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來,隨著監督法的頒布實施,人大監督工作進入了壹個嶄新的歷史階段。新的形勢表明,作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大依法行使監督權將逐步成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重點。為紮實推進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我們結合縣委學習實踐活動進行了調研。
總體工作計劃的安排,會同縣人大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及縣直有關部門負責同誌,於2009年4月9日至5月6日對縣鄉人大監督工作進行了為期近壹個月的專題調研。
壹個
在過去的壹個月裏,調研組召開了征求意見的座談會,有20多個部門參加,包括紀委、監察局、法院、檢察院、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和信訪局。10余名省州縣人大代表參加了座談會,座談會先後深入平湖、卡普、廟兒河、崖州、通州、老鼠倉等鄉鎮。
調研組通過縣級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自查、走訪人大代表、聽取幹部群眾意見、觀察基層人大建設和工作等方式,調研了縣鄉兩級人大監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制度建設和作用。近年來,中央政府和各省、地、縣委高度重視人大工作,進壹步加強對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積極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先後作出了進壹步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決定。特別是監督法頒布實施以來,對人大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縣人大常委會和鄉鎮人大貫徹監督法及有關決定,立足發展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壹是監管意識明顯增強。通過實施監督法,加大監督力度,各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自覺性、主動性、積極性逐步提高,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強化監督的意識不斷增強。二是監管的目標更加明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推動和促進發展作為壹切工作的同壹目標,進壹步明確了NPC監察在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第三,監督的內容更加具體。把監督實效作為檢查工作的主要標準,使監督事項更加突出,更具主題性、階段性和及時性。第四,監督質量有所提高。通過實踐中的不斷探索和總結,突出監督重點,改進監督方式,註重監督實效,使監督既註重程序,又註重實質,既註重結果的確定,又註重過程的完善。
二
轉型以來,縣人大常委會在黨中央領導下,依法有效行使監督權,保障了憲法和法律在我縣的實施,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壹)監督——體現為民服務的中心。
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是督查工作的根本主題。
2.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職責。壹是密切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調查、視察和檢查,聽取和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出決議、決定或審議意見。
項目。如已督促縣農業部門解決塘邊鎮雜交玉米種子質量問題,縣國土部門辦理落實白龍鄉土地使用證,縣水利部門解決崖州鎮人畜飲水安全問題。二是強化監督代表提出的建議。通過采取會議交辦、現場督辦、聽取辦理情況(2)督辦——著力改進完善工作。
把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自身建設作為提高監管水平的前提和基礎。1.改進監管方式。第壹,監管環節突出壹個“實”字。為規範審議程序,試行“壹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審議表決制度,先後對65份“壹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進行審議表決。其中,縣林業局關於《森林法實施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和縣發改局“十壹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不是第壹次通過,而是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後重新審議。“表決制”的實行,使審議環節更加突出和實質性,審議結果更加體現會議的合法性、程序性和嚴肅性。二、監管渠道把握壹個“寬”字。將政府職能部門工作評價拓展為監督的有效方式,綜合運用檢查調研、座談交流、個別走訪、民主測評、征求意見等形式,幫助被評價部門發現問題、強化整改、推動工作。第三,監管模式追求壹個“活”字。他善於統壹集體行使職權與個人履行職責的關系。對壹些重大問題、重點建議和重大信訪事項進行監督時,采取代表約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調查了解的形式,需要進壹步監督的事項由常委會會議或主任會議督促落實,使監督手段更加有效,能夠更有效地解決問題。
2.完善監督機制。壹是建立健全監督評議機制。制定了《* *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暫行辦法》、《議事規則》、《人事任免暫行辦法》、《財政預算監督暫行辦法》。二是建立健全監督工作機制。制定了《* *縣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督辦暫行辦法》和《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暫行辦法》,進壹步明確了督辦單位和承辦機關的具體職責。三是建立健全協調聯系工作機制。制定了《* *縣人大常委會聯系人大代表暫行辦法》、《指導聯系鄉鎮人大工作暫行辦法》、《聯系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暫行辦法》,使常委會與人大代表、鄉鎮人大和縣“壹府兩院”的聯系溝通更加規範有效。四是建立健全監督公開工作機制。制定常委會列席規則,規範邀請公民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進壹步拓寬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渠道,增強NPC監督公開透明。五是建立健全組織管理工作機制。制定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和《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本級人大代表辦法》,為規範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提供了制度保障。
3.加強質量監督。首先是加強學習和培訓。多種形式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專題學習討論、法律法規和NPC制度理論專題培訓、組織學習考察、開設網上NPC工作專欄等。* * *舉辦培訓班和業務講座6期,組織機關幹部參加各類培訓和考察50人次,新聞媒體采用理論文章和新聞文章65438篇,進壹步提高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幹部的履職水平。二是加強作風建設。我們經常組織幹部職工深入基層,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實踐活動,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 * *幫助基層辦實事50多件,落實幫扶資金物資45萬余元,進壹步拉近了NPC幹部群眾的距離,增強了他們的履職意識。三是加強團隊管理。充分認識做好機關工作的重要性,推進機關績效考核機制建設,註重發揮機關工作職能和參謀助手作用,積極為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提供服務。
監督----註重代表的作用。
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為提高監督能力的重點和關鍵的作用,使監督過程更多地體現民主、民意和民權。
2.邀請代表參加會議和活動。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已成為壹項經常性的工作制度。根據每次會議的議程,結合代表的專業特點和個人意願,* * *邀請了60多名相關領域和熟悉情況的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活動,現場邀請人大代表,邀請120余人參加活動。活動中,代表們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對提高審議質量和監督實效發揮了重要作用。
3.組織代表進行重點視察和調查。先後組織了5次不同規模的省、州、縣人大集中視察調研,參加代表270余人,深入全縣19個鄉鎮和部分學校、企業、社區,重點圍繞我縣重大項目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旅遊業發展、小城鎮建設、扶貧開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林權制度改革等內容,每位視察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均交由省、州、縣人民政府研究處理,進壹步發揮了NPC代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三
從總體上看,NPC的監管力度進壹步加強,監管的意識、手段和實效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在調研過程中,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監督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要求仍是薄弱環節,離形勢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仍然存在壹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影響了NPC監督職能的發揮。
(壹)從監管理念來看,存在認識上的混亂。對NPC監督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壹步提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方面,作為監督主體,主動監督的意識不強,仍存在“黨委不點頭不能監督;政府不高興,不方便監管;遇到大問題不敢監督,對人大監督能發揮多大作用、權力如何合適的困惑,想的多是支持配合,少是監督制約;受傳統思維和社會輿論的影響,仍然存在“船到碼頭,車到車站,很難退居二線”的消極心態。另壹方面,作為被監督人,還缺乏自覺接受監督的觀念,對NPC監督的法律地位和權力認識模糊。他認為NPC監督是例行公事,是吹毛求疵,是對工作的否定,沒有引起根本重視。兩方面的認知偏差影響了監督職能的發揮,使監督工作處於被動局面。
(2)從監管體制來看,需要理順關系。由於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目前黨和國家機關的壹些運行體制尚未完全理順,這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NPC的監督職能。第壹,NPC和黨委的關系。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對象是本級人民政府查字典示範網(FANWEN.CHAZIDIAN.COM)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實踐中,由於黨政職能沒有真正分開,很多工作都是黨委決定、政府辦理,或者黨委和政府共同決策。作為接受黨委領導、監督政府工作的人大常委會,很容易陷入“兩難”境地,導致NPC的監督束手束腳,難以深入開展工作。而且目前我縣還有13個鄉鎮人大主席兼任黨委書記,黨委書記處於“壹把手”的位置,無法從時間和精力上兼顧人大工作,這也是影響基層人大監督的主要原因之壹。第二,人大與“壹府兩院”的關系。政府應當接受上級黨委、人民政府的領導,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的決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也要接受上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和監督,公、檢、法等審判機關也要接受黨委政法委的直接領導,這涉及到很多層面的監督,給NPC的監督帶來壹定的困難。值得註意的是,在鄉鎮,考慮到黨委書記任務重,配備了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但實際情況是普遍存在專職不專的現象。幾乎所有的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都參加過政府工作,把大部分精力放在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上,很少有時間和精力去打理專職人大的工作,這也成為基層人大監督的難題。第三,人大與政府垂直管理部門的關系。壹些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如工商、國土、稅務、質監、食藥監等職能部門,實行垂直領導和管理,在行政關系上基本脫離地方政府。但是,這些部門的工作仍然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大如何對政府部門進行監督也需要制度上的合理化。
(三)從監督效果來看,實際效果不夠明顯。受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制約,質量不高、監管不力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壹是程序監督多,實質監督少。比如對計劃、預算、重大項目規劃的監督,大多遵循法定的審查程序。各項指標是否科學合理,難以深入審查。做出的審議意見比較原則和籠統,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使得監督流於形式,缺乏權威性和嚴肅性。二是壹般監管多,專項監管少。比如,在聽取和審議“壹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時,更多關註監督範圍廣,導致監督重點不夠突出;在確定審議議題時,更多地註重對整體工作的監督,使得議題的要點不夠明顯,客觀上形成了“綜合”,壹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督效果。第三,彈性監管多,剛性監管少。更加註重監督形式的嚴肅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對壹些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敏感問題、焦點問題缺乏深入的認識和相關的處置措施,使監督不能體現出應有的力度和實效。第四,暗示性監督多,強制性監督少。評議報告、執法檢查、述職、檢查、調查等方式被廣泛使用,對存在和發現的問題基本以意見建議的方式督促解決,質詢、特定問題調查、免職、罷免等強制監督方式很少使用。在無法決定監督結果的情況下,只註意幫助改進流程。
(四)從監督程序的角度來看,該制度仍有欠缺。監察法的頒布實施,推動了NPC監察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但是,面對形勢的發展和監管的實際需要,還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有些規定過於原則,監管標準不統壹,強制性特征不足,執行起來困難重重。如果聽取和審議“壹府兩院”的工作報告,未經批準的報告如何處理,法律規定不夠具體;此外,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法律監督手段也存在類似情況。縣人大常委會改革創新的壹些監督形式因條件不成熟,沒有以規範的形式實施,相關制度和程序缺乏保障,對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也有壹定影響。
(五)從監督能力來看,組織缺乏保障。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的加快,人大監督的任務日益繁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顯然無法應對龐大的政府及其部門、法院和檢察院。壹是缺乏監管專業人才。常委會組成人員構成不合理,專職人員比例較低,相當壹部分成員為兼職,難以集中精力開展人大工作,影響了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二是監督機構設置不合理。常委會內設工作機構是常委會監督職能的實際執行者和具體操作者,但仍存在缺員、掛名等問題。目前內部工作機構為“五委壹辦”。除了辦公室,每個工委只有壹個人(主任或副主任),可以說既是具體工作者,又是分管領導的秘書,有時還要當辦公室打字員;由於省、州人大對縣級人大設立的機構名稱、數量、人數沒有明確規定,各縣根據具體情況設立的機構名稱、數量、人數也不統壹。反映到鄉鎮人大,除了專職副主席(114),沒有專職秘書。雖然縣委組織部多次確定兼職人員,但由於人事變動頻繁,沒有額外的人員編制,現在大部分鄉鎮都是自己認定的臨時兼職書記。三是代表整體素質不高。在人大換屆選舉中,由於代表階層和結構比例的制約,沒有充分考慮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能力,導致大量代表素質低下。除幹部外,51.7%的代表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基層人大代表,履職能力較差。
四
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緊緊圍繞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使監管工作的全過程更好地體現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壹是突出“發展”主題,堅持服務大局。自覺支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牢固樹立發展是第壹要務的理念,使人大監督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二是突出“民生”核心,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監督為民的理念,通過人大的有效監督,促使“壹府兩院”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使人大監督更好地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內涵;三是突出“創新”理念,堅持改進工作。牢固樹立創新理念,發揮NPC監督優勢,不斷改進和完善監督方法,提高監督能力和水平,使NPC監督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通過調研,我們深刻認識到,提高NPC監管水平的關鍵是解決好“監管什麽、怎麽監管、怎樣監管”的問題,既要註重結果的變化,也要註重過程的改進。我們建議:
(1)科學確定監管重點。首先是嚴格控制選題過程。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和從群眾中去、到群眾中去的方式,明確選題程序為:面向社會,從代表、群眾和社會各界普遍關註和反映的問題中廣泛選取監督選題;主任會議初步確定了全年監管重點;相關工作委員會提出具體建議;做
辦公室擬定年度監督計劃(草案);就監管方案(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主任會議討論並確定年度監督計劃(草案);向縣委上報年度督導計劃(草案);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確定年度監督計劃;通知所有代表,並向社會公布年度監督計劃;繼續收集代表和各界人士的意見,聽取合理意見,個別調整完善年度監督計劃。使選題的確定既要綜合社情民意,又要抓住本地區的監管重點。二是拓寬選題範圍。要采取“請進來”和“走出去”的方式,以接待信訪和來訪代表為切入點,加強NPC信訪工作,全面分析信訪動態,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與NPC的監督重點有機統壹起來。定期走訪和聯系NPC代表,調動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積極性,收集更多的監督課題,進壹步明確NPC常委會的監督對象,為制定年度監督計劃提供更多的課題資源。
(二)創新和改進監管方式。壹是精簡常委會會議議題。從突出重點、集中專題、增加實效的原則出發,每次會議前,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要對某些方面的工作進行深入調查了解,對會議議題進行二次篩選,提出專項審議方案,註重從總體工作中選取重點任務,從總體工作中選取難點任務,提高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針對性。二是改進檢查調查方式,采取明察與暗訪、計劃與隨機抽樣相結合的方式,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突出調研重點,逐步由綜合調研向專題調研轉變,專題調研報告要納入會議審議,成為決議、決定或審議意見的主要依據;選擇1至2個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群眾反映強烈、社會普遍關註的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增強監督實效。根據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常委會2009年工作要點安排,圍繞戰略發展全局,確定了推進新農村建設專題調研課題;圍繞農村改革與發展,確定了種植業生產、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畜牧業發展的研究課題。圍繞社會事業發展,確定加快落實教育“兩基”任務的調研課題,向縣委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推薦大力推進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狠抓投資發展環境治理優化等縣領導調研課題。三是規範重大事項提交審理機制。常委會每年以文件形式通知“壹府兩院”,“壹府兩院”報告當年需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重大事項,規定凡具有壹定投資規模的政府投資項目,均需經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以規範重大事項審議程序。四是探索建立公開監督機制,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重大事項監督過程,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接受代表和群眾監督。加強審計、監察等行政監督成果的應用。對於關系民生的重點問題,可以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拓寬監督渠道,搭建更加直接有效的監督平臺。
(3)優化和拓寬監督渠道。壹是加強人大與“壹府兩院”的信息溝通,建立健全工作報告制度、政府信息通報制度、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和代表提案承辦制度。二是暢通NPC及其常委會與社會的溝通渠道,完善代表建議辦理和信訪辦理制度,使NPC的監督建立在廣泛的民意基礎上。堅持公民列席常委會會議制度,征求公眾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公開議事日程和結果,接受代表和群眾的監督。四是充分發揮代表的直接監督作用,進壹步開展政府部門工作評議和代表述職評議,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會制度,組織代表參加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專項視察等。,從而充分發揮代表作為監督主體的作用。
(4)完善監督機制。壹是對常委會現有制度進行全面清理整合,根據監督法規定,砍掉不適應監督需要的條款,對不適應監督要求的部分進行補充修改,對需要進壹步明確的事項進行細化完善,使各項工作制度更加規範、更具操作性。二是現有的監督方式沒有形成體系的,根據NPC制度的規範化要求,參照發達地區的實踐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制度,確保常委會的每壹項監督程序都有章可循。三是加強對“壹府兩院”及其工作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常委會制度規定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實體法執行情況的監督,避免類似丙肝事件的發生,使監督工作始終堅持法律和程序,對不執行規定、不履行職責的案件作出具體決定,確保監督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5)加強實施監督和審查。壹是建立會議督查落實機制。常委會作出決議、決定或者形成審議意見後,需要成立由常委會分管相關工作的副主任、相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和委員組成的會議監督工作組,負責監督落實。對涉及面廣、問題多、影響大的工作,督導工作組將加強與“壹府兩院”及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及時交換意見,進壹步形成對會議要求的* * *認識,增強研究處理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的自覺性。二是建立跟蹤協調監督機制。加強督查過程中的調研跟蹤,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主任會議反饋,並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對“壹府兩院”及相關部門的工作提出新要求,使督查與被督查方圍繞推動工作的目標形成良性互動。三是建立實施效果評估機制。在聽取和審議“壹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的基礎上,還應對會議決議、決定或審議意見的落實結果進行表決,明確表決不能通過的處置方式,使“壹府兩院”積極落實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逐步實現全過程主動有效監督。四是依法啟動監管處置。審議報告不通過,常委會的決議、決定或者審議意見不落實,落實不力,落實效果不好。對常委會多次監督落實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具體情況,采取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免職、罷免等強制性監督手段,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六)著力提高監管能力。首先,我們必須努力學習,加強我們的素質。在學習方法上,要把集中學習與業余自學結合起來,把研討培訓與講課檢查結合起來,把理論知識學習與執勤知識學習結合起來,把學習實踐活動與履行NPC監督職能結合起來。研究對象和範圍應包括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機關工作人員。針對不同對象采取不同方式開展學習,不斷增強依法履職的能力。二是轉變作風,促進改進。只有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傾聽群眾意見,集中群眾智慧,反映群眾意願,問計於民,才能有效提高人大監督水平。三是講團結,添活力。顧全大局,加強團結,充分發揚民主,同心同德,政治上、工作上同心同德。
只有同步,形成工作活力,才能在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