很大的不同。這兩本書和配套的視頻,都是由民事刑預編的,意在引導大家走進司法考試的復習氛圍,走進中和設計推薦的復習通道和復習節奏,讓大家感受中和教育獨特的教學方式。

除了提供民法、刑法的書籍和配套視頻,中和教育還為大家提供了很多其他的服務。比如9月份推出了安卓和蘋果系統的app。可以在app上看視頻課件,在旅遊甚至蹲廁所的時候都可以通過中和App看視頻課件,司法考試復習非常方便。中和教育官網和中和APP上都有免費問答頻道。只要妳手裏有這本書,不管妳是不是學生,都可以享受答題服務。在中和教育總部的特色服務教室裏,幾十個碩士、博士正坐在網上、APP上回答妳的問題。如果妳是壹群學生,除了上面提到的免費問答服務,還有學生提問,進壹步幫助妳消除學習障礙。

我建議妳在明年9月到3月之間把民法刑法主要知識點1~2遍過壹遍,為明年春節後的正式復習打好基礎。有壹個好的開始!更重要的是,我們希望通過這兩本書的內容和兩位教授的講解,培養我們對司法考試的興趣,培養我們對司法考試的復習意識。這種“復習感”很重要。準備司法考試的感覺和在法學院學習,為了期末考試臨時抱佛腳的感覺是不壹樣的。司法考試中有壹句話叫“窺壹斑而見全豹”,“相當關鍵”。通過這兩本書和兩位教授的講解,妳可以感受到整個司法考試的精神,司法考試復習和法學院學習的區別,司法考試復習和期末考試復習的不同氛圍。這是大家最大的收獲。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通過這兩本書的講解和這兩位老師的指導,我們可以很快理解司法考試命題的特殊性,不僅是民法和刑法,其他學科也是如此。只要大家都能找到備考的感覺,那麽明年春節後的復習就會步入正軌,壹掃而空。

如果妳對我和公教感興趣,可以關註我為妳提供民法司法考試輔導服務的兩個渠道:壹個是新浪微博,壹個是微信公眾號。希望妳能重視。我在新浪微博上的名字註冊為“民法李建偉”,微信微信官方賬號也是“司法民法李建偉”。加入我的微博和微信,這樣我們可以更好地互動。同時也能更好的聽取大家的意見。我希望妳能在9月份給我反饋這本書和視頻,我會將其吸收到即將舉行的司法考試講座“李建偉論民法”的內容中。

  • 上一篇:心理學實習經歷範文
  • 下一篇:我的理想作文是400字,六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