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調試設備,確保高效試驗。
目前使用的法院在線開庭,當事人主要通過微信小程序或電腦客戶端登錄。手機壹定要用智能手機,電腦客戶端特別註意配備高清攝像頭和麥克風。同時要保證客戶端的網絡環境運行良好,避免設備故障或網絡堵塞。建議當事人在收到會議號後提前登錄調試設備,準備好開庭時核對身份信息的身份證件,選擇安靜的地方參加開庭。
2.加強線下溝通,提高線上效率。
目前,從立案到量刑,當事人都可以進行網上訴訟。但為此,在開庭前做好線下溝通是必要的。建議當事人提前向法院郵寄各種原始材料,特別是起訴書原件、訴訟代理人授權手續原件、紙質證據材料原件、物證等。,以方便法官在網上庭審時提前查閱原始材料,提高壹次性完成網上庭審的成功率。
3.註意法庭禮儀,保證法庭秩序。
線上審判和線下審判壹樣,需要遵守法庭紀律。當事人參加網上庭審時,必須認真聽取系統自動讀取的法庭紀律和相關訴訟事項。開庭時,要聽法官要求按順序發言,即壹方發言,另壹方不打斷、不打斷。如因技術問題暫時斷線或退出,可立即重新登錄,並及時通知評委。另外,如果語音傳輸卡頓,網絡斷斷續續等。,可以及時舉手通知法官,通過對話框輸入文字,手拍照片,繼續庭審活動。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網上訴訟規則
第壹條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可以依托電子訴訟平臺(以下簡稱“訴訟平臺”),通過互聯網或者專網在線完成立案、調解、證據交換、查詢、審理、送達等全部或者部分訴訟環節。
線上訴訟活動與線下訴訟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人民法院開展網上訴訟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平與效率原則。嚴格依法開展網上訴訟活動,改進審判流程,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技術支撐,提高司法效率,確保司法公正。
(2)合法自願原則。尊重和保障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選擇訴訟方式的權利。未經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適用網上訴訟。
(3)權利保護原則。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強化提示、說明和告知義務,不得隨意減少訴訟環節,減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4)便民利民原則。優化網上訴訟服務,完善訴訟平臺功能,加強信息技術應用,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提高糾紛解決效率。兼顧不同群體的司法需求,加強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訴訟指導,提供相應的司法便利。
(5)安全可靠原則。依法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切實保障網上訴訟數據和信息安全。規範技術的應用,保證技術中立和平臺中立。
第四條人民法院進行網上訴訟,應當征得當事人同意,並告知其網上訴訟的具體環節、主要形式、權利義務、法律後果和操作方法。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網上訴訟當事人的相應意思表示,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壹)當事人自願選擇申請網上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另行征得其同意,直接在網上進行相應的訴訟環節;
(2)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網上訴訟的,可以在網上進行相應的訴訟環節;
(三)部分當事人同意適用網上訴訟,部分當事人不同意,相應的訴訟環節可以由同意方在網上進行,由不同意方在網下進行;
(4)當事人僅自願選擇或者同意對部分訴訟環節適用網上訴訟的,人民法院不得推定其同意對其他訴訟環節適用網上訴訟。
涉及人民檢察院的案件適用網上訴訟的,應當征得人民檢察院同意。
第七條當事人參加網絡訴訟,應當首先在訴訟平臺完成實名登記。人民法院應當通過證照在線比對、身份認證平臺認證等方式,核實當事人的實名手機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確認當事人身份的真實性。當事人在網上完成身份認證後,獲得壹個登錄訴訟平臺的專用賬號。
參加網絡訴訟的當事人應當妥善保管訴訟平臺專用賬戶和密碼。除非有證據證明賬號被盜或系統出錯,否則以專用賬號登錄訴訟平臺的行為視為被認證人的行為。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證據交換、網上審理等訴訟活動時,應當再次核實當事人身份;如果真的有必要,還要線下進壹步核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