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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8日更新65438。
巴彥淖爾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的通知
當前,國內疫情呈多點分布,防控形勢嚴峻復雜。此外,國慶假期剛剛結束,人流、聚集增多,疫情傳播風險加大。為進壹步做好“外傳內防”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輸入風險,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實保障廣大公眾健康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對在我市高危地區居住過7天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對集中隔離的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對來我市7天內有中度危險區域居住史的人員,開展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對1、4、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進行壹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從到達我市之日起計算。
二、對從境外回國並在第壹入境點解除集中隔離7天的人員,我市群眾須提前向當地社區報告,實施抵達後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嚴格留在室內,並在居家健康監測第1天和第3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醫療等特殊情況外出壹定要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從新疆、呼和浩特、寧夏和河北秦皇島等重點地區來我市的人員將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控制措施,期間將進行“1天1天檢查”的核酸檢測。對從上述地區來我市的人員壹律實行“黃碼”管理,解除隔離後轉為“綠碼”。
四、從包頭市來我市的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提供2次陰性核酸檢測,無法提供者建議近期不要來我市;到達我市後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的控制措施,期間開展“1天1天核酸檢測”。健康監測期間,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進入公共場所。對到達我市的人員,自6月4日起,按照“補缺”的原則,完成相應天數的“居家健康監測”措施,同時實施“10”核酸檢測。對從包頭來我市的人員壹律實行“黃碼”管理,按要求放開管制後轉為“綠碼”。
五、除上述地區外,來自我市以外的人員必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實行“7天7檢”的核酸檢測措施,7天內不準聚集,不準到公共* * *場所。
六、高危崗位避免跨市出差,出差確需在離崗後7日內完成隔離醫學觀察並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向單位報告。
7.凡有意進入巴彥淖爾市的,提前三天使用微信小程序“巴彥淖爾健康寶”進行登記備案。到達巴彥淖爾後,他們會主動掃描並高亮編碼供工作人員驗證,並配合做好核酸檢測、隔離觀察、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八、“壹站兩站”、公路防疫服務站,要嚴格落實首站責任,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嚴格檢查入境人員健康碼、旅行證和相關人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切實做到不漏壹人、不漏壹車。乘坐飛機、火車、長途汽車等出行的旅客。需要查看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凡從我市前往內蒙古自治區以外地區的,應提前24小時向所在單位或社區報告,由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將人員信息告知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並在交通站進行1核酸檢測,單次采樣,單次檢查,即取即走,即追即走。
九、確保疫情期間交通運輸暢通。各相關企業和發貨人對需要進入我市的貨運車輛,應提前三天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申報,卡口驗報或收證。未舉報的不得進入我市,已進入的集中隔離;到達後,都會被“雙重檢查”。對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抗原陰性後,實行“帶、留、追”制度;對於沒有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的人員,在核酸結果為陰性後,實行“帶、留、追”制度。貨運車輛壹律加封,相關企業和貨主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貨車司機和乘客始終不下車,不碰,貨物裝上就走,不允許在市內隨意停車。
十、凡在市外采購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備案制度,冷鏈食品經營者應嚴格執行“三專”、“三證”、“四不”要求,所有核酸檢測、消毒、滅菌均須進行。
十壹、加強聚集活動防控,堅持非必要非控股,不能上線。近期原則上不安排大型會議、培訓、展覽、文藝演出等聚集性活動。如確需舉辦50人以上的集會,應嚴格報批。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疫情防控預案,落實防控措施。活動參與者需掃碼報名,並在48小時內查看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舉行簡單的婚喪嫁娶,盡量減少人數。7天內,禁止有疫情發生地居住史的人參加聚集活動。
十二、嚴格落實縣域屬地管理責任,高效運行指揮體系,實行扁平化指揮,完善暢通和緊急轉換機制。切實加強網格化管理,統壹部署下沈網格幹部,督促轄區單位、村組、社區快速準確落實返鄉人員各項防控措施,做到“全排查、全間隔、全報告”。
十三、嚴格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全面加強對本領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管,重點加強對學校、醫療機構和藥店、酒店、超市、農貿市場、公安司法監獄、社會福利院、托幼機構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管。在賓館、酒店和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住宿的,72小時內要查驗衛生編碼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省返回的工地人員要查驗40。要做好進入上述重點場所人員的測溫掃碼工作,加強消毒和潔凈通風。對行業監管不到位造成疫情風險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四、嚴格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準入管理、核酸檢測、個人防護、測溫測碼、環境消毒等防控措施。有事要出去的人,要嚴格向單位請假登記。因單位失控造成疫情風險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五、嚴格落實家庭和個人自我保護責任。廣大群眾要全力配合“敲門”,做好自身健康的第壹責任人,全程接種疫苗,履行疫情防控義務;養成勤洗手、勤通風、少聚會、文明飲食、科學佩戴口罩、遵守“1米線”、註意咳嗽禮儀、清潔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報或隱瞞居住和接觸史、故意繞過檢查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通知執行時間為10年10月8日至2022年6月5日,根據疫情形勢和防疫要求動態調整。
巴彥淖爾新型冠狀病毒
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指揮部
65438+2022年10月8日