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現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原則和方法是什麽?

現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原則和方法是什麽?

第二章安全管理原則第壹節安全管理理論和原則

1.安全科學管理組織原則1。規劃原則2。效果原則效果,3。反饋原則4。步驟原則5。系統性原則6。不混合和共存原則7。單壹解決方案原則8。平等原則9。責任原則10。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1。幹部

二、安全生產五大定律1。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安全生產法

這部法律的實質是認識到生產中的潛在危險,並為制定安全法規及其原則上的實施創造了可能性。這壹規律的作用受到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的制約,它將在有組織、有系統的勞動保護機構中和有目的的活動過程中得以實現。2.工作條件適應人類特征的規律

人適應環境的可能性是有壹定限度的。這個定律要求在構思壹項新技術或設計壹個新流程,以及解決其他任務時,必須建立以人為中心的觀點,必須先設計操作者的活動,再設計操作者使用的技術。要重點關註以人為主體的能源系統中的危險及其消除措施。

3.不斷系統地完善勞動條件法。該法是指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生產方式的改進,堅定不移地改革勞動安全管理,減少生產中的有害後果。這個規律可以看作是社會主義條件下國民經濟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的壹般規律的局部體現。

4.物質技術基礎適應工作條件的規律。科技進步從根本上改善了勞動條件,但不排除出現新的重要危險因素或擴大其有害影響的可能性。違反這壹規律將導致新技術效果的下降。這個規律的實質是勞動條件的改善要及時適應物質技術基礎的發展階段。

5.科學安全管理規律事故預防科學是壹門實證科學。它是建立在經驗基礎上的。經驗是掌握客觀事物的必要條件。科學地梳理個體已被證明的經驗,理清經驗事實之間的關系,形成知識體系。這個科學體系是以人體能量系統為主體,以外界能量為附帶方面的人類行為科學。與事故預防科學相關的東西相當廣泛。首先是對行動中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深入探討;其次,應用數學中的概率論研究事故發生的概率;三是作為勞動手段的系統,包括機械、電氣、化學等工程技術,以及使設備環境安全的“系統安全工程”。此外,還需要發展人機工程學,這也是進壹步學習安全管理的門戶。安全的科學管理,其目的是討論人的行為);科學地把個人或集體作為壹個系統;消除阻礙安全生產任務完成的不安全因素,使按計劃生產的安全概率最高。

安全管理的實現必須以科學、規劃、清晰的程序和正確的方法為基礎。

該法認為,可以形成勞動安全計劃指標。指標(目標)必須符合實際,目標明確,量化清晰,符合客觀條件,經濟有效,可作為壹個整體進行檢查,並以確保安全為目的,顯示其功能的完整性。總之,以上五大定律表明,不同發展階段的勞動保護都具有計劃性,都有明確的既定目標。在科學研究、實驗設計、正式設計、生產、企業改造和生產改革的各個階段,只有在認識和運用安全原則的基礎上,才有可能真正保證安全生產。

三、預防事故的五項原則(壹)可能預防原則

人禍的特點不同於天災。如果我們想防止人為的災難,我們應該立足於防患於未然。原則上,人禍是可以預防的。因此,不僅要考慮人禍發生後的對策,還要考慮發生前的對策。

安全工程重在防患於未然,這是基於災害是可以預防的這壹基本點。

但是,實際上很難防止所有的人為災難。因此,不僅要探究物質原因,還要探究人的原因。歸根結底,貫徹人禍可防的原則,必須以防患於未然為目標。

在事故原因調查報告中,經常可以看到不可抗拒地記錄事故原因。所謂不可抗拒,可能是指對受害者本人來說是不可避免的,而不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場上。如果站在防止這種事故再次發生的立場上考慮,應該還有另外壹個原因,也絕非不可抗拒,而是通過實施有效的對策,可以防患於未然。

因此,從可能預防的原則出發,在調查人禍原因時,不能使用“不可抗拒”壹詞。

以往的事故對策往往采取事後對策。比如火災爆炸的對策有:建築物的防火結構、限制危險物質的儲存量、安全距離、防爆墻、油堤等。,以減少事故發生時的損失;設置火災報警器、滅火器和滅火設備,以便在早期發現和撲滅火災;設置避難設施、急救設施等。用於災難擴大後的緊急處理。

即使這些事後對策得到充分實施,也不壹定能夠在火災和爆炸發生之前就預防它們。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有必要對來源和危險物質進行適當的管理,通過這些適當的管理來防止火災和爆炸是可能的。當然,在緊急情況下,事後采取充分的應對措施是必要的。而災難的預防只側重於事後的對策,可以說是從事故不可避免的角度出發。而這些都是建立在平等考慮可能發生的人禍和天災的基礎上的。

總之,作為人禍,是預防措施,比事故後處置更重要。安全工程的重點應該是事故發生前的對策。

(2)意外損失原則

分析災害壹詞的概念包含兩層含義:事故和由此造成的損失,討論如下。

如前所述,所謂事故就是正常流程圖中沒有記錄的事件。例如,從管道中泄漏或噴出內容物、高壓裝置破裂、可燃氣體爆炸、可燃氣體著火、鍋爐過熱、電氣設備泄漏、鋼絲繩斷裂、堆放物品倒塌、物體從高處墜落、貨車脫軌等事件都屬於事故。

這些事故的結果會造成損失。所謂損失,包括人的死亡、受傷、對健康的傷害、精神痛苦等。此外,還包括原材料和產品的燃燒或汙損、設備損壞、產量下降、賠償支付和市場損失等物質損失。

造成人的損失的事故可以稱為人的事故,造成物的損失的事故可以稱為物的事故。

人為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1)人為行為造成的事故:例如絆倒、高空墜落、人與物碰撞、人體扭動等。

(2)物體運動引起的事故:如人被飛散物擊中、重物被壓、旋轉物體被夾、車輛被撞等。

(3)接觸或吸收引起的事故:如接觸帶電電線、輻射照射、接觸高低溫物體、吸入或接觸有害物質等引起的觸電。

由於這些人的意外、疾病或傷害如骨折、脫臼、外傷、電擊傷、燒傷、凍傷、化學傷、中毒、窒息、輻射傷等。都是部分或全身造成的,有時還會造成死亡。

對於人為事故,有海因裏希定律。比如跌倒等事故,如果重復發生,會遵守這樣壹個比例:無傷300次,輕傷29次,重傷1次。這就是眾所周知的“1: 29: 300法則”。

這個比例是學者海因裏希從很多傷害事故的統計中總結出來的。事實上,這壹比例因事故類型而異,如墜落、觸電和其他重傷比例非常高的事故。所以這個規律不僅僅是數理比的意義,還意味著事故與傷害程度之間存在著偶然性的概率原理。

因此,事故與損失之間存在以下關系:“事故後果造成的損失大小或類型由偶然性決定”。重復發生的同類事故往往不壹定產生同樣的損失。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時,損壞設備的種類、受傷人員或人數、受傷部位或程度、爆炸後是否有火災,以及當時所有爆炸事故周圍的位置、人員配備、可燃物數量都是偶然確定的,無法預測。

也有發生事故完全沒有損失的情況。這種事故叫做未遂事故。即使像這樣的危險事件避免了損失,但如果再次發生,會產生多大的損失,只能靠偶然性來決定,無法預測。所以,為了防止大的損失,唯壹的辦法就是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所以可以說,不管事後有沒有損失,防災最根本最重要的是防患於未然,因為如果事故完全預防了,結果就避免了損失。

災害的概念由兩部分組成:事故及其損失。同壹事故的損失是偶然的,這個原則意義重大。

(3)次要原因原則

如前所述,防災的重點是防止事故的發生。事故的發生是有壹定原因的。即事故的發生與其原因之間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事故與原因的關系是必然的,事故與損失的關系是偶然的,是可以科學厘清的。

壹般來說,事故的原因往往可以分為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直接原因又稱首要原因,是在時間上最接近事故的原因,通常進壹步分為兩類:(1)事情的原因;(2)人為原因。

事情的起因是指設備和環境不好;人的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

其次,事故的間接原因有五個,列舉如下:

(1)的技術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和建築物的設計,建築物竣工後檢查和維護的技術不完善,機械設備的布置,廠房地面和室內照明、通風和機械工具的設計和維護,危險場所的防護設備和報警設備,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

(2)教育原因包括:缺乏安全相關知識和經驗,對作業過程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操作方法的無知、輕視和不理解,培訓不足,不良習慣和經驗不足。

(3)身體原因包括身體缺陷,如頭痛、頭暈、癲癇等疾病,近視、耳聾等殘疾,因睡眠不足、醉酒而疲勞等。

(4)精神原因包括:忽視、抗拒、不滿等不良態度,焦慮、緊張、恐怖、不和、心不在焉等精神狀態,偏執、固執等人格缺陷,傻逼等智力缺陷。

(5)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安全責任不到位,操作標準不明確,檢查維護制度缺失,人員配備不完善,勞動意誌消沈。

壹般來說,調查事故原因無非是以上五個間接原因中的壹個,或者兩個以上原因同時存在。

其實這些原因大部分是(1)、(2)、(5),而(3)、(4)相對較少。換句話說,技術、教育和管理占了大多數,可以說是造成事故的極其重要的原因。

此外,必須考慮以下原因:

(6)學校教育的原因是小學、中學、大學等教育機構的安全教育不徹底。

(7)社會或歷史原因,如安全法規或管理機構不完善、社會思想不文明、工業發展的歷史進程等。

所以以上(6)和(7)兩個原因影響深遠,很難直接提出對策。但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到,這些問題也是防止事故發生的重要問題。

在間接原因(1) ~ (7)中,我們可以分為兩類,(1) ~ (4)是次要原因,(5) ~ (7)是基本原因。

次要原因中,(1)是技術原因,(2) ~ (4)是人為原因。基本原因中,(5)是企業中處置的原因,(6)、(7)是社會上需要進壹步廣泛解決的原因。

如上所述,通過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我們可以根據以下連鎖關系來理解事故發生的過程:

損失/事故/1原因(直接原因)/2原因(間接原因)/基本原因

關於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關系,有以下幾種組合:

(直接原因)(間接原因)

物質原因——技術原因。

事物的原因——教育的原因

事物的原因——管理的原因

人為原因——技術原因。

人的原因——教育的原因

人為原因-管理原因

任何壹個原因被去除,這個鏈條就被切斷,事故就被防止了。這叫做實施預防性對策。因此,如上所述,選擇適當的預防措施取決於對事故原因的正確分析。

即使去除了直接原因,只要間接原因還存在,就不能防止直接原因再次發生。因此,作為最根本的對策,應該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追溯到次要原因和基本原因,並深入研究。

這裏需要強調的是,“疏忽”往往是事故原因的回避詞,但只是粗心大意,逃避責任,才導致了“疏忽”二字。在正確分析事故原因時不能使用。

選擇反措施的原則

上述原因中,(1)技術原因,(2)教育原因,(5)管理原因是事故發生的最主要原因。相應的防範對策有(1)技術對策,(2)教育對策,(3)法律對策。技術(工程)、教育(教育)、強制(執行)對策通常稱為“3e”安全對策,被認為是預防事故的三大支柱。

利用這三大支柱,可以達到預防事故的效果。如果片面強調這些支柱中的任何壹個,例如法治,就不可能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它只能隨著技術和教育的進步才能發揮作用,提高的順序應該是(1)技術,(2)教育,(3)法治。只有技術豐富了,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只有在技術和教育得到豐富之後,才能實施合理的法律制度。

(1)技術對策技術對策離不開安全工程對策。在設計機械裝置或工程和建造工廠時,必須認真研究和討論潛在的危險,預測某些危險發生的可能性,從技術上解決預防這些危險的對策。在項目之初就包含在藍圖中,像這樣安全設計出來的機械裝置或設施都要進行檢查和維護,以保證原計劃的實現。

為了實施這種根本性的技術對策,我們應該了解所有相關的化學品、材料、機械裝置和設施,並了解它們的危險性質、結構和具體的控制方法。

因此,不僅要匯總各種已知數據,還要確定未知性質的相關物質的各種危險性質。為了獲得機械裝置安全設計所需的其他信息,應反復進行各種實驗研究,以收集有關事故預防的信息。也可以說,這些都是安全工程學科體系良性發展的必要條件。

(2)教育對策作為壹種安全對策,不僅在工業部門,而且在教育機構舉辦的各類學校中也需要實施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教育要盡早開始,從小灌輸良好的安全知識和習慣,通過化學實驗、體育競賽、徒步旅行、騎自行車、開汽車等方式,在中學和大學實施具體的安全教育和訓練。

另壹方面,培養教師的單位必須培養能在學校擔任安全教育的教師。

工業院校、工業學院或大學工程系作為專門的教育機構,應該系統地向將來走上技術崗位的學生傳授必要的安全工程知識;公司和工廠的技術人員應根據具體的業務內容進行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的教育。

(3)法律反措施法律反措施從屬於各種標準。

作為標準,除了國家法律的規定外,還有學術團體編制的安全指南和行業標準,以及公司和工廠的內部工作標準。

其中,強制性標準稱為強制性標準,咨詢性和非強制性標準稱為推薦性標準。

法律法規必須是:強制性的,如果規定太細,有的項目會適合其規定,有的項目不適合,必然阻礙生產;因此,只有標準最低的法律和法規為準,可以適用於所有場合。

毫無疑問,法律法規是應該遵守的。事實上,如果不執行上述法律法規,事故就無法有效預防,這壹點必須充分牢記。

換句話說,這說明除了強制性法規,大量的推薦性標準也是必要的。

綜上所述,在選擇預防事故的對策時,如果沒有選擇最合適的對策,效果不會好。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獲得最合適的對策。原因分析的結果與只以直接原因為對象的對策進行比較;以第三個原因和基本原因為對象的對策是根本對策,如果可能,應選擇以基本原因為對象的對策。

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盡快實施選定的對策,不要浪費時間,而且要有把握。

(5)風險因素保護原則

1.消除潛在危險的原則

這壹原則的本質是面向科學進步的,它以某種形式的出現可以消除人們周圍環境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從而保證最大可能的安全。

安全技術的任務之壹是開發壹種在特定生產條件下確保安全的裝置,或故障安全裝置,以增加系統的可靠性。即使有人由於不安全的行為而非法操作,或者個別部件出現故障,由於這種安全裝置的作用,也將完全避免傷亡。

2.降低潛在風險因素價值的原則

這個原則可以提高安全水平,但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危險因素。本質上,這個原則只能得到壹個折中的解決方案。

例如,在人-物(環境)系統中,安裝故障-安全系統不像人機系統那樣容易。如果在室外工作或環境中存在具有化學能的有害氣體,從保護人的角度出發,需要減少吸入粉塵和毒物的量,加強個體防護。這被稱為第二個自動防故障裝置。

3.距離保護原理

危險有害因素在生產中的作用是按照壹定的與距離有關的規律減弱的。許多因素的這壹性質可以得到有效的利用。例如,可以將距離防護原理應用於放射性、噪聲等電離輻射的防護,以削弱其危害。

采用自動化和遠程控制,使操作人員遠離工作現場,實現生產設備的高度自動化,是未來的發展方向。

4.時間保護原理

這個原則就是把人在危險有害因素作用到安全極限的環境中的時間縮短。

5.屏蔽原理

這個原則就是在危險有害影響的範圍內設置障礙,以保證對人體的保護。障礙物分為機械式、光電式、吸收式(如鉛板吸收輻射)等。

6.穩固性原則

該原理與以安全為目的提高結構強度有關,通常稱為強度安全系數。比如起重運輸用的鋼絲繩,堅固防爆的電機外殼等。

7.薄弱環節原則

與上述原則相反,脆弱的部件,如保險絲、安全閥等。,在危險因素達到危險值之前提前銷毀。

8.禁止進入的原則

這個原則是防止人落入危險有害因素作用的區域,或者消除危險有害因素落入人操作的區域。例如安全柵欄等。

9.鎖定原理

這個原理是保證壹些組件以某種方式強制交互,以保證安全運行。比如防爆電氣設備,當防爆性能受損時,會自動切斷電源,吊籠安全門無法關閉和打開。

10.更換操作員的原則

在危險有害因素可以消除的情況下,可以用機器人或自動控制器來代替人,以擺脫不安全的工人帶來的危害。

1l。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則

針對人的主要系統及其部件、組織和技術,如光、聲信息和標誌、不同顏色的信號、安全儀器、培訓工人等。,用於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節安全管理的十條公理

壹、防止傷亡事故的三項基本原則

1.建立和維護利益:做好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必須提高領導、專業人員、安全工程師、工人等的意識和覺悟。,並有興趣為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努力工作,我們稱之為專業精神。此外,我們必須堅持不懈,並有決心發展勞動保護科學,為人民的福利而奮鬥終身。

2.發現事實:開展調查研究,分析工業事故的本質原因,預測不安全因素。

3.據實采取行動:根據不安全因素的規律,運用控制技術,采取預防措施和補救行動,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第二,受傷是事故的嚴重後果,沒有受傷的事故也是事故。事故主要是由於人的不安全動作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的。

第三,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人的失誤是大多數工業事故的直接原因,這涉及到行為科學。

第四,人們在受傷之前已經暴露在不安全因素中許多到壹千萬次。重傷大多是偶然事件,但也有很多沒有傷害或未遂事件作為前兆的隱患或事故。

事故分析證明,每壹次不幸的事故都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但很多其他類似事故都沒有造成人員受傷(有驚無險)。從傷亡概率來看,同壹勞動者發生的330起類似事故中,300起未造成人員受傷,29起造成輕傷,1起造成重傷。圖2-1顯示了這項研究的結果。

圖2-1所示的1:29:300的比例表明,發生在同壹人身上的330起類似事故中,300起未受傷,29起輕傷,只有1起重傷。平均而言,第壹個事件或壹組事件中的任何事件都可能導致嚴重傷害。三角形下面的長方形底層,有幾千萬個不安全的實例和不安全的情況。2-1

在300次未遂事故中,這名工人遇到了以下情況:他在濕滑的地板上失去平衡,差點摔倒,但他抓住了附近的壹根柱子,幸免於難;還有壹次,他雖然真的摔了壹跤,但是摔在軟綿綿的泡沫堆上卻沒有受傷;有壹次他穿著棉衣被飛來的砂輪碎片打在身上,沒有受傷;最後被車床切屑弄傷,傷勢嚴重。事實清楚地指出,重傷往往不是壹系列事件中的第壹個事故,而可能是最後壹個事件的結果,也可能發生在任何壹個中間點。

上面提到的300: 29: 1的比例只是壹個統計上的例子。實際比例很難用數理概率統計,因為缺乏輕傷和輕傷的信息,也缺乏無害事件的數據。

確定無傷害、輕傷和重大傷亡事故的比例,可以用下面兩個例子來說明:

示例1。壹名工人在潮濕的地板上滑倒,摔壞了膝蓋骨,造成重傷。六年來,他習慣壹次弄濕壹大塊地板,而不擦幹。男人的失誤幾乎總是發生。計算比例為1800: 0: 1。

例2。壹名機械師試圖用手將5英寸寬的皮帶掛在24小時旋轉的滑輪上,但由於沒有使用拉帶桿,站在搖晃的梯子上,穿著寬大的長袖工作服,最後被滑輪絞住,被壓死。事故調查結果顯示,他使用這種每天系腰帶的方法已經好幾年了。查了四年的病歷(急救用藥記錄),發現他治療過33次手臂擦傷。他所有的工人都欽佩他聰明的策略。估計比例是1200: 33: 1。

重傷和死亡都是意外。而不安全因素或動作在事故發生前已經暴露了上千次,為監督、控制和預防提供了很多機會。如果企業領導、工段長、班長、專職安全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技術改造任務、安全思想教育做得好,抓得及時,許多重大傷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 上一篇:物權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 下一篇:項目合作意向書模板模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