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鄰裏之間有矛盾糾紛時,要協商解決。打架是違法行為。鄰裏之間發生糾紛和矛盾時,雙方都要冷靜下來,尋求解決矛盾的方法。如果雙方對問題的處理都不滿意,他們還可以尋求其他途徑來解決矛盾。總之雙方都打不起來。
打架是違法行為,不利於問題和矛盾的解決,反而會使問題和矛盾的處理和解決更加復雜。
第二,如果雙方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尋求業主委員會解決。條條大路通羅馬。樓上小孩打球噪音太大,影響正常生活。他們應該心平氣和地告訴對方,希望孩子安靜地玩耍。如果在談判中能夠理智合理,或許矛盾就不會激化,矛盾不激化就不會有爭鬥。因為作為壹個正常人,我覺得大家都是講道理,講道理的。
退壹步說,如果妳心平氣和地把妳的要求告訴樓上,他們會對妳的要求充耳不聞。也可以去業主委員會幫妳解決。解決方法總是比實際困難。為什麽雙方會有這樣的爭鬥?
第三,如果業主委員會解決不了,那麽雙方都可以報警,雙方都不能違法。如果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業主委員會在調解過程中也無法幫助雙方解決。樓下的當事人可以撥打110報警,尋求警方的解決和處理。
雙方打架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打架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
第四,我想說的是打架的結果。任何壹方贏了進牢房,輸了進病房。雙方都輸了。雙方發生肢體沖突,互打出手,最後的結果是贏得牢獄之災,接受法律的懲罰,身體和精神遭受雙重打擊,還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壹定的經濟負擔。
如果妳在戰鬥中被擊敗,妳的身體將在醫院的病床上遭受疾病的折磨。即使對方支付了妳的醫藥費,妳的身體和精神也會受到雙重打擊,影響妳正常的學習、工作或生活。我覺得這個結果可能是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
第五,遠親不如近鄰,解鈴還須系鈴人。鄰裏矛盾只鬧不鬧,讓他三分有什麽不好?萬裏長城今天還在,但是我沒有看到秦始皇。在中國古代,安徽桐城三尺巷的故事在民間廣為流傳,成為解決鄰裏糾紛和矛盾的典範,為當代人樹立了榜樣。
在和諧社會的今天,難道我們當代人的智慧趕不上古人嗎?退壹步,讓三分平靜。沖動是魔鬼,只會讓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復雜尖銳,不利於問題和矛盾的解決!和諧是珍貴的!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歡迎關註喜歡並轉發@走在筆尖上的舞者,交流探討相關問題。這是壹起由“球”引發的血案。樓下鄰居嫌樓上3歲小孩玩球聲音太大,就推門打了男方壹家。為了保護孩子和老人,男主奮起反抗,卻被拘留10天。
——雙方各執壹詞。誰對誰錯?我們看看雙方怎麽說。
樓上景觀:
樓上住戶的弟弟楊先生說,當晚3歲的孩子在樓下打了壹場球,在樓下說了壹次。但是後來球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樓下,鄭夫人帶著兩個二十多歲的兒子來找妳。
8歲受傷女孩說,當時楊先生正在上廁所,敲門聲很大。楊先生用褲子拉開門,門開了對方壹拳打在地上。因為害怕,她給奶奶打了電話,來的時候也是被打在地上。然後拿出手機拍攝,被鄭女士追著用高跟鞋打。她跪在地上磕頭說不錄了,求他們不要打太多。我3歲的妹妹嚇得躲在冰箱的角落裏哭了
樓上的女主人小芳說,她家有兩個寶寶,壹直都很關註。臥室裏特意鋪了厚厚的墊子,防止聲音影響到別人。孩子們的玩具大部分都搬走了,家裏的拖鞋換成了軟底的。但即便如此,對方還是經常找上門來,說洗澡水和馬桶沖水的聲音影響了他家。她認為丈夫這樣做是因為他在保護老人和孩子,是正當防衛,不應該被拘留。
樓下景觀:
樓下的鄭先生說,樓上經常發出噪音,兩家早有怨言。他們家壹般都是10以後睡覺,但是樓上淩晨有時候會發出噪音。事發當晚,壹家人正在吃飯,樓上壹直傳來球的聲音,這讓壹家人很不開心。我第壹次被警告了。第二次上去就開始打了。那天晚上,他碰巧出差不在家。
此外,他還轉述了鄭夫人的話,說那天娘三被鎖在樓上的屋裏,不準出門。當被問及老人和主人都被“母親”打倒在地,老人絕望呼救時,鄭先生說現在不對勁。
傷害報告:
只有鄭太太在樓下受了輕傷!傷者都是樓上住戶。
壹名3歲女童受驚嚇後出現抽搐等局部癲癇。被打的老人剛做完腫瘤手術,全身被打、被踢、被扭、被咬、被撓。壹名8歲女童手部受傷開裂,伴有局部充血腫脹。該男子多處受傷,如腹部、頭頂和手臂。
作者的觀點:
我覺得這件事的起因,誰對誰錯,壹直不清楚,雙方各執壹詞。小方說,家裏沖廁所洗澡的聲音,樓下都當成噪音了。在樓下,他們說他們已經被樓上的噪音困擾很久了。因為兩家都有說謊的嫌疑,不好評論對錯!
但是,有壹點是肯定的:如果樓上長期制造噪音是真的,那麽制造噪音肯定是不對的。不應該影響別人家的休息。相關部門可以到小區走訪,了解鄰居的看法,以及這種長期的噪音是否真的存在。
但是不管有沒有噪音,打人肯定是不對的。樓下的鄭夫人和她兩個成年的兒子,甚至老太太和孩子,個個狠心,思想絕對偏激。不排除她把鄰居家洗澡和沖廁所的噪音當成了長期困擾他們的噪音。如果妳撞了人,妳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我覺得這個事情不應該是拘留這麽簡單。量刑要根據傷情。
再說!鄭夫人說她媽媽被鎖在樓上的房間裏,顯然是在撒謊。受傷的都是其他人。妳怎麽能把這三個人關在樓上?並且事後鄭夫人的壹個兒子故意失蹤,逃避責任,應該嚴懲。
至於樓上被打卻被拘留的楊先生,我認為判決是錯誤的。對方上門,對家裏的老人小孩很殘忍。壹家之主要保護老人和孩子而不還手是不可能的。反擊是合理的。小女孩被嚇成癲癇,當時的情景可以腦補。如果她不反擊,這種情況就說不通了。
至於民事賠償,雙方應該分別賠償對方。
我想說打得好,打得好!擊中了我心中的怒火!擊中了我心中的怨恨!不再在沈默中爆發,而是在沈默中滅亡!最近在河南省鄭州市,因為樓上3歲女孩打球聲音太大,樓下鄰居忍無可忍,把樓上全家暴打壹頓!3歲女孩被嚇出癲癇,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樓上男主報復拘留10天,樓下住戶拘留15天。
樓上樓下,這兩家積怨已久,不會為了壹件小事不聊壹聊就打起來!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每天,我們擡頭不見低頭見。每個人都願意和鄰居和睦相處。如果不是忍無可忍,誰也不想做出過激的行為!
這種事情在生活中每天都在發生,大多數人都采取了隱忍!我很理解打人者,也很理解被打的人!
我的鄰居是三個孩子。自從他們去年搬來後,我沒有壹天安靜過,每天都很有耐心!因為今年的疫情,我被困在家裏40多天。這噪音快把我逼瘋了!每天早上從開始到晚上,他們的孩子就開始在家裏拼命跑,或者在家裏拍幾個小時的球!半夜沒睡,笑鬧鬧!我在家裏告訴她,在單位群裏提醒她,我還是我行我素!
大家都有孩子,互相理解才是主要的!現在生活壓力越來越大,想在家安靜壹下。如果妳的鄰居從早到晚吵吵鬧鬧!妳願意把妳的家當成遊樂場嗎?
相信這位鄰居也溝通了很多方式,最後還是沒有合理解決!從沈寂到最終爆發!我相信打人者也是壹個善良的人!
以暴制暴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很容易造成兩敗俱傷!我們不想看到受傷的場景!最終還是要回歸教育!從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做起,從孩子教育做起,從家長以身作則做起!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這兩天都是人們茶余飯後的熱門話題,因為房子的噪音,這樣的事情不應該發生,沒有贏家!
2020年7月3日,鄭州市某小區晚上18左右,樓下小孩疑似大聲打球。樓下老太太帶著兩個兒子推門進去。樓上的8歲女孩被樓下的鄰居打了,壹起被打的還有樓上房主的哥哥和60歲的母親。打鬥持續了壹個小時左右,三歲的孩子被嚇出了癲癇。經鑒定,樓上兩人輕傷,樓下只有鄭太太輕傷。
8月23日,警方調解未果,鄭老太和樓下壹個兒子被拘留15天。另壹個兒子不見了,樓上反擊的楊也被拘留10天。樓上的家人對此不服,認為楊為了保護家人而反擊是天經地義的。有律師認為,面對不法侵害,還擊導致對方受傷,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法律責任。是否屬於正當防衛需要警方認證,案件正在進壹步處理中!
這起因房屋噪音引發的暴力事件,對樓上樓下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樓上兩個大人受輕傷,需要住院治療。孩子被嚇成癲癇,給孩子和家人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創傷。可憐的孩子!我在樓下受傷,我要自己賠償,但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註定要為自己的沖動付出代價!
鄰裏之間,妳敬我壹尺,我敬妳三尺,凡事都要好好商量,設身處地,從自己身上找原因,避免矛盾升級,看重和諧,才能享受和諧生活帶來的快樂!
事件回顧:因為樓上孩子玩球聲音太大,樓下阿姨帶著兩個兒子上樓毆打樓上鄰居。樓上有壹個三十多歲的男主人,壹個8歲的小女孩,壹個3歲的小女孩,還有壹個六十多歲的老奶奶。打了差不多壹個小時,男主肚子上有高跟鞋,三歲小孩嚇出癲癇。男主因自衛被拘留10天。打人者被拘留15天!
家裏有個孩子總是坐立不安。我相信兩家的矛盾不是因為壹次吵架跑上樓打人引起的,而是在家裏打人是不對的。我覺得兩家都有錯!鄰居吵鬧,要及時溝通,約束孩子,盡量減少矛盾打人,進屋打人,就是知法犯法!有點吵,但是很賣座。如果出了事,妳進了監獄,會影響兩個家庭,造成身體傷害。就算花錢看病,人家也要吃虧啊!
老人的手直接被扣了,真的很惡毒。8歲的小女孩當時說,請不要打我奶奶!
給孩子造成的心理創傷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彌補。大人看著自己的家人挨打都難受,更別說孩子了!
這打人,還做得到嗎?問他有沒有買過地板振動器,自稱高品質的人都不知道有!
兩家都被拘留,但男主人也因自衛被拘留。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這樣壹來,以後住在家裏就沒有安全感了!
鄰居,鄰居,家人!要互相包容,住在樓上的居民不要吵著讓樓下鄰居買單。如果他們實在無法溝通,就報警,讓警察調解。不要因為沖動給雙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創傷,讓矛盾及時冷卻。
兩家人的矛盾只是因為樓上住戶吃飯時的吵鬧,導致樓下住戶心情不愉快,於是沖上樓痛打樓上住戶。所以兩家人上樓下樓時發生了肢體沖突。按理說,產生這種矛盾的原因是樓上的孩子鬧得太大,有些擾民。不過反正我上樓打人是因為我太吵了。顯然有點小題大做,脾氣太暴躁。
值得壹提的是,這兩層樓的住戶有矛盾。按理說是樓下住戶的錯,樓下住戶先動,樓上住戶還手。但意想不到的反轉是,樓上反擊的住戶也被拘留了。當地警方給出的解釋是,因為樓上住戶也打了對方,所以要拘留。
當地警方的這種解釋和處理,從目前已知的情況可以判斷。我覺得是處理不當,因為是樓下的住戶上門鬧事。也是樓下住戶先動手打人的,他之所以打人,只是因為受不了樓上住戶的吵鬧。那個男的來找妳,在家被打。他怎麽可能不還手?我認為樓上的住戶是正當防衛,不應該被拘留。當然,我只是根據目前已知的情況這麽認為。後續事件如何發展,還要看當地警方能給出什麽新的細節。
樓下的鄰居覺得樓上太吵了。樓下老太太帶著兩個兒子,把樓上壹家人都打了壹頓,樓上的孩子都嚇出癲癇來了。
在河南鄭州,壹名8歲女童因打球被樓上鄰居毆打。男子試圖保護家人,打人者最終被拘留15天,被打的人被拘留10天。
樓下鄰居口腔外科:
1,吃飯的時候聽到樓上球砰砰響,已經上訴兩次了。
2、樓下反映吵鬧,樓上把樓下鎖在他家,樓上把我們三個關在屋裏。
3.樓上淩晨壹兩點還沒睡,在鬧。
樓上的鄰居口述:
1,我壹開門,對方壹拳就打了我叔叔,把他按在地上。
2.我錄了打人的視頻,樓下的老頭過來搶我手機。
3.我家有兩個孩子,其中壹個三歲。她聽了樓下的,讓我們在臥室的腳後面放壹個爬行墊。
4.樓下經常早上來反映樓上洗澡水和馬桶沖水的聲音,樓下都能聽到。
5.樓下鄰居為了“報復”買了搖樓器,經常故意搖樓,物業也介入了。
“老太婆說老太婆對,公說公對。”現在樓下的問題是,“我闖入民房,打了我全家。我為什麽被拘留?”
樓下擅自闖入樓上,樓上男主人自衛還擊,樓上3歲女孩嚇成癲癇;壹個8歲的孩子,左臂外側有壹個不規則的裂口,並伴有明顯的局部充血腫脹;壹名56歲的男子在接受惡性腫瘤手術後,在樓下被打、踢、扭、撓。
大家都是鄰居。既然已經買了永久居住的房子,就沒有人會因為噪音而打架。肯定是積怨已久,吵起來會讓人生氣。跟樓上說多少次好話都沒用,忍無可忍就打起來了。
雖然如下闖入樓上打人確實不對,但樓上有檢討的余地,也要想想為別人承受噪音的痛苦。如果不是不堪,誰願意做這麽激進的事情?
壹般來說,樓下自己和樓上溝通是無效的,應該找物業民警勸導。理性來說,樓上拍球真的不對。非法闖入毆打他人,要承擔法律責任。我覺得樓上自衛保護家人是對的。
先說上下鄰居的關系。沖過去打別人是不對的。樓下鄰居多次反映,樓上鄰居壹直沒有改變噪音問題。但是,大家都有孩子,互相理解。如果樓上鄰居說樓下受不了洗澡沖廁所的聲音是真的,那樓下鄰居就太過分了。
看了這篇報道,說實話,這個結果是雙方造成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錯的事情負責。
這件事的起因始於樓上小孩玩球產生的噪音,對樓下鄰居的生活造成影響,導致雙方產生矛盾。
矛盾是雙方造成的,樓上過錯大。此事發生後,樓下鄰居多次上樓協商處理此事,但從此次事件的爆發來看,樓上並沒有做好孩子打球時制造噪音的工作,仍然對樓下鄰居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響。樓上考慮的太自私了,他們只為孩子玩,卻不知道對樓下生活的不良影響。期間下樓到樓上討論爭論可能不太友好,兩者結合會導致矛盾升級,釀成悲劇!
在樓下闖民宅,打人,是大錯特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樓上亂,不靠譜。自己不能打人,尤其是小孩和孩子。這樣的行為太惡劣了。妳完全可以采取協商或者法律手段來解決樓上的行為。打人是不對的,傷人是違法的。
總之樓上的不作為和樓下的沖動造成了悲劇。根本原因是鄰居不懂得處理矛盾。這種事情其實是有壹些合理的處置方法的。
1,找到矛盾的根源
這件事的根本原因是樓上小孩玩球產生的噪音,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
2.溝通協商解決沖突
樓下的噪音被樓上的噪音影響後,要第壹時間告訴樓上,不要只是忍著;其次,樓上知道這件事後,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樓下鄰居的生活不再受到影響。方法有很多,比如把孩子打球的時間和樓下休息的時間錯開,減少孩子打球的時間,或者幹脆帶孩子去小區下面玩,為了不因為自己而影響樓下人的生活。
3.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報警,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在溝通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報警處理。在警察叔叔的調整下,相信樓上壹定會收斂的。千萬不要用暴力手段解決事情,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只會害人害己!
7月3日晚,由於樓上三歲小孩玩球聲音太大,影響樓下鄰居吃晚飯,於是樓下鄰居在第壹次挨家挨戶警告後,第二次聽到球的聲音,母子二人上門毆打樓上壹家人。
在這件事情上,我感覺雙方家庭都有錯的地方,就是沒有體諒和包容對方。
其實對於這兩家來說,並沒有太大的矛盾。但是,正是因為壹些聲音引起的不滿,如果我們退壹步,多壹些寬容,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了。
首先,樓上住戶首先有過錯。據了解,我們知道樓下居民對樓上居民不滿已經不是壹天兩天了。他們已經告訴他們很多次不要說話太大聲。樓上住戶雖然給房間加了厚厚的涼席,但實際上未必有多大作用。
樓下鄰居多次反應後,更要註意讓孩子不要在家裏玩球,尤其是晚上大家都休息後。
其次,樓下住戶的行為過激。其實我們可以理解樓下住戶被樓上鄰居吵到的感受,但是在法治社會,誰先打人誰就錯了!
既然他們對樓上住戶如此不滿,覺得溝通得不到好的結果,可以選擇投訴,讓物業出面解決這件事。
而且,作為鄰居,幾乎每天看到的東西,妳都不能擡頭去看。即使不喜歡或者不滿意,也沒必要氣到打人。拳頭解決不了事情,只會讓事情越來越亂。
結論裏說遠親不如近鄰,如果鄰居之間能夠互相理解,友好相待,確實是壹件很美好的事情。
但是,如果我們不夠寬容理解對方,也非常容易因為壹些瑣事撕破臉皮,導致老死不相往來的局面。
所以,人還是要學會理解,學會包容,遇到事情不要太激動,學會冷靜處理,才不會把事情越搞越糟!
打人者不壹定理虧,同樣被打的壹方也不壹定對,但有壹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打人是壹種錯誤的處理方式,這個事件只能定義為打架。
千萬不要聽信片面之詞。需要兩只手才能鼓掌。既然兩家有矛盾,而且已經開始做了,雙方都有責任指定,不能用道德綁架。這個案子是根據雙方的實力來判斷的。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經歷過打擾樓上樓下的人的情況。當時我也因為樓上有小孩拖桌椅被樓上提醒過,考慮到家裏有小孩和老人,但是我去了之後就完全不理他們了,態度很強硬。結果我差點動了手。所以具體的事情需要具體分析。事實就是事實,道德屬於道德。這是兩回事,不能混為壹談。
壹方面,家裏有孩子,寬容是對的,但是管理和監督是父母的責任。“孩子可以隨意擾民”不是正確的理由。退壹步說,就算幹擾了鄰居,那麽孩子也不應該成為談判的籌碼。父母能不能態度好壹點?這樣會不會更好處理這件事,更珍惜鄰居的感情?畢竟誰也不欠誰的,壹切都讓妳來做。
另外,作為被打擾的壹方,如果噪音不大,大部分不會上樓解決噪音問題。畢竟孩子是好動的,但是如果超過了壹定的承受限度,影響了孩子的日常休息和工作,那麽這就不是壹件小事,人人平等不只是嘴上說說而已。這有法律依據。但是,依法辦事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也是行為準則。如果違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違法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更何況還嚇到了3歲的小女孩。這是不理智的行為。
比如這個案子,我看了壹個報道,樓上把樓下的鄰居鎖在屋裏,於是他們動手了。如果是真的,可以說當時雙方都比較激動和沖動。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僅僅以誰先動手來劃分責任,雙方的責任基本壹致,都有過錯。最後的結果應該是,雙方都要為對方承擔醫療費用,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具體結果以警方披露為準,鄰裏之間的和諧共處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